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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7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39,534,88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2394%。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0年2月,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2020年7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2020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0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A股)不超过175,716,192股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1年2月,公司以4.30元/股向北京和发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杨荣、杨廷栋、周鹏、张军、吴国平、阮晋、新疆鑫嘉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盘锦龙强实业有限公司、沈阳港汇贸易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13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139,534,88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9.239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于2021年3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85,720,642股变更为725,255,525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股东承诺情况

1、北京和发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单位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3,488,372股股份。本单位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3,488,372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2、吴国平

本人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325,581股股份。本人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人所认购的上述2,325,581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3、杨荣

本人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558,138股股份。本人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人所认购的上述2,558,138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4、杨廷栋

本人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1,627,906股股份。本人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人所认购的上述11,627,906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5、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1,604,651股股份。本单位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11,604,651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6、周鹏

本人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558,139股股份。本人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人所认购的上述2,558,139股股份,不得进行流通转让。

7、张军

本人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325,581股股份。本人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人所认购的上述2,325,581股股份,不得进行流通转让。

8、阮晋

本人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34,418,604股股份。本人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人所认购的上述34,418,604股股份,不得进行流通转让。

9、沈阳港汇贸易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4,906,976股股份。本单位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24,906,976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10、新疆鑫嘉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3,255,813股股份。本单位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23,255,813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11、盘锦龙强实业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17,441,860股股份。本单位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17,441,860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12、深圳市盛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976,751股股份。本单位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976,751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作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认购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2,046,511股股份。本单位承诺:

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本单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股份锁定申请:

申请自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锁定本单位所认购的上述2,046,511股股份,不得进行流动转让。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也未对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任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39,534,88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9.2394%。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发行对象共计13名,账户14个。

(四)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发行对象股东名称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数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1北京和发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和发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488,3723,488,3723,488,372
2吴国平吴国平2,325,5812,325,5812,325,581
3杨荣杨荣2,558,1382,558,1382,558,138
4杨廷栋杨廷栋11,627,90611,627,90611,627,906
5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1,604,65111,604,65111,604,651
6周鹏周鹏2,558,1392,558,1392,558,139
7张军张军2,325,5812,325,5812,325,581
8阮晋阮晋34,418,60434,418,60434,418,604
9沈阳港汇贸易有限公司沈阳港汇贸易有限公司24,906,97624,906,97616,906,976
10新疆鑫嘉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鑫嘉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3,255,81323,255,8134,866,924
11盘锦龙强实业有限公司盘锦龙强实业有限公司17,441,86017,441,8609,441,860
12深圳市盛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盛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76,751976,751976,751
13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兴全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697,674697,674697,67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恒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1,348,8371,348,8371,348,837
合计139,534,883139,534,883105,145,994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比例股份数量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347,808,61047.96%-139,534,883208,273,72728.72%
高管锁定股208,273,72728.72%208,273,72728.72%
首发后限售股139,534,88319.24%-139,534,88300.00%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377,446,91552.04%139,534,883516,981,79871.28%
股份合计725,255,525100.00%0725,255,525100.00%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股东的有关承诺。

(二)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三)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三)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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