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北京时间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白皎龙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