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1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6,551,340.46元,母公司2021年1-6月净利润为148,807,039.48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53,686,840.66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3.00元(含税)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综合考虑股东回报、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经营规划等因素后,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董事会拟定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
段、经营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2021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定了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期利益。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的范围,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和严禁内幕交易,对知情人进行了备案登记。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