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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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7月16日在公司3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杨青监事《关于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的议案》
公司监事杨青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鉴于杨青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要求,会议认为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杨青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仍需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杨青女士辞职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营销总监职务。公司监事会对杨青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候选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函》,推荐梁金爱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梁金爱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梁金爱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届满。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7月16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梁金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49年生,汉族,大学学历,高级三级法官。工作经历:1970年1月-1973年4月,宁波北郊乡畈里塘村插队;1975年7月-1981年7月,宁波北郊公社中学任教导主任;1981年7月-1997年9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庭副庭员、刊庭庭员、记价庭庭员、审判委员会委员;1997年9月-2002年11月,浙江省余姚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2年11月—2007年1月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09年8月退休至今,无其他兼职情况。
梁金爱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其他相关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梁金爱女士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