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监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旭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317,752.12元。
2、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1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