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任卫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317,752.12元,并且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2021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会议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