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体育”、“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金陵体育在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55号文《关于同意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于2021年2月18日公开发行2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共250.00万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2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69,811.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贰亿肆仟伍佰捌拾叁万零贰佰元整(245,830,188.6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ZH1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 存放日 | 初始 存放金额 | 截止日 余额 | 存储方式 |
宁波银行张家港分行 | 75120122000374012 | 2021-01-25 | 8,900.00 | 1,404.97 | 活期 |
苏州银行张家港支行 | 51066700000890 | 2021-01-25 | 15,782.00 | 798.09 | 活期 |
合 计 | 24,682.00 | 2,203.06 |
注: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3,180,000.00元后的金额为246,82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汇入公司在宁波银行张家港分行开设的75120122000374012人民币账户89,000,000.00元;在苏州银行张家港支行开设的51066700000890人民币账户157,820,000.00元。发行费用总额为4,169,811.3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45,830,188.67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4,583.02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72.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72.8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高端篮球架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否 | 15,787.75 | 15,787.75 | 272.87 | 272.87 | 1.73% | - | - | 否 | 否 | ||
营销与物流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5,295.27 | 5,295.27 | - | - | 0.00% | - | - | 否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3,500.00 | 100% | - | -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4,583.02 | 24,583.02 | 3,772.87 | 3,772.87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合计 | -- | 24,583.02 | 24,583.02 | 3,772.87 | 3,772.87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分具体项目)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700万元用于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03.06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存储的专项账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三)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 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类型 | 产品到期日 | 购买金额 |
定期存款 | 2021年8月20日 | 4,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1年8月19日 | 8,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2年3月23日 | 6,700.00 |
合 计 | 18,700.00 |
(四)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初始到账金额 | 24,682.00 |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及其他 | 32.43 |
减:募投项目投入使用金额 | 3,772.87 |
减:发行费用使用金额 | 38.50 |
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20,903.06 |
其中:定期存款 | 18,700.00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203.06 |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在投入阶段,故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剩余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 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1-6月 | ||||
1 | 高端篮球架智能化生产线技改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营销与物流网络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相符。
五、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金陵体育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金陵体育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1年6月30日,金陵体育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金陵体育在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我我我我我我我 我______
章宇轩 徐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