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XP0015、XP0016、XP0017、XP0018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秘密)合同》。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静女士、陈立营先生、袁跃华先生、翟娈女士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