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章勇坚、吕岩、林明波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专项说明、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实,到目前为止,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及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整、规范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关联交易均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有效控制了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实,到目前为止,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建立了较为完整、规范的内部决策程序和工作流程,对外担保需经严格的审批程序,有效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
章勇坚 吕 岩 林明波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