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苏州苏站路1588号世界贸易中心B座2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沈明宏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修订。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