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5 证券简称:皇台酒业 公告编号:2021-042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全体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皇台酒业 | 股票代码 | 00099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谢刚 | 段文新 | ||
办公地址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新建路55号 |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西关街新建路55号 | ||
电话 | 0935-6139865/0931-4917086 | 0935-6139865/0931-4917086 | ||
电子信箱 | htjy000995@126.com | htjy000995@126.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5,249,370.93 | 39,342,270.39 | -35.8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073,866.68 | 3,018,454.15 | -5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913,861.81 | 1,016,629.79 | -1,370.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3,790,263.51 | -7,653,703.47 | -80.1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4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2 | -4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40% | 4.83% | -14.2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53,934,819.40 | 456,663,675.52 | -0.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22,978,225.78 | 133,778,015.07 | -8.0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5,06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上海厚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9.60% | 34,770,000 | 0 | 冻结 | 34,770,000 | |
质押 | 34,770,000 | ||||||
北京皇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3.90% | 24,667,908 | 0 | 冻结 | 24,667,908 | |
质押 | 24,100,000 | ||||||
甘肃西部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9% | 8,501,583 | 0 | |||
甘肃盛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0% | 2,126,500 | 0 | |||
吉文娟 | 境内自然人 | 0.73% | 1,301,600 | 0 | 冻结 | 490,000 | |
质押 | 490,00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67% | 1,183,826 | 0 | |||
杨恩泉 | 境内自然人 | 0.34% | 603,900 | 0 | |||
杨军 | 境内自然人 | 0.22% | 391,253 | 0 | |||
谢洪炜 | 境内自然人 | 0.21% | 380,400 | 0 | |||
刘洁 | 境内自然人 | 0.20% | 350,000 | 0 | 冻结 | 3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盛达集团、西部资产和皇台商贸为一致行动人,详情请查阅公司2019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经营计划和发展战略,通过聚焦品牌建设,优化产品结构,深耕武威市场布局,积极开拓外阜市场,引导培育消费市场活力,各项运营工作有序推进。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524.9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207.3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0.00%,主要原因是上半年经销与直销销售收入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但是团购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同时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使得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和毛利润下滑,经营业绩出现亏损。2021年上半年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持续夯实产品质量,不断升华产品品质
产品质量是公司持续发展的命脉,公司一直本着“实实在在酿好酒”的理念,坚持抓好质量安全生命线,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追求质量第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产品原料、包装材料到成品酒均实行严格的检验程序,强化现场管理,合理设置工序控制点,每道工序必须严格执行标准,严防不合格产品进入下一道工序,使成品、半成品入库合格率达100%。目前公司有国家级白酒评委2名,国家级葡萄酒评委2名,能够对公司产品质量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2021年4月,公司产品“金六鼎”荣获2020年度白酒新品最高奖项“青酌奖”,这是继“窖底原浆18”荣获2019年度白酒新品最高奖项“青酌奖”之后,皇台酒业再次在酒博会上斩获的至高殊荣,而且自公司2019年推出新品后,公司的白酒和葡萄酒产品已荣获多项国内外行业大奖,产品品质逐步得到市场认可。
2、持续优化产品结构,稳步培育市场新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技术中心积极组织收集国家名优酒、省内畅销的成品酒和公司内外半成品酒样近百个样品,进行反复品尝比对,特别是对省内的主要产品进行分析研究,具有针对性地开发出新产品。新产品研发完成后,公司安排不同层次的消费群体进行多次试饮,根据反馈意见不断地对新产品进行完善。目前产品线又完成了 “52%vol窖底原浆16”、“42%vol醉凉州”等新品的酒体设计,随着下半年新品的推出,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开拓市场新需求。
3、持续完善品牌体系和优化渠道建设,产品竞争力和渠道管控力逐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参加第104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陇酒抱团推介活动、第27届兰洽会等活动,全面将公司产品推向公众视野。截至目前,公司已形成“窖底原浆”系列为主线,“鼎”系列为辅线,“醉凉州”、“龙马本色”、“老皇台”为补充的产品构架,产品价格已覆盖中、高、低端消费群。另外,公司有针对性地开展“万人回厂游体验活动”,邀请核心客户、核心消费者两千多人次,近距离了解公司酿酒生产的全过程,通过实地参观,让经销商客户、终端客户以及消费者充分了解皇台酒酿造工艺和产品的优秀品质,充分唤醒消费者对皇台酒的战略性认可,品牌影响力和产品认知度得到进一步提升。销售方面,公司积极推行小区域、全价位、高占有的市场销售策略,大力推动武威根据地市场建设,深耕甘肃本土市场并逐步向省外市场渗透。截至目前,武威区域终端店铺货接近3000家,力争全年向终端店铺货达到4500家,随着铺货率的提升,公
司销售规模有望持续增长。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
况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益润贸易有限公司诉皇台酒业、上海鑫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合同纠纷 | 3,834.29 | 是 | 一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 一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相关预计负债已在2020以前年度计提,不影响当期损益。 | 一审法院裁定中止诉讼。 | 2017年12月02日 | 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7-128) |
无锡市梅林彩印包装厂诉皇台酒业买卖合同纠纷 | 1,411.42 | 是 | 二审已判决,处于执行阶段。因被执行人皇台酒业原法定代表人卢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于2017年11月3日被武威市凉州区公安局立案侦查,其职务侵占行为与本案执行的标的存在利害关系,需待公安机关侦查结束,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止本案的执行。 | 公司败诉,相关预计负债已在2020以前年度计提,不影响当期损益。 | 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终止本案的执行。 | 2016年09月20日 | 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9月20日、2021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6-57)、《2020年年度报告》之“第五节 重要事项” |
四川省宜宾圆明园实业公司诉皇台酒业买卖合同纠纷 | 1,033.85 | 是 | 二审已判决,处于执行阶段,双方已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 公司败诉,相关预计负债已在2020以前年度计提,不影响当期损益。 | 公司已与原告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尚在履行中。 | 2017年10月26日 | 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6日、2018年1月16日、2018年5月3日、2018年7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起诉状的公告》(2017-109)、《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2018-4)、《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18-39)和《 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签署<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 》(2018-62) |
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利兵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