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
东中盐吉兰泰盐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53,336.8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5.69%,其中质押股份总数为5,179万股,占吉盐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7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1%。
●吉盐化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总数为5,17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41%。本次办理股份解除质押业务后,吉盐化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吉盐化集团的通知,获悉其将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无限售流通股5,179万股解除质押,并已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被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吉盐化集团 |
本次解质股份 | 5,179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9.71%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5.41% |
解质时间 | 2021年8月27日 |
持股数量 | 53,336.87万股 |
持股比例 | 55.69%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0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