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1年8月27日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健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