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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0

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以下简称《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做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挂牌以来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共实施了一次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情况如下: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同新材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议案。2020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同新材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等议案,同意向34名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股票3,080,000股,发行价格为4.1元/股,募集资金为12,628,000.00元。2020年12月3日,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无异议的函》(股转系统函[2020]3721号)。截至2020年12月18日,该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41797”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1月8日,公司披露《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告》,该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于2021年1月14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6日和2020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随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开设了专项账户。2020年12月21日,公司与主办券商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全国股转公司网站公告的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0年12月18日,公司该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了本次定向发行募集的资金12,628,000.00元。

根据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出具的募集资金专户流水,在验资完成且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相关规定,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还有余额6,390,797.90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余额备注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4392108880130000462576,390,797.90募集资金专户

注1:其他存入金额1,001.01元,其中1000元是开立账户时公司按银行要求存入,

0.01元是定增股东李文武缴纳定增款时汇入的测试款,1元是定增股东李红缴纳定增款时汇入的测试款。

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的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的情形,募集资金未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未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未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未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存在变更情况。根据公司《2020 年第一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支付采购不锈钢丝、铜材和铁铬铝合金丝费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项目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12,628,000.00
二、其他存入金额(注1)1,001.01
三、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7,415.09
四、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387,481.24
五、使用募集资金总额6,255,618.20
其中:2021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6,255,618.20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具体用途:
铜排1,200,000.00
不锈铜丝50,490.84
电费2,400,000.00
工资(含社保)2,605,127.36
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6,390,797.90

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总额为11,387,481.24元,拟用于支付电费及工资。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结论性意见

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指南》、《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 年 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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