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七号洋丰培训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董事长杨才学先生,副董事长杨华锋先生,董事杨才斌先生、杨小红女士、宋帆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黄镔先生、孙琦先生、王佐林先生、张永冀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才学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相关承诺的议案》
公司监事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豁免公司相关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9月13日(星期一)下午2:00在湖北省荆门市月亮湖北路附7
号洋丰培训中心五楼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