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汽”或“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中国重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2号)同意,公司向2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8,111,600股,发行价格为29.8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01,308.7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170.4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00,138.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617056_J0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的实际募集资金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 | 360,138.33 |
2 |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0.00 |
合计 | 500,138.33 |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346,634.15万元,其中包含已投入但尚未置换净额44,804.73万元。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所涉及的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现金管理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内部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于首祥 | 樊灿宇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