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告如下:
一、新增征集投票权对象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十九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七十九条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
二、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内部审计及会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合规管理及会 |
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二节 合规管理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公司及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除此之外,本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不变。《公司章程》最终版本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士办理修改《公司章程》的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