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8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10时以通讯和现场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李涛和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编写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公司在同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不超过4亿元。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4个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零票回避,通过比例为100%。
三、 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二)《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