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4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海鸥股份 | 603269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刘立 | 蒋月恒 |
电话 | 0519-68022018 | 0519-68022185 |
办公地址 | 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 常州市武进经济开发区祥云路16号 |
电子信箱 | liuli@seagull-ct.com | jiangyueheng@seagull-ct.com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2,263,470,635.51 | 2,113,748,196.61 | 7.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52,395,782.02 | 858,575,361.87 | -0.72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422,576,023.51 | 230,441,609.54 | 83.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109,141.82 | 1,186,793.90 | 1,594.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8,714,291.25 | -1,218,580.57 | 1,635.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15,284.66 | 20,461,024.19 | -266.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33 | 0.17 | 增加2.16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1 | 1,7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01 | 1,700 |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7,544 |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金敖大 | 境内自然人 | 16.47 | 18,530,773 | 0 | 无 | 0 |
吴祝平 | 境内自然人 | 13.16 | 14,812,500 | 0 | 无 | 0 |
杨华 | 境内自然人 | 4.76 | 5,354,519 | 0 | 无 | 0 |
江苏高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23 | 3,636,625 | 0 | 无 | 0 |
共青城天保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未知 | 3.00 | 3,375,577 | 0 | 无 | 0 |
常州南部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60 | 2,925,000 | 0 | 无 | 0 |
张中协 | 境内自然人 | 2.54 | 2,856,525 | 0 | 无 | 0 |
江仁锡 | 境内自然人 | 2.09 | 2,350,000 | 0 | 无 | 0 |
许智钧 | 境外自然人 | 1.19 | 1,334,437 | 0 | 无 | 0 |
刘志正 | 境内自然人 | 1.16 | 1,308,250 | 0 | 无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为强化对海鸥股份的共同控制关系、保证公司的持续高效运营,金敖大、吴祝平于2014年9月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历史上存在的一致行动事实进行了确认,并对如何继续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层面实施 |
一致行动作了明确、具体的安排,主要条款包括:“2.1双方确认,双方在对海鸥股份共同控制的合作过程中,对海鸥股份的经营理念、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经营方针的认识一致,对海鸥股份的管理和经营决策已形成充分的信任关系,双方决定保持以往的良好合作关系,在与海鸥股份的管理和经营有关的事项的决策中继续采取一致行动,以保证海鸥股份经营稳定并发展壮大。2.2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行使董事职权,直接或间接行使董事会召开提议权及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和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决定、实质影响或参与决策与海鸥股份经营方针、决策和经营管理层的任免等有关的事项时,必须事先充分沟通、协商,就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行动决定,并按照该一致行动决定在处理本条前述事项时采取一致行动。2.3双方同意,如在按照本协议第2.2条的约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后,对该条所述事项仍无法达成一致行动决定,则以吴祝平的意见为一致行动决定。3.1双方承诺,自海鸥股份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交易方式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海鸥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17年3月9日,金敖大、吴祝平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2、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并承诺自海鸥股份A股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五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在海鸥股份管理和经营有关事项的决策中采取一致行动,不以任何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安排。”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