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作出本监事会决议。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耀明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5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