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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集能源:新集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提名董事候选人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对郭占峰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聘任并提名的人选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能够胜任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

3、未发现本次聘任并提名的人选有国家规定不能担任相应职务的市场禁入情况存在。

4、同意董事会聘任郭占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煤炭购销关联交易额度议案的独立意见

1、受国内经济恢复强劲和全社会用电量较快增长影响,煤炭价

格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时预测了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增加煤炭购销关联交易业务量,合理考虑了煤炭价格上涨因素,关联交易总量在合理范围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

三、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精神,在经营业绩、提质增效、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2020年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制订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方案公平、合理,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作棠 崔利国 郁向军

2021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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