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2日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锐主持,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经参会监事书面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查,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均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43)。
特此公告。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