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苏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行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会议由杨建清监事长主持,总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