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梅安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0

- 1 -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证监发[2004]57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与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支持公司获取融资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安森中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0万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

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公司于2018年11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梅安森中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2,500万人民币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773.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14%,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金额为773.53万元。

除上述担保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

- 2 -

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参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万元与北京迪曼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佰仕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马焰和赵维共同投资设立广东迪曼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迪曼森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马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设立参股子公司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为了更好的拓展公司业务,促进公司发展,拟使用自有资金450万元与重庆裕晟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李永玉、刘美茶共同投资设立重庆卓康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裕晟企业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设立子公司构成关联方共同投资。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具备合理性,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张为群 李定清 唐绍均

2021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