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三段一号成都国际金融中心1号写字楼26楼2号。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和相关人员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平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在公司董事充分理解会议议案并表达意见后,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摘要》
请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请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较强的风险意识,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审计工作,具备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要求,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拟为2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和了解,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