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晓梅、刘雪亮、黄梦露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