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8月16日以电邮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分别为江朝杰、张伦刚、逯献云、闫文猛、陶国贤。会议由江朝杰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况。
2、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5票表决,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