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科信息: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之补充资产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成都瑞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之补充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21]第1988号

中中联联资资产产评评估估集集团团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二二〇〇二二一一年年七七月月十十日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声 明 ...... 1

摘 要 ...... 3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5

一、委托人、被评估企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 5

二、评估目的 ...... 15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6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0

五、评估基准日 ...... 21

六、评估依据 ...... 21

七、评估方法 ...... 24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34

九、评估假设 ...... 36

十、评估结论 ...... 38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1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4

十三、评估报告日 ...... 45

报告附件目录 ...... 47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页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评估结论生效的前提,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负债清单以及评估所需的预测性财务信息、权属证明等资料,已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盖章或其他方式确认。

七、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页

八、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九、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页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涉及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之补充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21]第1988号

摘 要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经济行为,因《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所引用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2633号评估报告有效期将过,对所涉及的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对其价值进行验核。评估对象是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

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12月31日。

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加以校核比较,考虑被评估单位资产的情况,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页

基于委托人、被评估企业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得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5,660.01万元,评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374.72万元,评估增值19,714.71万元,增值率348.32%。

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使用本报告时注意报告中所载明的特殊事项以及期后重大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0日使用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全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5页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涉及成都瑞拓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项目之补充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21]第1988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之经济行为,因《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所引用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2633号评估报告有效期将过,对所涉及的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以作为价值验核。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被评估企业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为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委托人概况

公司名称: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00678)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大厦18栋1803室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6页

法定代表人:史志明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01965784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营业期限:2001年06月26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以计算机软件为重点的电子信息领域相关技术产品开发、生产(生产行业另设分支机构或另择经营产地经营)、销售、服务;计算机应用与计算机通讯系统工程设计与实施;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网络通讯设备、电子设备及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产品代理;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工程的开发、运用、咨询服务;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新兴软件及服务;无人机、智能飞行器技术服务;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凭资质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证在效期内经营);电子工程安装、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凭资质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仪器仪表、教学模具的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公司名称: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南一路7号法定代表人:陈陵注册资本:1,356.044万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020740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7页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成立日期:1996年07月18日营业期限:1996年07月18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电子、机械、光学新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租赁、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与制造;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医疗器械的研发并提供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

1、历史沿革

1996年4月29日,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筹)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通过了《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并经四川兴业审计师事务所“川审兴验【1996】第207号”《验资证明》审验:截至1996年4月29日止,被评估单位已经收到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50万元,占注册资本比例的100%。

1996年7月18日,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取得28971318-2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章程,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0万元,其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北京市通力实业开发公司17.5035
2中科院成都科学仪器研制中心应用技术开发公司16.9533.90
3丘希仁1.202.40
4李良模1.202.40
5孙建1.202.40
6罗水华1.152.30
7贾德彰1.152.30
8陈陵1.152.30
9刘维1.002.00
10王芝霞1.002.00
11汪海0.851.70
12李锦0.801.60
13蒋建波0.651.30
14文锦孟0.601.20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8页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5龙仪群0.551.10
16颜国华0.501.00
17毛玲0.501.00
18岳建民0.400.80
19王俊熙0.400.80
20王志润0.350.70
21袁晴0.350.70
22张宇明0.350.70
23雷小飞0.200.40
合计50.00100.00

注:蒋建波和袁晴系夫妻关系。

2009年2月25日,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决议:(1)同意股东汪海将其持有的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0.85万元出资额(占该公司注册资本额的1.70%)全部转让,其中0.4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额的0.90%)转让给彭文玥;其中0.4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额的0.80%)转让给张萍。(2)同意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50万元人民币增加到300万人民币。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取86.50万元元法定盈余公积金、226.00万元未分配利润合计312.5万元作为增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资金。增加注册资本后,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出资额相应增加。

2009年3月15日,四川信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信永会验(2009)第3-18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确认。本次增资前2009年2月28日的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经四川永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川信永专审(2009)第2-01号《专项审计报告》对其进行了确认。

2011年5月6日,该公司股东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以增资扩股方式吸纳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成为该公司的新股东,该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300万元增加至375万元,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研制中心有限公司以人民币200万元实物资产认购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其中75万元用于增加该公司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9页

注册资本,占该公司20%股权。

2011年6月15日,四川华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川华联验(2011)第014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1年5月17日止,该公司已收到股东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75万元整,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75万元。

2015年4月24日,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同意该公司法人股东北京市通力实业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额的28%)一次性全部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4日,北京市通力实业开发公司与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市通力实业开发公司将其持有的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105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额的28%)全部转让给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0日,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一致同意《关于将公司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2)一致同意将该公司从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整体变更”)。

2015年8月5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5]第810128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有限公司经审计确认的资产总额计人民币20,221,760.64元,负债总额计人民币6,099,783.16元,净资产总额计人民币14,121,977.48元。2015年8月7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编号为“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0921号”的《评估报告》,于评估基准日暨2015年6月3日,委估净资产公允价值的评估值为1,756.07万元,较审计后净资产增值343.87万元,评估增值率24.35%。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0页

2015年9月1日,中国科学院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向该公司股东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下发“科资发股字【2015】48号”《关于同意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同意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万元,所有该公司股东作为股份公司发起人。

2015年9月7日,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召开2015年第三次股东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拟定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全体股东一致确认该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人民币14,121,977.48元;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17,560,686.82元,评估值高于审计值3,438,709.34元;(4)批准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折股方案,即: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该公司净资产人民币14,121,977.48元,按1.1768:1的比例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万元(即:总股本1,200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超过注册资本的净资产额(人民币2,121,977.48元)计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公积;同意以2015年6月30日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和全部认股人,按原出资比例以经审计的该公司净资产认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相应股东权利,承担相应股东义务。

2015年9月30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高新)登记内变字【2015】第000521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成都瑞拓科技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9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810132号”《验资报告》,对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予以审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1页

验确认。

2016年5月30日,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拟向合计不超过35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原在册股东定向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60万股,每股定价3.5元人民币,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560万元人民币。

根据2016年5月30日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章程修正案(二)》,该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3,560,440元。

2016年9月18日,瑞拓科技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审议通过本次定向增发《股份认购合同》的内容。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该公司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表: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出资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仝励实业有限公司336.0024.79
2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责任公司325.4424.00
3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40.0017.70
4陈陵47.0243.47
5李锦35.4082.61
6刘维29.202.15
7丘希仁26.1121.93
8李良模26.1121.93
9孙建26.1121.93
10罗水华25.0241.85
11贾德彰25.0241.85
12黄辰25.001.84
13王芝霞21.761.60
14蒋建波21.1441.56
15文锦孟18.5561.37
16龙仪群11.9680.88
17张萍11.000.81
18颜国华10.880.80
19毛玲10.880.80
20雷小飞10.3520.76
21彭文玥9.7920.72
22岳建民8.7040.64
23王俊熙8.7040.64
24袁晴7.6160.56
25张宇明7.6160.56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2页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26王志润7.6160.56
27王安国6.000.44
28刘佳明5.000.37
29金小军4.000.29
30张霄3.000.22
31刘然3.000.22
32马晓霞2.000.15
合计1,356.044100.00

上述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一致。

2、经营范围

电子、机械、光学新产品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仪器仪表的研发、制造、租赁、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的研发与制造;软件研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医疗器械的研发并提供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工业行业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或另择经营场地经营)。

3、企业资产及财务状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账面资产总额为7,551.09万元,负债总额为1,891.08万元,净资产额为5,660.01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13.14万元,净利润2,022.56万元。企业近几年及基准日资产、财务状况如下表:

企业资产、负债及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3,897.464,579.458,274.697,551.09
负债609.66900.463,437.131,891.08
净资产3,287.803,678.994,837.565,660.01
项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2,699.613,378.726,124.456,413.14
利润总额949.421,130.022,171.132,356.85
净利润818.94991.191,858.292,022.56
项目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量净额433.65-266.503,706.31385.60
投资活动现金量净额8.576.39-7.48-3.18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3页

项目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筹资活动现金量净额-807.67-600.00-408.68-1,314.26
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增值税税率为6%、1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分别为流转税的7%、3%、2%。企业所得税税率15%。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GR20205100253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4、组织构架及人力资源情况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设置了质管部、销售部、财务部、生产制造部、技术开发部、行政人事部等部门。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企业工资共有员工63人,包括生产人员24人、销售人员11人、管理人员13人、研发人员13人。其中:高级职称3人、中级职称22人、初级职称3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4页

5、核心业务及盈利模式概况

(1)核心业务及经营介绍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以烟草产品物理性能检测仪器产品为主的研发及制造型企业。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作为中科院系统的老牌企业,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的共同合作下,进行烟草行业物理检测仪器的研制、开发和生产已有十多年的历史。被评估单位累积了雄厚的技术力量,是集光-机-电为一体化的仪器及设备的研制基地,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向烟草行业的用户提供多品种、多档次、高质量、高精度的烟草检测专用仪器。被评估单位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且均经过国家烟草专卖局的认可,无论在产品质量、运行可靠、使用安全、调试培训等方面,均能得以保证。自2008年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5页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直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于评估基准日,该企业在用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已达80余项,且未来仍在持续开发及申请中,其核心技术在于检测设备的检测能力、检测精度、控制软件、算法和人机交互等方面。

(2)经营盈利模式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照主要客户类型及产品分为滤棒检测单体设备、综合测试台、爆珠检测设备和其他检测设备四大板块27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企业通过接受订单,生产相关产品进行销售或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获取利润。

(三)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次资产评估的委托人是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企业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成都中科唯实仪器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学院沈阳科学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委托方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均受国科科仪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系关联方。

(四)委托人、业务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人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为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报告使用人,以及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

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评估机构和委托人确认的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评估报告而成为评估报告使用人。

二、评估目的

根据2020年8月19日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6页

公司股权。

鉴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事项中,《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所引用所引用的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2633号,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中的评估结果已超过一年的使用有效期,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了解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2020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以验证标的资产自2020年6月30日以来是否发生对该公司不利的变化。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反映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上述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是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账面资产总额7,551.09万元、负债1,891.08万元、净资产5,660.01万元。具体包括流动资产7,465.93万元;非流动资产85.17万元;流动负债1,797.25万元,非流动负债93.83万元。

上述资产与负债数据摘自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0年12月31日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表,评估是在企业经过审计后的基础上进行的。

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被评估企业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

(一)委托评估的主要资产情况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7页

本次评估范围中的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存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车辆等。这些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1、流动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及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合同资产。

2、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经了解,委估存货由专职人员负责采购和实物的统计管理,并于每季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并及时申报处理各项存货盘盈、盘亏和报废工作,存货管理制度健全并能落实。于评估基准日,存货中的部分产成品为借用给客户进行试用,尚未结转收入;部分原材料采购时间较长,未来主要用于售后维护所用,利用率较低,被评估单位已计提相应的存货减值准备。其他存货均存放良好,能正常使用。

3、设备类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A.纳入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共计15项,主要为工具铣床、卧式车床、工作台、数字精密压力表、数控车床、常规烟支监控比对棒、细支烟支监控比对棒等。其中机加钻床设备报废,无实物。

B.运输设备共计2辆,分别为别克汽车、雪佛兰汽车。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有车辆均能正常使用。

C.电子设备共计100项,主要为电脑、主机、复印机、打印机、示波器、货架、氦质谱检漏仪办公家具等。该部分设备维护保养正常,能满足现有的生产经营需求。

上述资产主要分布在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高新区科园南一路7号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资产分布较为集中。

(二)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情况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类无形资产及技术类无形资产两大类。其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8页

中:

技术类无形资产主要为被评估单位获取的10项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2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3项申请中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中的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商标。其中,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详见下表:

专利无形资产一览表

编序类型状态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
1发明专利证书用于烟草滤棒测量的双胶套组合真空控制式开关装置2012 1 0198013.52012/06/15
2发明专利证书同轴压力逼近式硬度检测仪2013 1 0222292.92013/06/06
3发明专利证书爆珠强度测试仪2016 1 0279284.12016/04/29
4发明专利证书称重与出料装置2016 1 0312795.92016/05/12
5发明专利证书胶囊质量快速检测系统201610958958.02016/11/03
6发明专利实质审查软胶囊内液自动去除装置201810018922.32018/01/09
7发明专利实质审查湿珠胶囊偏心度测量装置201810864448.62018/12/05
8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对比抽吸模拟装置202010552172.52020/03/04
9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基准面定位机构及长度、圆周度检测装置202010361213.22020/04/30
10发明专利实质审查组合式长度、圆周度检测装置202010361198.12020/04/30
11实用新型证书斜面贴合密封及定位装置2011 2 0105358.22011/04/12
12实用新型证书面板式过滤器2013 2 0854757.82013/12/24
13实用新型证书一种弧形自动进排料装置2014 2 0020436.22014/01/13
14实用新型证书一种滚筒式滤棒切断与观察装置2014 2 0020268.72014/01/13
15实用新型证书平行四边形光电感应式弹跳抓取装置2014 2 0035910.92014/01/20
16实用新型证书平行四边形平移装置2014 2 0033875.72014/01/20
17实用新型证书一种传送带取样装置2014 2 0032561.52014/01/20
18实用新型证书用于传输轻质柔软圆柱体的多传输槽进料装置2014 2 0064932.82014/02/13
19实用新型证书用于条状物品的竖变横装置2014 2 0411567.32014/07/24
20实用新型证书用于条状物体检验设备的载物台高度无极调节装置2014 2 0535965.62014/09/17
21实用新型证书爆珠输送装置2016 2 0383864.02016/04/29
22实用新型证书爆珠强度测试仪2016 2 0384557.42016/04/29
23实用新型证书香珠柔性定位装置2016 2 0798633.62016/07/27
24实用新型证书一种适用于多种规格圆柱形物料的全自动进料装置2016 2 0958465.22016/08/26
25实用新型证书胶囊粒径和圆度检测装置2016 2 1178885.52016/11/03
26实用新型证书烟用胶囊输送装置2017 2 1059166.62017/08/14
27实用新型证书烟用胶囊定位装置2017 2 1060057.62017/08/14
28实用新型证书软胶囊内液自动去除装置201820036745.72018/01/09
29实用新型证书湿珠胶囊偏心度测量装置201821228974.52018/02/14
30实用新型证书爆珠滤棒质量检测设备(CFS)201920031652.X2019/01/09
31实用新型证书一种滤棒无损吸附传送装置201920025315.X2019/01/08
32实用新型证书一种滤棒下料定位装置201920025313.02019/01/08
33实用新型证书滤棒料仓半自动上料装置201920054779.32019/01/14
34实用新型证书滤棒落料定位装置201920054728.02019/01/08
35实用新型证书一种烟支滤棒检测传送装置201920281639.X2019/02/25
36实用新型证书一种滤棒出料装置201920627261.42019/05/05
37实用新型证书一种滤棒直线传输装置201920627669.12019/05/05
38实用新型证书滤棒分选装置201920627700.12019/05/05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19页

编序类型状态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
39实用新型证书一种紧凑式双驱动自适应高度的快速抓取装置202020515808.42020/04/10
40实用新型证书基准面定位机构及长度、圆周度检测装置202020698093.02020/04/30
41实用新型证书组合式长度、圆周度检测装置202020698050.22020/04/30
42实用新型证书滤棒横截面检测装置202021003522.42020/06/04
43实用新型证书对比抽吸模拟装置202021119936.32020/06/16
44外观证书RT-V 卷烟.滤棒综合测试台201630389708.02020/08/10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无形资产一览表

编号类型状态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
1软件著作权证书瑞拓SVRG-C烟用通风率吸阻仪仪测量系统软件 V 2.952009SR0353842005/06/08
2软件著作权证书瑞拓SWG-C烟支滤棒智能称重仪测量系统软件 V 2.952009SR0353832005/06/08
3软件著作权证书瑞拓SHG-C烟支滤棒智能硬度仪测量系统软件 V 2.952009SR0353792005/06/08
4软件著作权证书瑞拓SCG-CS烟支滤棒智能圆周仪测量系统软件 V 2.952009SR0353872005/06/08
5软件著作权证书瑞拓SLG-CS烟支滤棒智能长度仪测量系统软件 V 2.952009SR0353862005/06/08
6软件著作权证书瑞拓MTS烟支滤棒综合测试台测量系统软件 V 3.02009SR0353812006/07/10
7软件著作权证书在线自动取样系统 V 1.02011SR0161592010/08/01
8软件著作权证书硬度全自动压力测量软件2014SR0379922013/12/10
9软件著作权证书卷烟滤棒智能长度仪测试系统2014SR0350332013/12/10
10软件著作权证书圆周全自动激光测量软件2014SR0369452013/12/12
11软件著作权证书吸阻全自动测量软件2014SR0400932013/12/18
12软件著作权证书称重全自动电子测量软件2014SR0338612013/12/19
13软件著作权证书沟槽滤棒测试软件2014SR0342772013/12/20
14软件著作权证书CPJS-卷烟分装系统2016SR1676712015/09/01
15软件著作权证书CSG(WT)-II多通道烟支重量分选仪控制系统V1.02016SR1676022015/12/25
16软件著作权证书RT-卷烟.滤棒综合测试台V4.9.02017SR4976192017/08/07
17软件著作权证书滤棒精确计数信息帖码系统控制软件V1.02017SR5253792017/08/18
18软件著作权证书爆珠滤棒质量检测系统控制软件V1.6.52017SR5253872017/08/18
19软件著作权证书烟用胶囊综合检测仪控制软件V1.02017SR5261542017/08/18
20软件著作权证书胶囊质量检测系统V1.652018SR8899182018/11/07
21软件著作权证书卷烟·滤棒硬度测试台软件2019SR02231662018/12/12
22软件著作权证书三点评吸检验样品自动化制备系统软件【简称:卷烟评吸系统】1[1].02011SR0502712010/12/21

正在申请的专利无形资产一览表

编号类型状态专利名称申请号申请日
1发明专利申请爆珠滤棒质量检测设备(CFS)201910018407.X2019/01/09
2发明专利申请一种烟支滤棒检测传送装置201910168159.72019/02/25
3发明专利申请滤棒进料装置、进料输送装置及爆珠卷烟/滤棒检测仪201910367678.62019/04/30
4实用新型申请加热不燃烧卷烟抽吸装置202020358589.32020/03/04

商标无形资产一览表

序号国际分类注册号商标名称申请日期注册日期
1337970184Retool 瑞拓(老商标)1978年11月30日2011年3月28日
23335124692商标-瑞拓科技(文字)1990年3月3日2019年8月21日
33335110161商标-瑞拓科技(字母RT)2000年5月22日2019年8月14日
4935127762商标-瑞拓科技(字母)2018年12月5日2019年8月7日

上述技术类无形资产均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于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0页

评估基准日均在生产经营中正常使用。

(三)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截止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评估范围内的表外资产为上述列示的10项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22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9项申请中的发明专利、3项申请中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中的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商标。

(四)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

本次评估报告中评估基准日各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系引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7日出具的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183号)的审计结果,报告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委托人聘请的专业会计审计机构,是拥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专业机构。我们认为将其作为评估依据具有时效性和可靠性,对其披露的相关信息,我们予以充分相信和采纳。同时该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在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对其出具的上述报告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以上内容之外,本次评估报告中基准日中涉及的各项资产及负债的评估工作均由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独立完成,不存在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的情况。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1页

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的基准日是2020年12月31日。此基准日是综合考虑本次经济行为、资产规模、中介机构工作量大小、预计所需时间、合规性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的。

六、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经济行为依据、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及评定估算时采用的取价依据和其他参考资料等,具体如下:

(一)经济行为依据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020年8月19日)。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2018年10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六号,2016年7月2日);

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52号);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2页

6、《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2号令,2016年7月1日);

7、《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03);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9、《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号,2005年8月25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

13、《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4、《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1]102号,2001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11月28日国务院第197次常务会议通过,2019年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4号)修订);

17、《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75号);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

19、《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正);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3页

20、本次估价中涉及的国家及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财资〔2017〕43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

3、《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

4、《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

5、《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

6、《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

7、《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8〕38号);

8、《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

9、《资产评估执业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

10、《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

11、《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指南》(中评协〔2017〕44号);

12、《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17〕42号);

13、《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

14、《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

15、《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9号);

16、《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50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机动车辆行驶证;

2、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商标证书;

3、重要资产购置合同或凭证;

4、其他参考资料。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4页

(五)取价依据

1、《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3、《汽车之家》;

4、合同、发票、厂商、淘宝网、百度爱采购网等;

5、其他取价资料。

(六)其它参考资料

1、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

2、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7日出具的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183号)审计报;

3、《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

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2006]18号);

5、《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6、其他参考资料。

七、评估方法

(一)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企业价值评估可以采用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三种方法。收益法是企业整体资产预期获利能力的量化与现值化,强调的是企业的整体预期盈利能力。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5页

照物来评价估值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估值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估值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思路。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参考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可比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由于在目前国内类似行业相关的资本市场中尚难以找到足够的交易案例或可比公司,因此不具备使用市场法的必要前提,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依据被评估单位的情况以及收集到的资料状况,本次评估可以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评估对象可以带来的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评估对象价值的各种评估方法的总称。它服从资产评估中将利求本的评估思路,即采用收益资本化或折现的途径及其方法来判断和估算评估对象的价值。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处于正常经营阶段,收益、成本、风险均可进行预测,故本次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分析。综上,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及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二)资产基础法介绍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各类主要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

1、流动资产

(1)货币资金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6页

委估的货币资金全部为银行存款。对于银行存款,承担本次审计的会计师于现场工作期间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了函证,回函金额与账面金额相符;经评估人员对函证的真实性、合理性等分析确认后,采信了会计师的函证结果。评估师同时查验了评估基准日的银行对账单,检查有无未入账的银行存款,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的真实性,以及评估基准日后的进账情况。经过以上的核查程序,委估银行存款于评估基准日无未达账项,也未发现有影响净资产的事项。银行存款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应收票据

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总账、评估申报表一致的基础上,查验了原始票据,核实了结算对象名称、出票日期、到期日及票面金额等信息,金额准确,无票面利率,本次以核实后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评估人员在核实其价值构成及债务人情况的基础上,具体分析欠款数额、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债务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因素,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账龄分析法结合个别认定法,对评估风险损失进行估计,以应收类账款合计减去评估风险损失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4)预付账款

系预付供应商的材料款及服务费。评估人员查阅了相关原始凭证,了解了评估基准日至评估现场作业日期间已接受的服务情况,未发现供货单位有破产、撤销或不能按合同规定按时提供货物或劳务等情况,故以核实后账面值为评估值。

(5)存货

①原材料

评估人员在企业的配合下进行了抽查盘点,核实库存原材料数量,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7页

查看其品质状态。查阅有关账册、采购合同和订单,了解主要材料的入账依据,以验证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其中,部分外购材料购置时间较长,主要为历史产品型号的原件,用于维修备换和产品研发使用等情况,其利用率较小,且多为定制件,无可变现的可能,故本次评估评估为零;其他委估的原材料备用时间较为稳定,且相应材料的的市场价值变化较小,账面值接近基准日市价,故以核实后的数量乘以账面单价确定评估值。

②产成品

产成品为被评估单位生产并拟对外出售的烟草产品物理检测类产品。评估人员在企业的配合下进行了抽查盘点,核实产成品的数量,查看其品质状态。产成品主要为企业对外销售的成品等。存放在被评估单位仓库内,账面价值由生产费用等合理费用构成。委估的产成品采用如下评估方法:

其中,对部分历史年度已向客户借用的部分产成品,由于难以确认对方的购买意愿和确定购置金额,以及是否能收回也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以账面金额进行列示;

对单独对外销售的产品,评估人员依据调查情况和企业提供的资料分析,以不含税销售价格减去销售费用、全部税金和一定的产品销售利润后确定评估值。

评估价值=实际数量×不含税售价×(1-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销售费用率-销售利润率×所得税率-销售利润率×(1-所得税率)×r)

a.不含税售价:不含税售价是按照评估基准日前后的市场价格确定的;

b.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费率主要包括以增值税为税基计算交纳的城市建设税与教育附加;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8页

c.销售费用率是按销售费用与销售收入的比例平均计算;d.销售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e.所得税率按企业现实执行的税率取15%;f.r为一定的率,由于产成品未来的销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根据基准日调查情况及基准日后实现销售的情况确定其风险。其中r对于畅销产品为0,一般销售产品为50%,勉强可销售的产品为100%,被评估单位的产品为一般销售产品,r取50%。

③在产品

被评估单位的在产品主要为产品生产过程中或研发过程中的投放的原料成本等。评估人员首先了解相关产品的生产流程和相关的成本核算方法,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成本核算程序,验证其核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核查加工生产进度记录,并查阅有关账册,以验证核实账面数量和金额。评估人员通过核查款项金额、发生时间、业务内容等账务记录,了解产品生产状态、检查企业成本归集、生产成本结转等账务处理记录进行核实,因委估的在产品尚处在生产过程中,且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变化状态,最终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作为评估值。

④发出商品

主要为按照购销合同约定已发给客户但尚未结算的产品。评估人员首先了解各个项目的操作流程和相关的成本核算方法,根据被评估单位的成本核算程序,验证其核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然后采用核对采购、供销合同等替代程序进行,以验证核实账面记录的准确性。发出商品的评估方法参照产成品的评估方法,其中r取25%。

2、非流动资产

(1)固定资产—设备类资产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29页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结合委估设备的特点和收集资料情况,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机器设备、电子设备

①重置全价

本次委估的机器设备和电子设备类资产价值量较小,购建周期较短,且运输费用低,参照现行市场不含税购置价,并考虑安装调试费后确定其重置全价。

重置全价=购置价(不含税)+安装调试费(不含税)

对于不需要专门安装可直接使用的简易设备和电子设备,不另外考虑安装调试费。

对于超过经济寿命年限,但还能正常使用的设备(打印机、电脑、空调等),根据实际使用状况,结合二手市场价格情况,以市场变现价格确定评估价值。

②成新率

本次评估过程中,按照设备的经济使用寿命、现场勘察情况预计设备尚可使用年限,并进而计算其成新率。其公式如下: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实际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100%

(2)车辆

① 重置全价

根据当地车辆市场信息及《汽车之家》等近期车辆市场价格资料,确定本评估基准日的运输车辆现行含税购价,在此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及相关文件考虑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等手续费,确定其重置全价。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基准日购置机动车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应考虑增值税可抵扣事项。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0页

计算公式如下:

重置全价=现行含税购价+车辆购置税+新车上户手续费-车辆购置所发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车辆购置税根据国家税收相关政策确定。

② 成新率

其成新率按年限成新率和里程成新率孰低原则确定,然后结合

现场勘察情况进行调整。公式为:

年限成新率=(1-已使用年限/规定或经济寿命年限)×100%里程成新率=(1-已行驶里程/规定行驶里程)×100%

(2)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类无形资产及技术类无形资产两大类。其中:

技术类无形资产主要为被评估单位获取的10项发明专利、33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2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9项申请中的发明专利、3项申请中的发明专利、1项申请中的实用新型专利和4项商标。

对于外购软件,以基准日的不含税市场价确认评估值。

对于技术类无形资产的评估,根据委估技术类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模型为:

式中:V:无形资产评估值;

K:无形资产分成率;St

:为第t年的分成基数(第t年的销售收入);r:适用的折现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1页

n:剩余经济寿命期。对于商标,按现行条件下重新形成或取得评估对象全新状况下所需要承担的全部成本(包括机会成本)、费用等作为重置价值,然后再扣出各种贬值因素,得出评估对象价值。

(3)递延所得税资产

评估人员在核对明细账、总账与评估申报表的一致性的基础上,核实了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预计负债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及依据。本次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流动及非流动负债

检验核实各项负债在评估目的实现后的实际债务人、负债额,以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所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

(三)收益法介绍

1、概述

现金流折现方法(DCF)是通过将企业未来预期净现金流量折算为现值,评估企业价值的一种方法。其基本思路是通过估算企业在未来预期的净现金流量和采用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时价值,得出评估值。其适用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有较稳定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使用现金流折现法的最大难度在于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以及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客观性和可靠性等。当对未来预期现金流的预测较为客观公正、折现率的选取较为合理时,其估值结果具有较好的客观性,易于为市场所接受。

2、思路

根据本次尽职调查情况以及被评估单位的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特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2页

点,本次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的模拟合并财务报表估算其权益资本价值,基本评估思路是:

(1)对纳入报表范围的资产和主营业务,按照基准日前后经营状况的变化趋势和业务类型等分别估算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并折现得到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2)对纳入报表范围,但在预期收益(净现金流量)估算中未考虑的资产(负债),定义其为基准日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

(3)对上述评估方法得到的经营性投资资产的价值和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产价值的估算加和,得到评估对象的企业价值,经扣减付息债务价值后得到评估对象的权益资本价值。

3、评估模型

(1)基本模型

本次评估的基本模型为:

E=B-D (1)

式中:

E:被评估单位的所有者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价值;

D: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价值;

(2)

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C ??PB

nnni

ii

rrRrRP

)1()1(

????

??

?

(3)式中:

R

i

:被评估单位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3页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经营期(本次评估模型为有限年期模型);C: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4)式中:

C

:基准日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C

:基准日非流动类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2)收益指标

本次评估,使用企业的自由现金流量作为被评估单位经营性资产的收益指标,其基本定义为:

R=净利润+折旧摊销+扣税后付息债务利息-追加资本 (5)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历史以及未来市场发展等,估算其未来预期的自由现金流量。将未来经营期内的自由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处理并加和,测算得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3)折现率

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加权平均成本模型(WACC)确定折现率r:

CCC??

eeddwrwrr????

(6)式中:

W

d:被评估单位的长期债务比率;

eeddwrwrr????)(DEDw

d

??

(7)W

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资本比率;

)(DEDw

d

??

)(DE

Ew

e

??

(8)r

d:所得税后的付息债务利率;r

e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权益资本成本r

e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4页

(9)式中:

rf:无风险收益率;r

m

:市场预期报酬率;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β

e

: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

fmefe

rrrr

))1(1(EDtue

???????

(10)βu:可比公司的预期无杠杆市场风险系数;

))1(1(EDtue

???????

iitu

EDt)1(1???

??

(11)β

t: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预期市场平均风险系数;

iitu

EDt)1(1???

??

xt

K??%66%34??

(12)式中:

K:一定时期股票市场的平均风险值,通常假设K=1;β

x:可比公司股票(资产)的历史市场平均风险系数;Di

、Ei:分别为可比公司的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4.收益期的确定根据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提供的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内部管理报表,以及基准日后的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净利润、资本性支出的预测。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期间属正常运行,运营状况比较稳定,故详细预测期取5年,即至2025年。以后年度收益趋于稳定,假定与2025年相同。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5页

(一)评估准备阶段

1、接受本项目委托后,有关各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本次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配合企业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2021年5月下旬,评估项目组人员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详细了解,布置资产评估工作,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时间为2021年5月下旬。主要工作如下:

1、听取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企业总体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企业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对企业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并与企业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协同企业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核实。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

6、对机器设备,查阅了采购合同、发票及相关技术资料、入账凭证等资料;对车辆,主要验证车辆行驶证、采购发票等资料,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对通用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调研和查询有关资料,收集价格资料。

7、对企业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查验。

8、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及负债,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6页

9、对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销售负责人、财务主管等相关当事人,通过面谈、网络、电话等形式进行了访谈。10、对近年收入进行核查:核查近年的销售合同及统计表、收入明细账,抽查核对银行流水金额;将业务系统数据与财务账簿、报表相关数据核对,抽查近期相关凭证,并对后期收入预测进行合理性验证。

11、对近期成本进行核查:核查近年原材料采购订单、合同台账、工资表、固定资产折旧明细,抽查大额供应商合同、工资计提发放情况、固定资产原始入账凭证及折旧测试;将企业业务入库系统数据与财务账簿、报表相关数据核对,抽查近期相关凭证,并对后期成本预测进行合理性验证。

12、对期间费用进行核查:核查明细账及相关报表,并分析各项费用发生与相关收入等相关指标的关系,抽查相关凭证,核实相关合同。同时对后期预测的期间费用进行合理性验证。

(三)评估汇总阶段

对各类资产评估及负债审核的初步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

(四)提交报告阶段

在上述工作基础上,起草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初步审核后与委托人就评估结果交换意见,在独立分析相关意见后,按评估机构内部资产评估报告审核制度和程序进行修正调整,最后出具正式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本次评估中,评估人员遵循了以下评估假设:

(一)一般假设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7页

1.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交易假设是资产评估得以进行的一个最基本的前提假设。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资产持续经营假设资产持续经营假设是指评估时需根据被评估资产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或者在有所改变的基础上使用,相应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二)特殊假设

1.现有的财务政策、定价政策和市场份额不会因为评估目的的实现而发生重大变化;

2.评估目的实现后没有大量的资本投入并造成企业的生产或经营能力发生重大变化;

3.评估目的实现后不会发生转产或经营方向的根本性改变;

4.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评估是基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真实经营数据的基础上进行;

5.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外部经济环境不变,国家现行的宏观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8页

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6.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经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批准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GR202051002535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假设以后年度继续享受该优惠政策。除此之外,企业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以及税收政策无重大变化;

7.企业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

8.本次评估的各项资产均以评估基准日的实际存量为前提,有关资产的现行市价以评估基准日的国内有效价格为依据;

9.在未来经营期内,主营构成、各项成本费用不会在现有预测基础上发生大幅变化,仍将保持其预计的变化趋势持续;

10.在未来经营期内,评估对象经营场所的取得及利用方式与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而不发生变化;

11.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十、评估结论

基于委托人、被评估企业及企业管理层对未来发展趋势的判断及经营规划,被评估单位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采用资产基础法及收益法,对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价值进行了评估,得出入下结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39页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采用资产基础法对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得出的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资产账面价值7,551.09万元,评估值10,344.44万元,评估增值2,793.35万元,增值率36.99%;

负债账面价值1,891.08万元,评估值1,891.30万元,评估减值0.22万元,减值率0.01%;

净资产账面价值5,660.01万元,评估值8,453.14万元,评估增值2,793.13万元,增值率49.35%,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
BCD=C-BE=D/B×100%
流动资产17,465.939,123.931,658.0022.21
非流动资产285.161,220.511,135.351,333.20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
持有至到期投资4---
长期应收款5---
长期股权投资6---
投资性房地产7---
固定资产841.8156.4714.6635.06
其中:建 筑 物9---
设 备1041.8156.4714.6635.06
土 地11---
在建工程12---
工程物资13---
固定资产清理14---
生产性生物资产15---
油气资产16---
无形资产179.621,130.311,120.6911,649.58
其中:土地使用权18---
开发支出19---
商誉20---
长期待摊费用21---
递延所得税资产2233.7333.73--
其他非流动资产23---
资产总计247,551.0910,344.442,793.3536.99
流动负债251,797.251,797.470.220.01
非流动负债2693.8393.83--
负债总计271,891.081,891.300.220.01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285,660.018,453.142,793.1349.35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0页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清查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账面值为5,660.01万元,评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374.72万元,评估增值19,714.71万元,增值率348.32%。

(三)评估的差异分析及最终结果的选取

1、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差异分析

本次收益法评估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5,374.72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8,453.14万元,高16,921.58万元,差异200.18%。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收益法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经营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

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2、评估结果的选取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企业价值》,对同一评估对象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应当结合评估目的、不同评估方法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采用定性或者定量的方式形成评估结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1页

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进行评估,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未将技术及研发团队优势、客户资源、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管理优势、品牌优势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价值作为企业的整体价值进行考虑。而企业属于烟用检测设备生产行业,为轻资产企业,且企业属最早开设该类产品生产商,客户资源优势尤其明显。其次,该行业自动化程度较高,对专有技术、人才培养的投入较大,此行业收入也较高。公司整体收益能力是企业所有环境因素和内部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企业未来年度的收益可以较为准确的预测,因此,对企业的预期发展因素产生的影响考虑的比较充分,评估结果客观合理,故本次选取收益法结果。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25,374.72万元。

(四)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溢价(或者折扣)以及流动性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论未考虑因缺乏流动性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一)产权瑕疵事项

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人员的尽职调查,本次评估未发现产权瑕疵事项。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人员的尽职调查,本次评估未发现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存在。

(三)抵押担保、质押及其他事项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2页

1、被评估单位委估资产中有1项外观专利,质押给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抵押明细、抵押金额、抵押期限详见下表:

资产质押明细

质押权人质押人质押合同编号借款合同编号担保债权金额担保期限借款时间质押品清单
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担司质字2081034号成交银2020年贷字080028号200.00(万元)2020/7/6至2021/7/52020/7/6RT-V 卷烟.滤棒综合测试台外观专利

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质押事项对评估结果带来的影响,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除此之外,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人员的尽职调查,本次评估未发现抵押、担保及其他事项。

(四)现场勘查受限情况

本次评估不存在现场勘察受限的情况。

(五)重大期后事项

被评估企业提供的资料以及评估人员的尽职调查,本次评估未发现重大期后事项。

(六)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

1、利用专家工作

无。

2、利用专业报告

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我们通过合法途径获得了以下专业报告,并审慎参考利用了专业报告的相关内容:

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1183号)。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账面资产类型与账面金额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所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3页

采用的评估方法对财务报表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了分析和判断,但对相关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评估基准日的财务状况和当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发表专业意见并非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责任。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委估存货中有部分产成品为历史年度客户借用形成,账面金额

261.21万元,由于难以确认对方的购买意愿和确定购置金额,以及是否能收回也存在不确定性,故本次评估以账面金额进行列示,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2、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3、评估师和评估机构的法律责任是对本报告所述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做出专业判断,并不涉及到评估师和评估机构对该项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做出任何判断。评估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因此,评估工作是以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经济行为文件,有关资产所有权文件、证件及会计凭证,有关法律文件的真实合法为前提。

4、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在对设备类资产进行勘察时,因检测手段限制等原因,主要依赖于评估人员的外观观察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近期检测资料及向有关操作使用人员的询问情况等判断和设备类资产状况。

5、本次评估范围及采用的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数据、报表及有关资料,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评估报告中涉及的有关权属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4页

7、评估机构获得的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是本评估报告收益法的基础。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分析、判断,经过与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及其主要股东多次讨论,被评估单位进一步修正、完善后,评估机构采信了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相关数据。评估机构对被评估单位盈利预测的利用,不是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盈利能力的保证。

8、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当资产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数额进行相应调整;

(2)当资产价格标准发生变化、且对资产评估结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人应及时聘请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3)对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人在资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进行相应调整。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一)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本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同时,本次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评估机构不承担由于这些条件的变化而导致评估结果失效的相关法律责任。

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是本次经济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5页

(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三)本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人所有,未经委托人许可,本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公开。

(四)未征得本评估机构同意并审阅相关内容,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在使用本评估结论时,提请相关当事方关注以下事项:

本报告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0日使用有效,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十三、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为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6页

(此页无正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师:

资产评估师: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日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第47页

报告附件目录

1、经济行为文件(复印件);

2、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21]183号)(复印件);

3、委托人、被评估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

5、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6、签字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签字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