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71 公司简称:ST目药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任嘉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费丽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事实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是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公司于 2020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 202014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面临最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3月26日,永新华瑞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永新华瑞与青岛共享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公司第一大股东由青岛汇隆华泽变更为永新华瑞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共享。
2、本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本报告期的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前期通过自查确认并披露的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金余额2,884万元、违规担保本金余额331万元;2021年4月经公司进一步核查,基本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山”)3,073.12万元工程预付款、5,414万元股权转让款为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中国证监会目前正在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最终以证监会立案调查结论为准。
2021年4月,为解决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永新华瑞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拥有的对清风原生等各方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和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将分期清偿上述9,000万元债权。截止2021年4月28日,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第一期债权款3,215万元。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及公告的原稿 | |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 |
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天目药业、本公司、公司 | 指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永新华瑞 | 指 |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青岛共享签署一致行动后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青岛共享 | 指 |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汇隆华泽 | 指 |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
黄山天目 | 指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天目薄荷 | 指 |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100%子公司 |
天目生物 | 指 | 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三慎泰门诊 | 指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三慎泰中药 | 指 |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银川天目山 | 指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上海领汇、领汇创投 | 指 | 上海领汇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参股公司 |
豪懿投资 | 指 | 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清风原生 | 指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本公司原控股股东(曾用名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文韬投资 | 指 | 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武略投资 | 指 | 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CFDA | 指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GMP | 指 |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s的简称,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GSP | 指 | GoodSupply Practice for Pharmaceutical Products的简称,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药品批准文号 | 指 | 生产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文件上规定该药品的专有编号,此编号称为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生产企业在取得药品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该药品 |
药品注册批件 | 指 | 国家药监局批准某药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该品种药品而颁发的法定文件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天目药业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angzhou TianMuShan Pharmaceutical Enterprise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TMSP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任嘉鹏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任嘉鹏(代行董事会秘书) | 陈国勋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
电话 | 0571-63722229 | 0571-63722229 |
传真 | 0571-63715400 | 0571-63715400 |
电子信箱 | 2685997122@qq.com | 2685997122@qq.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原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苕溪南路7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13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hztmyy.com |
电子信箱 | tianmuyaoye@126.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目药 | 600671 | *ST目药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77,214,839.39 | 111,290,544.53 | -30.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150,354.29 | -2,400,710.48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10,401,837.19 | -9,719,007.20 | 不适用 |
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39,411.75 | 73,967.03 | 8335.4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6,693,094.29 | 72,843,448.58 | -8.44 |
总资产 | 431,143,857.06 | 442,510,197.01 | -2.5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05 | -0.019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05 | -0.019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54 | -0.0798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8154 | -2.2902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9091 | -9.2718 | 不适用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232.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3,513.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
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93,625.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632.15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480.34 | |
合计 | 4,251,482.90 |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与2020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药品流通。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包括:(1)药品制剂及保健品业务:公司所属行业为中药制造行业,主营业务为药品及相关保健品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公司本级制药中心珍珠明目滴眼液、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复方鲜竹沥液、铁皮石斛保健品,黄山天目公司河车大造胶囊、六味地黄口服液,黄山薄荷公司薄荷脑、薄荷素油,产品的核心销售区域为华东、华南地区。(2)药品流通业务:黄山薄荷公司薄荷脑、薄荷素油原材料销售,以及控股子公司三慎泰中药主要经营各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批发等相关业务,三慎泰中药备有道地中药饮片1000余种、各类西药品种近300个大类,主营中药配方、中药饮片、鲜草等销售,并为顾客提供代客煎药、代客配送、切片、研粉等专业的医药服务。(3)其他业务:控股子公司三慎泰门诊开设西医内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等特色专科,秉承传承与创新的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的纯中医诊疗服务,为传承、弘扬、发展中医药贡献力量。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物资的采购管理,降低生产成本、确保产品质量,公司出台了《供应商质量审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招标管理制度》。公司生产用各类主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采用集中招标采购,每年组织相关合格供应商进行一次常规性的采购招标,重要原辅材料与供应商形成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以确保质量的稳定;各类工程及设备采购均实行招标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销售部门根据市场预测制定年度、月度销售计划,股份公司企管部门根据销售计划下达生产计划。公司下属企业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并将GMP贯彻到药品生产全过程产业链中,包括物料采购,人员配备、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良反应收集、产品运输等各个方面,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保证药品质量的安全有效。
3、销售模式
公司顺应国家医改政策和医药行业的发展趋势,在稳定现有销售市场的基础上,以天目药业主要销售品种为重点抓手,努力寻求适应各种不同市场的营销策略,提升产品终端覆盖率。珍珠明目滴眼液、河车大造囊整合渠道、继续推动现有药品销售板块的振兴发展,利用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次性评价的契机,拓宽产品维度,为提升该产品的销售量做积极准备。同时公司继续与互联网销售优势企业合作,努力做好眼部护理系列产品,积极寻求市场开拓路径,持续提升产品市场份额。一是增强终端市场推广能力;二是加强与大型连锁药店的合作,提升销售量和连锁覆盖率;三是充分市场调验的基础上,适时制订并调整营销策略,积极开拓市场,提升产品市场份额,确保公司平稳运行。
(三)公司所处医药行业发展情况
医药制造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国政府历来重视与支持医药产业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接连发布,多层次的政策优惠与支持为我国医药行业创造了良好的产业环境,将推进我国医药制造业的健康、快速发展。随着国家加大对医药行业的政策引导与支持、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提高、城镇化进展的稳步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体系和医疗保障制度的构建,医疗条件和设施逐步完善,同时,生活方式的变动、自我健康意识增强,人口基数扩大与老龄化加速,在市场刚性需求的强劲支撑下,我国医药制造行业的发展潜力巨大。
2021年3月国务院《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医药健康行业相关政策依然体现了医药、医疗、医保“三医联动”的改革思路,在医药方面进行供给侧改革,在医疗方面继续推行分级诊疗,在医保方面进行结构优化并提高覆盖,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报告指出,坚持中西医并重,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使医药行业的关注度得到空前提升,进一步凸显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战略地位。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随着医改的不断深入,带量采购、
医保目录调整步入常态化,医保支付、“互联网+”医疗等一系列新政的出台与推进,“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效果逐步显现,深刻地影响着医药行业。
1、医药制造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医药制造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中国制造2025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2021年上半年全球疫情仍在蔓延,但我国经济已开始复苏,医药制造营收强劲回升。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上半年,我国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企业营业收入14046.9亿元、同比增长28.0%,保持强劲增长;运营成本7457.0亿元、同比增长17.5%,利润总额3000.4亿元,同比增长88.8%。
2、中医药行业情况
中医药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瑰宝,是我国劳动人民积累了几千年的智慧结晶,整体观念、辩证论治、综合治疗是其最大优势,在人们日常保健、疾病防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使中医药越来越受重视,国家陆续出台多项政策,持续加大扶持中医药发展。“健康中国2030”行动计划在策略上,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中成药胜在长期逐步调理,完美契合以预防为主的健康管理理念,而且普遍廉验有效,便于长期大规模推广。2021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强调要提高中药产业发展活力,优化中药审评审批管理,完善中药分类注册管理。要增强中医药发展动力,保障落实政府投入,多方增加社会投入,加强融资渠道支持。要完善中西医结合制度,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健全中西医协同疫病防治机制,完善西医学习中医制度,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水平。要实施中医药发展重大工程,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实施名医堂、中医药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道地中药材提升工程,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中医药开放发展工程。要提高中医药发展效益,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合理开展中医非基本服务。要营造中医药发展良好环境,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中医药科技管理,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提高中医药法治化水平,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2021年3月《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大力发展中医药事业。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中的独特优势。
3、医疗服务行业情况
2019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意见(国卫医发〔2019〕42号)指出,社会办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不同人群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并为全社会提供更多医疗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随着我国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进入了新时期,新时代、新形势下老百姓健康需求的变化,医改攻坚带来的医疗服务格局调整,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潮流的涌现发展,必将为医疗服务提升优化释放出巨大空间。在患者需求方面,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通过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等措施,使得我国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居民在医疗卫生方面的经济负担大幅降低,城乡居民治疗重点疾病、传染类疾病的主观意愿显著提升。根据国家卫健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3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102.6万家。与2020年3月底比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7,273家。其中:医院增加1,170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7,572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1,624家。截至2021年3月底,我国医院3.6万家,其中:公立医院1.2万家,民营医院2.4万家。与2020年3月底比较,公立医院减少76家,民营医院增加1,246家。2020年1-3,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0.7亿人次,同比下降26.1%。随着疫情的好转,2021年1-3月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15.0亿人次,同比提高40.8%,基本回归疫情前正常水平。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起源于1958年的 “天目山人民公社国药场”,1984年更名为“杭州天目山药厂”,1989年6月成立了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全国第一家中药制剂上市企业,“天目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在全国消费者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是国内最具价值的医药品牌之一,其“天目山中药文化”被列为浙江省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司经过多年的品牌经营拥有丰富的产品资源。
各类药品批准文号98个(含黄山天目68个、黄山薄荷2个)、保健品批准文号5个、已备案化妆品1个。列入医保目录品种超过80个。在“眼科用药、抗菌消炎、清热消毒、止咳镇咳、心脑血管、妇科及儿童用药、滋补保健”等领域形成品类齐全的系列产品。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珍珠明目滴眼液、河车大造胶囊、六味地黄口服液、薄荷脑、薄荷素油等产品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为公司利用品牌优势提升市场竞争力提供了有力保障。临安制药中心心无忧片、复方野菊感冒颗粒、4:1规格超青片为全国独家品种;黄山薄荷国药准字号薄荷脑、薄荷素油占领国内近一半的市场份额;黄山天目国家级新产品河车大造胶囊、河车大造片、安眠补脑颗粒为中成药全国独家品种;天目山铁皮石斛系列保健品等在市场上都享有一定的声誉、拥有一批忠实的消费者。公司拥有现代化的药品生产技术和科研力量,以及通过国家GMP 认证的标准生产车间和各类完善的质量检测设备。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期内,公司坚定贯彻年初既定的经营目标,积极面对内外部的巨大压力,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大力开拓市场以及降本增效,努力降低疫情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因受母公司临安制药中心整体停产搬迁改造等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21.4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62%;实现利润总额-711.74万元,上年同期为-358.1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5.04万元,上年同期为-240.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40.18万元,上年同期为-971.90万元。
报告期内主导产品销售情况:母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因停产改造,主导产品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销售0.256万盒,同比下降98.29%,珍珠明目液无销售;黄山薄荷主导产品薄荷脑、薄荷素油销售239吨, 同比下降24.99%;黄山天目河车大造胶囊销售49.56万盒,同比上升21.58%。2021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对高级管理人员重新进行聘任。
2、对公司所有内控问题进行整改,梳理内控存在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内部控制运行有效,2021年5月20日实现摘星。
3、临安制药中心整体搬迁一期生产线改造工程项目已全部结束,对珍珠明目滴眼液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两个产品进行了试生产,完成《药品生产许可证》更新换证;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于2021年5月21日完成现场GMP符合性检查、7月14日完成上市药品生产地址变更现场注册核查;珍珠明目滴眼液于2021年7月21日完成现场GMP符合性检查、上市药品生产地址变更现场注册核查。目前两个品种正在注册检验和现场检查结果审批中。
4、加强对公司经营计划、内部控制体系、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实施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提升公司管控能力和管理水平。同时推出公司治理十二项举措,如调整公司组织架构、重新梳理授权体系,修订完善薪酬制度;对公司所有往来账进行梳理(应收应付款等),采取法律诉讼手段、积极追偿相关款项;销售合同梳理归集,建立合同台账,制订销售政策和激励机制;各单位按照财务部门要求提前上报资金预算计划、提高资金利用率,各项费用支出报销逐级审核;围绕“内部挖潜,降本增效”的工作思路,细化采购流程及采购方式,深化采购管理,合理控制采购成本。
2021年下半年,公司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持续不断推进绩效管理,以制度管理为依据,以强化执行为基础,多措并举夯实公司及各子公司基础管理,确保在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风险管控方面取得实效,持续提升公司基础管理水平和创效能力。重点开展临安制药中心复工复产工作,加快推进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充分挖掘现有产品的市场潜力,并积极拓展大健康类产品的销售,做实做强主业,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7,214,839.39 | 111,290,544.53 | -30.62 |
营业成本 | 56,182,415.31 | 68,918,019.53 | -18.48 |
销售费用 | 11,051,353.43 | 29,661,428.82 | -62.74 |
管理费用 | 16,839,942.52 | 16,768,774.72 | 0.42 |
财务费用 | 3,496,942.51 | 2,968,700.34 | 17.79 |
研发费用 | 795,792.24 | 976,458.65 | -18.5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39,411.75 | 73,967.03 | 8335.4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9,988.85 | -8,285,492.37 | 77.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73,274.34 | 956,544.66 | 2186.7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去年下降30.62%,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母公司停产GMP改造,除三慎泰两子公司和天目生物较去年略有上升,其他各子公司收入都有所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同比去年下降18.48%,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入的下降,导致成本相应下降;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入的下降,导致销售费用相应下降;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同比去年上升17.79%,主要是本报告期内贷款平均额较去年增加导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同比去年下降18.5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母公司由于搬迁,进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所投入的费用较去年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8335.40%,主要是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去年减少5637万元,而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了6254万元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
645.55万元,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减少618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2186.70%,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到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款3,215万元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3,856,194.95 | 7.85 | 7,574,036.74 | 1.71 | 347.00 | 主要是收到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 |
权转让款3,215万元所致 | ||||||
存货 | 53,662,248.42 | 12.45 | 67,511,767.35 | 15.26 | -20.51 |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较期初减少1426万元所致 |
合同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使用权资产 | ||||||
短期借款 | ||||||
合同负债 | 2,874,195.84 | 0.67 | 3,480,102.89 | 0.79 | -17.41 | 主要是年底预收货款在本报告期内确认了收入所致。 |
长期借款 | ||||||
租赁负债 | ||||||
应收账款 | 53,129,865.40 | 12.32 | 43,875,292.64 | 9.92 | 21.09 |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和三慎泰门诊较期初分别增加884万元、463万元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881,352.06 | 0.44 | 478,514.02 | 0.11 | 293.17 | 主要是子公司黄山薄荷较期初增加133万元所致 |
预付款项 | 3,031,970.23 | 0.70 | 3,697,861.69 | 0.84 | -18.01 | 主要是预付后现发票到位导致。 |
其他应收款 | 68,968,443.27 | 16.00 | 97,483,174.80 | 22.03 | -29.25 | 主要是收到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款3,215万元,收回债权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698,819.95 | 0.16 | 2,304,019.68 | 0.52 | -69.67 | 本期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2,415,806.19 | 0.56 | 3,674,723.41 | 0.83 | -34.26 | 本期收入较上年12月底减少,使增值等各项税费也相应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3,069,521.52 | 14.63 | 52,042,892.96 | 11.76 | 21.19 | 主要是母公司较期初增加300万元,子公司黄山薄荷、黄山天目较期初分别增加550万元、330万元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000.00 | 冻结 |
固定资产 | 87,362,299.94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104,426.14 | 借款抵押 |
合计 | 90,476,726.08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12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与文韬基金、武略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文韬基金、武略基金合计持有的银川长城神秘西夏医药养生基地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暂定交易价格为5,500万元。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协议签署后,银川天目山已向文韬基金、武略基金预支付股权转让款5,414万元。经本公司对相关情况的进一步核实,本公司已基本认定上述股权转让款为关联方文韬投资、武略投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1年4月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同时,银川天目山已向法院提起诉讼、采取法律手段追回上述预付股权款。
2、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突破公司现有销售模式和渠道,开辟大健康类产品互联网销售模式,报告期内,公司出资成立了两家子公司。(1)2021年5月17日,公司与浙江源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注册成立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98万元,公司持股51%、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2021年6月28日公司投资注册成立青岛华韵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持股10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同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7 年 1 月公司与清风原生、文韬基金、武略基金等共同出资成立了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出资1,400万元,持投比例占注册资本的9.33%,资金来源自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110)。2017年1月4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2、2018年12月30日,银川天目山与文韬基金、武略基金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文韬基金、武略基金合计持有的银川长城神秘西夏医药养生基地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暂定交易价格为5,500万元,最终实际转让价格将根据审计、评估情况及各方谈判结果以最终各方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经初步协商暂定交易价格为5,5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已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的《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交易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因上述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责令公司予以改正。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意向性协议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经本公司对相关情况的进一步核实,本公司已基本认定上述股权转让款为关联方文韬投资、武略投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收回实际已支付的5,414万元股权款。同时,公司于2021年6月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上述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文韬投资、武略投资分别返还已收到的股权款,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案号:(2021)浙 01 民初 1805 号。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临安制药中心厂区整体搬迁改造的议案》。因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厂区被临安区人民政府列入旧城改造范围,需要实施整体停产搬迁,公司在通过司法竞拍取得的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新厂区实施生产线改造,GMP改造计划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实施滴眼剂(主导品种珍珠明目滴眼液)和青霉素类片剂(主导品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两条生产线的GMP改造(2个剂型3个品种);第二阶段实施其它剂型(含中药提取、口服液体制剂和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GMP改造(5个剂型25个品种)。项目投资概算为7,500万元,其中:(1)净化改造费用约2,800万元;(2)生产设备购置费用约1,000万元;(3)检测中心(化验室)改造费用约500万元;(4)原“路通公司”遗留的危废品的处理等费用约500万元;(5)仓库改造、配电箱改造、天然气锅炉改造、整个厂区给排水改造、三废处理改造、冷库改造及其它改造费用约1,200万元;(6)其它不可预测费用约1,500万元(含项目过渡工资、试生产产品生产成本、产品转移、生产许可证取证、GMP认证费用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已投入项目改造资金4,730余万元,一期生产线改造工程已全部结束,珍珠明目滴眼液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两个产品的试生产也已全部完成,并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地址的变更申请,于2020年12月29日完成更新换证;根据国家药品生产、注册变更相关政策,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于2021年05月21日完成现场GMP符合性检查、于2021年07月14日完成上市药品生产地址变更现场注册核查,珍珠明目滴眼液于2021年07月21日完成现场GMP符合性检查、上市药品生产地址变更现场注册核查。目前两个品种正在注册检验和现场检查结果审批中。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或服务 | 注册资本 | 资产规模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加工业 | 中药制剂、中成药 | 3000 | 11,204.98 | 1,306.01 | 724.47 | -453.97 |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加工业 | 原料药、薄荷脑、薄荷素油 | 975 | 12,532.75 | 3,662.37 | 348.80 | 58.59 |
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技术开发服务、咨询、成果转让等 | 石斛基地建设及产品开发 | 2000 | 2,229.05 | 114.36 | 57.46 | -296.65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服务行业 | 内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 200 | 2,520.06 | 1,207.46 | 629.47 | 1.23 |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 | 中药批发、经济信息咨询等 | 中药批发、经济信息咨询等 | 100 | 3,401.80 | 1,594.10 | 271.06 | -10.23 |
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批发业 | 生物技术研发、咨询、成果转让;制药技术咨询铁皮石斛种植;中药材种植技术的开发;中药材种植; 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保健食品、 化妆品生产、销售 | 1000 | 65.46 | 10.80 | 3.85 | -2.82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 服务行业 | 老年人养护服务,温泉洗浴服务;休闲健身活动,保健服务、服装及家庭用品、工艺美术品批零售,餐饮服务,餐饮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场地租赁,对商业、旅游投资 | 4700 | 6,789.88 | 0.00 | 0.00 | -1.01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风险
在药品行业监管持续强化、两票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4+7”集采中标品种、中药原料监管、传统医药商业增长乏力;辅助用药监管趋严;特别是2020版药典的实施,对中药药材质量要求进一步提高,无疑将增加中药成药的生产成本,中药成药的市场竞争力将进一步下降;一系列严密政策的出台,使公司面临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2、环保风险
随着国家及地方环保监管力度的加大,对制药企业在环保规范化管理和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公司环保管理工作的难度,尽管公司制定了符合药品生产环保要求的规范化管理文件,也可能存在管理疏漏等情况的发生而造成环保事故的风险。
3、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是人类用于预防、治疗、诊断疾病的特殊商品,药品安全是医药企业的固有风险。药品安全涉及原辅料、包材、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近几年来,各种药品安全问题频发,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经营环境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如果本公司生产及销售过程中发生药品安全事件,将对本公司的品牌及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召回市场上产品、库存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产品停止生产、企业停产整顿、乃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除因公司自身原因,如果同行业其他公司生产的同类产品发生药品安全事件,亦会对公司造成影响。因此公司把药品安全为安身立命之根本,严格按照各GMP要求规范进行药品生产,建立完善统一、规范、标准化的生产管控流程,持续提升产品品质。
4、研发风险
医药行业是高科技、高附加值的行业,在产品研发及一致性评价具有高风险、低成功率的特点,从确定研发方向到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产品投产,都存在周期长、环节多且复杂的情况,可能出现药品临床试验或产品上市后达不到预期或药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5、安全生产风险
安全生产风险贯穿企业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产品生产、使用过程涉及安全、消防、劳动、职业健康等各方面的安全风险控制。公司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公司采取各种工作举措,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提高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6、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为适应医药改革的方向,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与销售合作模式,业务持续稳步增长,相应存在一定的应收账款,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公司采取必要的营销策略和销售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降低应收账款规模,对应收款项定期对帐并及时催收,同时对新增客户做系统性评估,严格控制对下游客户的信用管理,保证坏账风险可控。
7、子公司管理风险
公司充分发挥公司本部管理职能,对子公司管理秉承抓大放小的原则;同时建立专门的团队,对子公司进行综合指导,减少沟通壁垒,促进横向交流,实现各类资源的有效利用。
8、资金风险
医药行业是高投入、高回报行业,但投资回报期长,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公司负债率较高,资金短缺,融资难,融资成本加大等风险。公司将通过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努力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利用率,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资金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9、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
公司于 2020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 202014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尚未有结论性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最终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构成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股票将可能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暂停上市或其他处理情形的风险。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 | 决议刊登的 | 会议决议 |
网站的查询索引 | 披露日期 | |||
天目药业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01-05 | http://www.sse.com.cn | 2021-01-06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天目药业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03-24 | http://www.sse.com.cn | 2021-03-25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续贷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天目药业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04-26 | http://www.sse.com.cn | 2021-04-27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请罢免赵非凡先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临时议案及关于提请增加补选任嘉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临时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天目药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05-26 | http://www.sse.com.cn | 2021-05-27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等议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于2021年5月28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届监事会。
2、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将《公司章程》第八条“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李祖岳变更为任嘉鹏。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赵非凡 | 董事、董事长 | 解任 |
宫平强 | 副董事长 | 离任 |
俞连明 | 董事 | 离任 |
杨晶 | 董事 | 离任 |
于跃 | 董事 | 离任 |
章良忠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余世春 | 独立董事 | 离任 |
张春鸣 | 独立董事 | 离任 |
陈巧玲 | 监事 | 离任 |
傅彬 | 监事 | 离任 |
任嘉鹏 | 董事、董事长 | 选举 |
党国峻 | 董事、副董事长 | 选举 |
李峰 | 董事、副董事长 | 选举 |
余静 | 董事 | 选举 |
宋正军 | 董事 | 选举 |
刘春杰 | 董事 | 选举 |
李斌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赵祥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裴阳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张军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于江宾 | 监事 | 选举 |
叶飞 | 员工监事 | 选举 |
李祖岳 | 总经理(执行总裁) | 聘任 |
李峰 | 常务副总经理(常务副总裁) | 聘任 |
宋正军 | 副总经理(副总裁) | 聘任 |
翁向阳 | 副总经理(副总裁) | 聘任 |
汪培钧 | 副总经理(副总裁) | 聘任 |
耿敏 | 副总经理(副总裁) | 聘任 |
刘春杰 | 财务总监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罢免赵非凡先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的临时议案》和 《关于提请增加补选任嘉鹏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临时议案》 ;(详见公司公告:2021-028)
2、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天目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选举任嘉鹏为公司董事长、聘任刘春杰为公司财务总监;(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29)
3、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天目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聘请李峰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翁向阳为公司副总经理;(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26)
4、经公司工会代表大会选举,选举叶飞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详见公司公告:
临2021-047);
5、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天目药业2020年年度大会,在换届选举中,经股东提名,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任嘉鹏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党国峻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余静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刘春杰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宋正军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李斌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裴阳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张军
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选举于江宾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详见公司公告:
临2021-048)
6、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天目药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49);
7、2021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免去李祖岳总经理(执行总裁)职务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波为公司总经理(执行总裁)。(详见公司公告:临2021-067、临2021-068)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是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排污物是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其中废水主要含COD、氨氮、悬浮物和总磷等,公司已完成煤改天然气工程,有效改善了整体排放环境。重点监控排污物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 2021年上半年重要子公司环保情况如下:
1、股份公司制药中心:已完成日处理能力为150吨的污水处理设施,2021年上半年因药品生产的特殊性,制药中心处于生产的停止状态,因此无生产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
2、直接与间接持股全资子公司黄山薄荷属于环境保护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废水排放: 2021年废水监测已委托《黄山安琪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目前正在进行。
废气排放:已完成天然气锅炉低氮燃烧的改造工程,有效改善了整体排放环境。尾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准标》(GB13271-2014),直接排放。2021年检测情况:二氧化碳:/(不含);氮氧化物 19mg/m3;颗粒物 2.5mg/m3;
固废排放: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固废,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后由黄山市九龙低碳经济园区统一清运处理。
3、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不属于环境保护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公司制药中心:公司已完成整体搬迁改造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并按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的要求完成相应项目的建设,目前已建有污水处理站一个,日处理能力为150吨,已完成调试工作,因制药中心处于生产的停止状态,没有进行污水排放。
2、黄山天目:建有污水处理站一个,根据污水特点,设计处理工艺:采用CASS工艺。污水处理上半年运行正常,处理水总量4125T,均达标排放。 3、黄山薄荷:建有污水处理站一个,根据污水特点,设计处理工艺:采用采用物化法+二级生物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流程。污水处理上半年运行正常,处理水总量约1000T,均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无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各自均按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制定了环保应急预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上半年,公司及各子公司均根据环保部门要求,建立自行监测方案,每季度对排放的污水进行检验。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2021年上半年度已经根据黄山市环保局《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91341000151488891C)中的整改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期限,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整改,硬件于2021年7月1日全部完成,黄山天目根据生产等情况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黄山安琪尔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检测,于2021年7月23日取得污水、噪声、废气检测报告,2021年7月27日在环保平台提交了整改说明。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类型 | 承诺方 |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永新华瑞、青岛共享、李永军、刘新军、李峰、吴洪波 | 附注1 | 2021年3月26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永新华瑞、青岛共享、李永军、刘新军、李峰、吴洪波 | 附注2 | 2021年3月26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永新华瑞、青岛共享、李永军、刘新军、李峰、吴洪波 | 附注3 | 2021年3月26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豪懿投资、许旭宇 | 附注4 | 2017年9月29日起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注1:
(一)永新华瑞、青岛共享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事宜;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不会利用股东地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作为*ST目药的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二)李永军、刘新军、李峰、吴洪波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事宜;
2、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3、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保证不会利用股东地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作为*ST目药的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若本人及本人控制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附注2
永新华瑞、青岛共享、李永军、刘新军、李峰、吴洪波承诺:
1、在作为持有*ST目药5%以上股份的股东期间,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上市公司间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2、对于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时,将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一般商业原则,依照市场经济规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依法签订协议,保证交易价格的透明、公允、合理,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并将督促上市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公司/本人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投资或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4、如果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所作承诺及保证,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并由此造成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附注3
为保护天目药业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确保并加强天目药业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永新华瑞、青岛共享、李永军、刘新军、李峰、吴洪波)承诺: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保证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做出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本公司控股企业占用的情形;
3、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企业。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本公司控股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以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为*ST目药的5%以上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附注4:
豪懿投资、许旭宇承诺:
将不会从事新增任何与上市公司目前或未来所从事的业务发生或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如豪懿投资、本人及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的经营活动将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与上市公司发生利益冲突,豪懿投资、本人将放弃或将促使豪懿投资、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无条件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将豪懿投资、本人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以公平、公允的市场价格,在适当时机全部注入上市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第三方。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占用时间 | 原因 | 期初金额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余额 |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 |
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17年9月至今 | 注① | 1,519.02 | 0 | 1,500 | 19.02 | 19.02 | 诉讼追偿 | 19.02 | 存在不确定性 |
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17年12月至今 | 注② | 507.63 | 0 | 500 | 7.63 | 7.63 | 诉讼追偿 | 7.63 | 存在不确定性 |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19年7月至2021年4月 | 注③ | 460 | 0 | 460 | 0 | 0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 | 注④ | 255 | 0 | 255 | 0 | 0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 | 注⑤ | 169 | 0 | 169 | 0 | 0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
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 其他关联方 | 2018年7月至今 | 注⑥ | 3,073.12 | 0 | 0 | 3,073.12 | 3,073.12 | 其中371万元债权转让方式现金偿还、其余诉讼追偿 | 371 | 存在不确定性 | |
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2019年1月至今 | 注⑦ | 4,214 | 0 | 0 | 3,629 | 3,629 | 以债权转让方式现金偿还 | 3,629 | 存在不确定性 | |
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关联方 | 2019年1月至2021年4月 | 注⑦ | 1,20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
合计 | / | / | / | 11,397.77 | 0 | 2,884 | 6,728.77 | 6,728.77 | / | 4,026.65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92.37% | |||||||||||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 | 详见附注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无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其附属企业暂无偿债能力,未能及时清偿资金占用。2021年4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涉及的9,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协议约定自签订协议生效之日前,永新华瑞支付公司3,215万元;剩余金额1,785 万元,永新华瑞在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合计5,000万元。若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公司未收回债权或 |
收回金额不足4,000万元,永新华瑞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向公司按该差额支付全部债权受让款。截止2021年4月28日,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资金款项共计3,215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第二笔1,785万元债权转让款。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 不适用 |
注①2017年8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天目)与黄山市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屯溪区供销社)签署最高额为2,000万元的《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2017年9月29日,黄山天目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的指示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1,500万元借款转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控制的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截止2020年3月16日,黄山天目已归还屯溪区供销社上述1,5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2021年4月,黄山天目将上述1,500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2021年4月28日将上述1,500万元借款本金归还黄山天目。截止目前,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将上述1,500万元借款归还黄山天目。 注②2017年12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薄荷)与屯溪区供销社签署了最高额500万元的《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 2017年12月26日,黄山薄荷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的要求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屯溪区供销社将500万元借款转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账户。截止2020年4月22日,黄山薄荷已归还屯溪区供销社上述5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2021年4月,黄山薄荷将上述500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2021年4月28日将上述500万元借款本金归还黄山薄荷。截止目前,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尚未将上述500万元借款归还黄山薄荷。 注③2019年7月,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为支付股权款应急资金需要,向公司借款460万元,鉴于情况特殊、经公司管理层讨论决定同意借款。2021年4月,公司将上述460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2021年4月28日将上述460万元借款本金归还公司。截止目前,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460万元借款。 注④2020年1月,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控股子公司长城影视急需资金用于归还黄山薄荷员工任某某个人借款,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与长城影视签订《借款合同》一份,为长城影视提供270万元借款。长城影视于2020年6月8日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2021年4月,公司将上述255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2021年4月28日将上述255万元借款本金归还公司。截止目前,长城影视尚未将上述255万元借款本金归还公司。 注⑤2020年9月8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为归还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借款,向黄山天目出具一份书面说明,要求黄山天目分步代为偿还上述169万元借款,黄山天目未报请公司审批同意,擅自于9月10日、9月14日分别将上述169万元打入出借人个人账户,该笔支出系黄山天目为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代为偿还潘某某个人的借款本金,形成原控股股东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69万元。2021年4月,黄山天目将上述169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 |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4月28日将上述169万元借款本金归还黄山天目。截止目前,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169万元借款。注⑥2018年6月2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山)与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
共向兰州)签署《工程合同》,约定共向兰州承包银川天目山位于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基地的温泉康养项目工程,承包方式为以包工、包安全、质量、工期、
合同总价的方式(包含增减工程)全面承包给共向兰州,包含50幢宿舍工程每幢50万元,温泉游乐园项目2,000万元,深井工程1,500万元,工程款共
计人民币6,000万元整。合同签订后,在未按上市公司内控要求报请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下,银川天目山根据原控股股东的指示和安排,
从2018年7月起分数次向共向兰州支付工程款共计3,073.12万元。合同签订后,在已经支付大额预付款的情况下,共向兰州一直未进行任何的施工建设。
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基本认定上述工程款已构成原控股股东通过共向兰州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注⑦2018年4月,银川天目山与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拟以6,000万元受让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持有的银川长城神秘西夏医药养生
基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长城养生基地)100%股权,并根据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出具的划款委托书,将5,414万元股权款划转至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韬投资)账户、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略投资)账户,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
易。后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未及时提供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评估报告等原因,无法提交上市公司内部审批,经协商,双方于2018年12月6日签订《股
权转让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决定终止该交易事项,2018年12月29日银川天目山已收回5,414万元股权款。2018年12月25日,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
将银川长城养生基地股权转让给文韬投资、武略投资,文韬投资、武略投资分别持有银川西夏50%的股权。为继续推进银川长城养生基地股权转让事项,
2018年12月30日,银川天目山与文韬投资、武略投资签署《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向文韬投资支付4,214万元,向武略投资支付1,200万元股权款。
上述重大股权收购事项未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经公司进一步核实,基本认定上述股权转让款为关联方文韬投资、武略投资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2021年4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涉及的9,000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其中已确
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该5,000万元款项中585万元为银川天目山预付给文韬投资的股权转让款、1,200万元为银川天目山预付给武略投资的股权转
让款,合计1,785万元,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书》的约定,将由永新华瑞支付给公司。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上述1,785万元款项,永新华瑞计划在2021
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方式偿还该款项,公司将督促永新华瑞积极履行付款义务、尽快支付该款项。担保对象
担保对象 |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违规担保金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截至报告期末违规担保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 预计解除方式 | 预计解除金额 | 预计解除时间 |
产的比例 | 余额 | 产的比例 |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 | 252.16 | 3.46%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018年8月17日起6个月 | 83.16 | 1.14% | 诉讼 | 83.16 | 存在不确定性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 | 331 | 4.54%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018年8月17日起6个月 | 0 | 0 | 不适用 | 0 | 不适用 |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823.04 | 11.30%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月14日 | 53.04 | 0.73% | 诉讼 | 53.04 | 存在不确定性 |
合计 | / | 1,406.20 | / | / | / | 136.20 | / | / | 136.20 | / |
违规原因 | 2、2018年8月,原控股股东浙清风原生向公司李某某个人借款331万元,经公司时任总经理同意、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4月,公司将上述331万元债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于2021年4月28日将上述331万元借款归还公司,后续将由公司归还借款人李某某。 3、2018年11月,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向黄山薄荷员工任某某借款550万元、向黄山天目员工潘某某借款120万元、向公司员工叶某借款100万元,合计770万元,经公司时任总经理同意、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任某某55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清偿,潘某某120万元借款本金、叶某某100万元借款本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借款本金担保责任已解除,尚余53.04万元利息担保责任未解除。 |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及进展 | 因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其附属企业暂无偿债能力,未能及时解决违规担保事项。2021年4月,公司将上述违规担保涉及的331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将上述借款归还公司,后续将由公司归还出借人。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 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苏亚金诚为公司 202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情况
(一)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3(1)所述,天目药业于2020年4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202014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止本审计报告出具日,天目药业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二)关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事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2(2)所述,2021年4月19日,对原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11,397.77万元中的9,000万元,天目药业与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已确定转让债权5,000万元,有条件转让债权4,000万元。协议约定,永新华瑞于协议生效前支付天目药业3,215万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剩余金额1,785 万元,合计5,000万元。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天目药业未收回债权或收回金额不足4,000万元,永新华瑞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并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天目药业按该差额支付全部债权受让款。截止2021年4月28日,天目药业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债权转让款3,215万元。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高度重视,报告期内,积极采取相应的措施,尽快消除带强调事项段的相关事项及其影响,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进展情况如下:
1、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目前尚在进行中、尚未出具结论性意见,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于2021年 4月 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股东永新华瑞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拥有的对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等各方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形成的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和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转让给永新华瑞。永新华瑞同意,自协议生效之日前支付3,215万元,在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1,785万元,合计5,000万元;若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银川天目山未收回债权或收回金额不足4,000万元,永新华瑞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十个工作日内,向银川天目山按该差额支付全部债权受让款。
截止2021年4月28日,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第一期债权转让款3,215万元;截至目前,永新华瑞尚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第二期1,785万元债权转让款。公司董事会将加强与永新华瑞的联系沟通,督促永新华瑞积极履行其承诺。
3、为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黄山天目、黄山薄荷、银川天目山已分别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进度情况,积极通过法律手段向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追偿被占用的资金,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公司全面开展了内控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天目药业、天目薄荷 | 现代集团国际有限公司 | 无 | 不当得利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诉讼现代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所得税纠纷案:要求被告现代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支付原告代其支付的股权转让所得税款人民币52.27万元及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 | 52.27 | 无 |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20日进行了开庭审理。 | 判决被告返还原告黄山薄荷公司垫付款项522742.50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 尚未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
天目药业 | 清风原生 | 无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2019年7月31日,原告根据被告的指示,将460万元支付至诸暨市互信基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账户中。公司要求清风原生归还占用资金460万元及利息26.49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 486.49 | 无 | 公司于2020年12月21日向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2021年1月25日临安区人民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案号:(2021)浙0112民初570号。 | 临安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如下:被告清风原生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天目药业4600000元,并赔偿原告天目药业利息损失264857.77元。 | 尚未申请强制执行。 |
银川天目山 | 文韬投资、武略投资 | 无 | 股权纠纷 | 2018年12月30日,原被告三方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约定被告将合计持有的银川长城神秘西夏医 | 5,892.03 | 无 | 银川天目山于2021年6月24日重新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杭州市中级人 | 一审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药养生基地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原告,股权转让款暂定5500万元,最终转让价格可在审计评估价格上进行调整。2019年4月1日,原告向文韬投资支付42,140,000元,向武略投资支付12,000,000元,但被告经催促后仍未将约定的股权办理工商变更手续。银川天目山要求文韬投资、武略投资归还已支付的股权款5414万元、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承担诉讼费用。 | 民法院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浙 01 民初 1805 号 | ||||||||
银川天目山 | 共向兰州、浙江共向 | 无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共向兰州(被告1)为浙江共向的分公司。2018年6月20日,原告与共向兰州签署了《工程合同》,工程款共计人民币6000万元整。原告向共向兰州支付工程款共计30,731,200元,支付工程款后,至今未进行任何开工建设,项目现场处于完全没有进行任何施工的状态。银川天目山要求共向兰州退回已预付的工程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承担诉讼费用。 | 3,316.16 | 无 | 2020年12月2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宁01初 号)。 | 一审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 |
黄山天目 | 清风原生 | 无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 | 2018年8月17日,原告公司员工潘建德等10人共同集资,以潘建德的名义将169万元借给被告。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月利率2%,原 | 170.93 | 无 | 黄山天目于2020年12月21日向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屯溪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4日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尚 | 一审已开庭、尚未判决。 |
纷 | 告的控股股东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该笔借款。合同签署后,潘建德等人于2018年8月18日向被告汇入169万元。2020年9月8日,被告向原告出具《说明函》,要求原告代被告偿还借款。2020年9月10月、14日,原告根据被告指示,将资金划入潘建德等人账户。黄山天目要求清风原生归还借款并承担相应的利息,承担诉讼费用 | 未判决。 | |||||||
黄山天目 | 清风原生、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 | 无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2017年8月18日,原告与黄山市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屯溪区供销社”)签署了《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约定原告自2017年8月18日至2018年8月18日可分次向屯溪区供销社借款,最高额为2000万元。2017年9月20日,原告根据清风原生的指示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要求屯溪区供销社向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支付《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额度1500万元。接到通知后,同日,屯溪区供销社向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转入1500万 | 1,713.27 | 无 | 黄山天目于2020年12月21日向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21年1月12日黄山天目收到了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皖1002民初630号; 法院于2021年6月28日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1、清风原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黄山天目1500万元及该款占用期间的利息(计算方式:以15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 | 尚未申请执行 |
元。黄山天目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支付相应的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 3、案件受理费124596元,由黄山天目10741元、清风原生113855元。 | ||||||||
黄山薄荷 | 清风原生、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 | 无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2017年12月25日,原告与黄山市屯溪区供销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屯溪区供销社”)签署了《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借款500万元,约定原告自2017年12月25日至2018年12月25日可分次向屯溪区供销社借款,最高额为500万元。2017年12月26日,原告根据清风原生的要求向屯溪区供销社出具《流动资金借款支付委托书》,要求屯溪区供销社向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支付《互助金最高额循环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额度500万元。接到通知后,同日,屯溪区供销社向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转入500万元。黄山薄荷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支付相应的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用。 | 565.28 | 无 | 黄山薄荷于2020年12月21日向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2021年1月12日黄山薄荷收到了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皖1002民初631号; 法院于2021年6月28日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1、清风原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黄山薄荷500万元及该款占用期间的利息(计算方式:以50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2、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案件受理费51370元,由黄山薄荷负担4110元、清风原生负担47260元。 | 尚未申请执行 |
天目生物 | 都昌县梓彬贸易有限公司 | 无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9年11月22日,天目生物与都昌县梓彬贸易有限公司就“物美合作”后续事项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一份。双方在协议中确认:在原告与物美合作过程中,原告共向物美系统支付各种费用共计 | 170.99 | 无 | 2021年1月6日,天目生物向临安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同日,临安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浙0112民初84号;2021年2 | 临安区人民法院判决如下:1、被告应支付原告应付款1603386.76元,并违约金106480.37元(暂计算至2021年1月6日,2021年1月7日至款项付清日止的违约金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继续计算), |
人民币1603386.76元,上述费用均由被告承担。同时,被告在《分期付款协议》中承诺分三期付清上述款项:2020年5月1日前支付原告510000元,2020年7月1日前支付原告540000元,于2020年12月1日前付清余款。另外,双方对逾期付款的利息和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此后,被告梓彬公司未按约付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诉至法院。 | 月5日临安区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判决书》 | 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2、本案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合计15408元,由被告负担。 | |||||||
长春市天集医药有限公司 | 天目药业 | 无 | 销售代理合同纠纷 | 2017年11月20日,长春天集与公司签订了《产品合作协议》,约定:公司授权长春天集为金匮肾气丸在全国范围内独家经销,有效期从首批发货日起五年期限,长春天集交纳100万元的市场转让费。同日双方签订《关于360丸金匮肾气丸的补充协议》,约定:如公司不能持续按长春天集计划供货时间达一年以上,公司应赔偿150万元给原告。长春天集于2017年11月22日支付了100万元,并于2018年3月8日支付首笔货款,公司向长春天集发货。因公司临安生产区受整体搬迁影响,2019年9月起开始无法供货。长春天集于2021年4 | 274.14 | 105.00 | 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9日、2021年6月9日,公司收到临安区人民法院送达的《传票》,案号:(2021)浙0112民初2370号;2021年7月1日开庭审理前,经法院庭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 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解除双方签订的《产品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2、公司应返还原告市场转让费 100万元,并补偿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 5万元,合计 105万元;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 9150 元,由公司负担。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前期存在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事项,2021年1月12日公司收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天目药业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022号)。收到上述监管工作函后,公司高度重视并落实本监管工作函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如与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由永新华瑞受让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涉及的9,000万元债权;同时,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上市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根据公司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1月公司与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文韬投资、武略投资等共同出资成立了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出资1,400万元,持投比例占注册资本的9.33%,资金来源自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0日发布的公告《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110)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前期披露了涉及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事项:
(1)2017年8月,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黄山天目以房产证抵押形式向黄山市屯溪供销专业合作社借款1,500万元,并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黄山薄荷以黄山市江南担保公司担保形式向黄山市屯溪供销专业合作社借款500万元,合计借款2,000万元,通过委托付款方式,打入公司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控制的西双版纳长城产业园账户。截止2020年3月16日,黄山天目已归还黄山市屯溪供销专业合作社上述1,5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截止2020年4月22日黄山薄荷已归还黄山市屯溪供销专业合作社上述50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截止本报告期末,西双版纳长城产业园尚未将上述2,000万元借款归还黄山天目、黄山薄荷。
(2)2019年7月清风原生急需资金用于支付有关股权转让款,提出向公司借款460万元,经公司经营管理层会议集体讨论决定,采取应急措施,并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后办理,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2019年底前将该460万元借款归还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清风原生尚未归还上述460万元借款。
(3)2020年1月,因关联方长城影视急需资金用于归还黄山薄荷员工任某某个人借款,经公司董事长同意,公司与长城影视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由公司为长城影视提供了270万元借款。长城影视于2020年6月8日归还借款本金15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上述借款本金余额255万元尚未归还。
(4)公司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为归还个人借款,于2020年9月8日向黄山天目出具了一份书面说明、要求黄山天目分步代为偿还上述169万元个人借款,9月10日、9月14日,黄山天目未经上市公司批准,擅自分两次将169万元打入出借人个人账户,该笔支出系黄山天目为清风原生代为偿还个人的借款本金,已涉嫌形成原控股股东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69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清风原生尚未将上述169万元款项归还黄山天目。
以上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合计2,884万元。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1月5日、2019年11月20日、2020年7月10日、2020年10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8、临2019-087、临2020-052、临2020-065,以及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专项说明》、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
2、2021年4月,经公司进一步核查,认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支付给共向兰州分公司的3,073.12万元工程预付款、支付给文韬投资和武略投资的5,414万元股权转让款为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3、2021年4月9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上述涉及的其中9,000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股东永新华瑞,协议约定永新华瑞在召开股东大会前支付3,215万元、6月底前支付1,785万元、两年内再清偿4,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永新华瑞已按约支付了第一期债权转让款3,215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第二期债权转让款。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系 |
天目药业 | 公司本部 | 清风原生 | 331 | 2018-08-17 | 2018-08-17 | 2019-02-17 | 连带责任担保 | 2018年8月,清风原生向公司李某某个人借款331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否 | 是 | 是 | 331 | 否 | 是 | 其他关联人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3,3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8,9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8,9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22.1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8,9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5,258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158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担保情况说明 | 2、公司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延续至本报告期的涉及为原控股股东清风原生及其关联方违规担保情况: (1)2018年8月,清风原生向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借款169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9月,黄山天目已根据清风原生出具的书面说明函,代清风原生偿还了潘某某个人借款本金169万元,构成了新增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69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借款本金担保责任已解除,尚余83.16万元利息担保责任尚未解除、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2)2018年8月,清风原生向公司李某某个人借款331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上述331万元借款本金,后续将由公司归还出借人李某某;因李某某出具书面说明、不再主张借款利息,因此,公司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3)2018年11月,关联方长城影视向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黄山薄荷员工任某某个人借款550万元、向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借款120万元、向公司叶某个人借款100万元合计770万元,由公司提供违规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止2020年4月,任某某55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清偿、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潘某某120万元借款本金、叶某100万元借款本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借款本金担保责任已解除。目前,尚余53.04万元利息担保责任仍未解除、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一致性评价技术开发合同进展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要求,本公司主要产品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超青)属于需开展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如不能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则该产品不予再注册,即不能继续生产和销售该产品。2018年5月,公司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技术开发合同》,合同总金额1,100万元。目前已完成《实验室工艺确认报告》、《中试工艺确认报告》,并已于2019年04月04日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BE备案(备案编号:B201900095-01)。2019年,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实施整厂迁址新建,原厂址不能再生产用于BE试验的样品,必选在新建厂址内完成BE样品的生产。2020年5月份,制药中心完成了超青生产线的GMP改造,并完成三批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的工艺验证和一致性评价的三批样品生产。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补充合同完成了3批样品药学研究的复核工作。2021年06月02日,再次完成了预BE备案,备案号B202100122-01。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完成预BE试验。
2021年06月23日,完成了正式BE备案工作,备案号B202100142-01。
2021年07月12日,完成BE临床登记工作,登记号:CTR20211688。目前,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组织开展BE试验,BE试验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预计2021年底,将研究资料上报国家药监局CDE中心。
2、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重大工程合同进展情况
2018年6月2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与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共向兰州”)签订总价6,000万元的工程合同,超过公司净资产50%。因该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9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责令公司予以改正,要求于2019年10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公司于2019年10月15日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2019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重大工程合同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会后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求公司聘请造价咨询和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该重大工程合同事项截止目前的工程支出情况、解除工程合同的影响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论证;在完成上述各项核查、论证工作基础上,召开董事会对该议案重新进行审议。
后经本公司对相关情况的进一步核实,本公司基本认定上述工程预付款系原控股股东通过共向兰州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重大工程合同事项的议案》,决定终止上述工程合同、收回实际已支付的3,073.12万元工程款。同时,公司已于2020年12月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上述工程合同,共向兰州分公司返还已收到的3,073.12万元工程款,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8,173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 26,799,460 | 22.0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5,000,000 | 20.53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 5,181,813 | 4.26 | 0 | 冻结 | 5,181,813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000,028 | 3.2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岳殿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 | 3.28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李俊凤 | 3,073,329 | 2.5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盖连东 | 2,133,545 | 1.7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李洪辛 | 2,008,556 | 1.6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郑州玖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830,000 | 1.50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杰 | 1,601,923 | 1.3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 | 26,799,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799,460 | |||||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25,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000,000 |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 | 5,181,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5,181,813 | |||||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000,028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28 | |||||
杭州岳殿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00,000 | |||||
李俊凤 | 3,073,329 | 人民币普通股 | 3,073,329 | |||||
盖连东 | 2,133,54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3,545 | |||||
李洪辛 | 2,008,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8,556 | |||||
郑州玖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8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0,000 | |||||
李杰 | 1,601,92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1,92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2021年1月20日李俊凤、李洪辛、李杰、周永政四人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协议签署后,李俊凤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735,6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5);(2)永新华瑞与青岛共享于2021年3月26日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23.8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3)除上述披露外,公司未知悉上述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上海奉康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 | 2007年12月18日 | 0 | 其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股份,或取得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 |
2 | 杭州临安威妮斯制衣厂 | 8,352 | 2007年12月18日 | 0 | 其所持股份若上市流通或转让,应当向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偿还代为垫付股份,或取得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有限公司同意。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3,856,194.95 | 7,574,036.7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七、5 | 53,129,865.40 | 43,875,292.64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881,352.06 | 478,514.02 |
预付款项 | 七、7 | 3,031,970.23 | 3,697,861.6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68,968,443.27 | 97,483,174.8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53,662,248.42 | 67,511,767.3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98,819.95 | 2,304,019.68 |
流动资产合计 | 215,228,894.28 | 222,924,666.9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35,222,522.95 | 138,668,424.52 |
在建工程 | 七、22 | 62,304,424.04 | 61,451,179.9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5,601,896.14 | 5,679,283.4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5,643,532.89 | 5,643,532.89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5,887,603.91 | 6,888,126.3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254,982.85 | 1,254,982.85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5,914,962.78 | 219,585,530.09 | |
资产总计 | 431,143,857.06 | 442,510,197.0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2,081,791.66 | 113,387,314.34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75,405,941.75 | 72,625,613.36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874,195.84 | 3,480,102.8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481,877.83 | 5,787,594.04 |
应交税费 | 七、40 | 2,415,806.19 | 3,674,723.41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3,069,521.52 | 52,042,892.96 |
其中:应付利息 | 七、41 | ||
应付股利 | 七、41 | 23,403.36 | 23,403.36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60,105.76 | 460,105.7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373,331.76 | 428,833.00 |
流动负债合计 | 253,162,572.31 | 251,887,179.7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4,400,000.00 | 4,400,000.00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1,362,079.56 | 1,362,079.56 |
递延收益 | 七、51 | 85,983,773.83 | 91,528,599.5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1,745,853.39 | 97,290,679.14 |
负债合计 | 344,908,425.70 | 349,177,858.9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21,778,885.00 | 121,778,88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62,896,921.98 | 62,896,921.9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4,181,414.37 | 24,181,414.3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42,164,127.06 | -136,013,772.7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6,693,094.29 | 72,843,448.58 | |
少数股东权益 | 19,542,337.07 | 20,488,889.5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6,235,431.36 | 93,332,338.1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31,143,857.06 | 442,510,197.01 |
公司负责人:任嘉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丽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6,016,571.80 | 1,369,593.0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139,830.59 | 4,183,453.38 |
应收款项融资 | 22,815.00 | 2,902.59 | |
预付款项 | 103,909.99 | 89,566.5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39,096,712.12 | 59,544,167.3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7,847,914.56 | 8,122,370.4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76,227,754.06 | 73,312,053.48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90,590,000.00 | 90,59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9,534,226.08 | 60,609,962.82 | |
在建工程 | 59,412,916.42 | 58,396,916.9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97,820.54 | 1,373,111.3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10,734,963.04 | 210,969,991.16 | |
资产总计 | 286,962,717.10 | 284,282,044.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5,389,309.50 | 15,376,038.3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30,521.56 | 404,874.90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85,514.96 | 2,276,853.44 | |
应交税费 | 436,495.91 | 909,639.52 | |
其他应付款 | 142,771,994.04 | 119,369,522.7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3,403.36 | 23,403.3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60,105.76 | 460,105.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55,967.80 | 52,633.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62,929,909.53 | 138,849,668.4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4,400,000.00 | 4,40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0,899,312.40 | 56,775,289.4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5,299,312.40 | 61,175,289.46 | |
负债合计 | 218,229,221.93 | 200,024,957.8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21,778,885.00 | 121,778,88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116,181.92 | 62,116,181.92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4,130,295.29 | 24,130,295.29 | |
未分配利润 | -139,291,867.04 | -123,768,275.4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8,733,495.17 | 84,257,086.7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86,962,717.10 | 284,282,044.64 |
公司负责人:任嘉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丽霞
合并利润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77,214,839.39 | 111,290,544.53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77,214,839.39 | 111,290,544.5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88,572,463.05 | 120,532,436.6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56,182,415.31 | 68,918,019.5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06,017.04 | 1,239,054.57 |
销售费用 | 七、63 | 11,051,353.43 | 29,661,428.82 |
管理费用 | 七、64 | 16,839,942.52 | 16,768,774.72 |
研发费用 | 七、65 | 795,792.24 | 976,458.65 |
财务费用 | 七、66 | 3,496,942.51 | 2,968,700.34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393,787.98 | 3,202,832.36 |
利息收入 | 七、66 | 20,302.28 | 277,696.25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12,147.48 | 224,464.3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
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123,783.14 | -1,851,424.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147,620.3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321,638.93 | -10,868,851.8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506,324.60 | 10,806,819.0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302,101.67 | 3,519,566.3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117,416.00 | -3,581,599.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20,509.25 | 128,677.2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96,906.75 | -3,710,276.3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96,906.75 | -3,710,276.3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50,354.29 | -2,400,710.48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46,552.46 | -1,309,565.89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96,906.75 | -3,710,276.3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150,354.29 | -2,400,710.48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46,552.46 | -1,309,565.89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0505 | -0.0197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0505 | -0.019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任嘉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丽霞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147,634.80 | 27,634,383.3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984,257.54 | 4,742,736.56 |
税金及附加 | -527,627.68 | 677,264.58 | |
销售费用 | 718,369.98 | 20,228,296.67 | |
管理费用 | 2,151,535.92 | 2,764,712.41 | |
研发费用 | 765,792.24 | ||
财务费用 | 1,818,288.08 | -22,157.9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824,667.97 | 62,500.00 | |
利息收入 | 15,057.41 | 98,129.77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549,899.49 | -3,796,362.7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312,880.77 | -4,552,831.65 | |
加:营业外收入 | 5,915,209.06 | 5,877,477.13 | |
减:营业外支出 | 3,125,919.90 | 3,352,862.3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5,523,591.61 | -2,028,216.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523,591.61 | -2,028,216.8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523,591.61 | -2,028,216.8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5,523,591.61 | -2,028,216.8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75 | -0.016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75 | -0.0167 |
公司负责人:任嘉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丽霞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243,314.31 | 102,787,051.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8,655.56 | 922,854.4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920,874.60 | 18,216,262.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552,844.47 | 121,926,168.9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812,446.69 | 55,010,725.3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82,200.33 | 16,250,342.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825,073.83 | 7,441,409.6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5,193,711.87 | 43,149,724.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313,432.72 | 121,852,201.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6,239,411.75 | 73,967.03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1,657.5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334,733.00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4,733.00 | 61,657.55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64,721.85 | 8,347,149.9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64,721.85 | 8,347,149.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29,988.85 | -8,285,492.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7,500,000.00 | 102,8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5,750,000.00 | 17,95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3,250,000.00 | 120,75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8,781,193.32 | 96,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95,532.34 | 3,206,035.3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9,000,000.00 | 20,587,42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376,725.66 | 119,793,455.3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873,274.34 | 956,544.66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26,282,697.24 | -7,254,980.68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7,563,497.71 | 19,707,715.01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33,846,194.95 | 12,452,734.33 |
公司负责人:任嘉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丽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81,017.95 | 34,961,859.4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88,637.0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3,288.93 | 718,766.7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12,943.90 | 35,680,626.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3,127.75 | 811,791.4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977,925.21 | 6,942,227.9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36,248.39 | 3,047,731.4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7,513.76 | 22,758,530.1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44,815.11 | 33,560,280.8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31,871.21 | 2,120,345.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34,733.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4,733.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5,344.05 | 6,082,937.9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95,344.05 | 6,082,937.9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0,611.05 | -6,082,937.9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340,000.00 | 6,97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340,000.00 | 6,97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00,000.00 | 3,783,7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00,000.00 | 3,783,75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 28,640,000.00 | 3,186,250.00 |
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647,517.74 | -776,342.5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59,054.06 | 1,110,777.9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006,571.80 | 334,435.41 |
公司负责人:任嘉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丽霞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778,885.00 | 62,896,921.98 | 24,181,414.37 | -136,013,772.77 | 72,843,448.58 | 20,488,889.53 | 93,332,338.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778,885.00 | 62,896,921.98 | 24,181,414.37 | -136,013,772.77 | 72,843,448.58 | 20,488,889.53 | 93,332,338.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6,150,354.29 | -6,150,354.29 | -946,552.46 | -7,096,906.75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50,354.29 | -6,150,354.29 | -946,552.46 | -7,096,906.7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 |
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778,885.00 | 62,896,921.98 | 24,181,414.37 | -142,164,127.06 | 66,693,094.29 | 19,542,337.07 | 86,235,431.36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778,885.00 | 51,497,938.80 | 656,233.42 | 24,181,414.37 | -92,090,797.61 | 106,023,673.98 | 34,678,037.18 | 140,701,711.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4,217,074.02 | -4,217,074.02 | -4,217,074.02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 | 121,778,885.00 | 51,497,938.80 | 656,233.42 | 24,181,414.37 | -96,307,871.63 | 101,806,599.96 | 34,678,037.18 | 136,484,637.14 |
期初余额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00,710.48 | -2,400,710.48 | -1,309,565.89 | -3,710,276.3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00,710.48 | -2,400,710.48 | -1,309,565.89 | -3,710,276.3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778,885.00 | 51,497,938.80 | 656,233.42 | 24,181,414.37 | -98,708,582.11 | 99,405,889.48 | 33,368,471.29 | 132,774,360.77 |
公司负责人:任嘉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丽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778,885.00 | 62,116,181.92 | 24,130,295.29 | -123,768,275.43 | 84,257,086.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778,885.00 | 62,116,181.92 | 24,130,295.29 | -123,768,275.43 | 84,257,086.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5,523,591.61 | -15,523,591.6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523,591.61 | -15,523,591.6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
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778,885.00 | 62,116,181.92 | 24,130,295.29 | -139,291,867.04 | 68,733,495.17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21,778,885.00 | 54,267,198.74 | 656,233.42 | 24,130,295.29 | -91,351,345.53 | 109,481,266.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21,778,885.00 | 54,267,198.74 | 656,233.42 | 24,130,295.29 | -91,351,345.53 | 109,481,266.9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028,216.86 | -2,028,216.8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28,216.86 | -2,028,216.8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21,778,885.00 | 54,267,198.74 | 656,233.42 | 24,130,295.29 | -93,379,562.39 | 107,453,050.06 |
公司负责人:任嘉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费丽霞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1989年3月11日经临安县人民政府临政(1989)40号文批准成立,现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1992 年 5 月 31 日公司经整体资产评估完成股份制改造。根据公司1992 年 7 月 21 日第一届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3)第 25 号文复审同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93)第 2053 号文审核批准,于1993 年 8 月 23 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1,778,885股(A 股),每股发行价1 元;股票代码:600671;公司简称:天目药业。2015年10月12日,公司原股东深圳长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诚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城汇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长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长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风原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深圳长汇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 20,420,3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7%)转让给清风原生。
2015 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深圳长汇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清风原生的股权转让事宜已完成股权过户登记手续,清风原生成为本公司单一第一大股东。
2020年9月18日,根据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通过竞买号E2468在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被执行人持有“ST目药”(证券代码600671)股票25,000,000股”项目中以451,500,000元(肆亿伍仟壹佰伍拾万元)价格竞买成功。
本次权益变动前,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6,799,46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清风原生持有本公司30,181,813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78%;本次权益变动后,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6,799,46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0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清风原生持股数被动减少至合计5,181,81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26%;永新华瑞持有公司25,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3%,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2021年3月26日,永新华瑞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永新华瑞与青岛共享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公司第一大股东由青岛汇隆华泽变更为永新华瑞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共享。
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行业性质:医药制造行业;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18号;法定代表人:任嘉鹏;注册号:91330000253930812T;注册资本:人民币12,178万元。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市场经营管理。生产:片剂、颗粒剂、丸剂、合剂、口服液、糖浆剂、滴眼剂、滴丸剂,软胶囊、片剂、颗粒剂类保健食品。中药饮片销售。中医门诊服务。软件开发;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等。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受控制的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九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个月内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日,公司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在被合并方资产与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包括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发生或承担的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1.公司对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以公司在购买日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成本分别以下情况确定:
(
)一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以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符合确认条件的或有对价之和确定。合并成本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的金额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投资成本之和。个别财务报表的的长期股权投资为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一揽子交易除外。
3.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之间进行分配。
(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未来经济利益预期能够流入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的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公允价值计量。
(
)公司在对企业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合并中取得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时,不予考虑被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之前已经确认的商誉和递延所得税项目。
4.企业合并成本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差额的处理
(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
)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①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
②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处理
1.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为企业合并而发行债务性证券支付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
)债券如为折价或面值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增加折价的金额;
(
)债券如为溢价发行的,该部分费用减少溢价的金额。
3.公司在合并中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佣金、手续费等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溢价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情况下,该部分费用从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中扣除;
(
)在面值或折价发行权益性证券的情况下,该部分费用冲减留存收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一)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抵销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母公司编制。
(三)子公司发生超额亏损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反映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其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继续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四)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1.报告期内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
)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
)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而增加子公司的,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处理
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的,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
1.金融资产的分类
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包括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金融负债的分类
公司将金融负债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二)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计量方法
(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且其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三)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
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四)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五)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六)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公司控制的主体发行的满足金融负债定义,但满足准则规定条件分类为权益工具的特殊金融工具,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七)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之外的其他方式确定的,公司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公司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
(八)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
)一般处理方法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如在具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具有“投资级”以上外部信用评级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
)简化处理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无论公司采用何种方式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如果合同付款逾期超过(含)
日,则通常可以推定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非公司以合理成本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
日,信用风险仍未显著增加。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采用未来
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公司在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0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0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0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五、10金融工具”之相关说明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一)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分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产成品)、发出商品等。
(二)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材料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三)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1)库存商品(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4)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2.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1)公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公司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四)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并定期进行实地盘点。
(五)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公司领用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详见本附注三之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1)通过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2)通过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所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比所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以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直接相关费用,包括手续费、佣金等,冲减发行溢价,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通过发行债务性证券(债务性工具)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通过发行权益性证券(权益性工具)处理。
(3)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公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公司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发生的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应收股利单独核算,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不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均按照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或重大影响的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对于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经过调整后计算确定。但是,公司对无法合理确定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的、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较小的或是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被投资单位有关资料的,直接以被投资单位的账面净损益为基础计算确认投资损益。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计算应分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公司在确认由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时,对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收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予以确认。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也按照上述原则进行抵销,并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则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款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公司仍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按照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照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金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和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三)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合营企业,是公司仅对某项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合营方享有某项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相关债务的合营安排是共同经营,而不是合营企业。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5-45 | 3%-5% | 2.11%-6.47%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2-14 | 3%-5% | 6.79&-8.08%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4 | 0%-5% | 6.79%-10.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8-12 | 3%-5% | 7.92%-12.1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8 | 0%-5% | 11.88%-33.33% |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公司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预计净残值和尚可使用寿命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复核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法,如有变更,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满足融资租赁标准的租入固定资产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和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作为融资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与最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
(4).其他说明
4.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5.公司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并按照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6.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单独计提折旧。
7.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一)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二)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出包工程,按照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在以借款进行的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公司对于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转入固定
资产,并按照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一)借款费用的范围
公司的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二)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其中,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时间的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公司将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时点的确定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
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4)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能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2.借款辅助费用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汇兑差额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一)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1.外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自行研究开发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成本,按照自满足资本化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确定,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
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无形资产,其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其开发阶段的支出,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则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二)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公司将取得的无形资产分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达到预定用途时起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不预留残值。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通常计入当期损益;某项无形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无形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摊销率列示如下:
无形资产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摊销率(%)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证登记的使用年限 | 0.00 | 2-2.5 |
资产负债表日,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公司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进行摊销。
(三)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估计
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按照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确定;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在到期时因续约等延续且有证据表明公司续约
不需要付出大额成本的,续约期计入使用寿命。
2.合同或法律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公司综合各方面的情况,通过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者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参考公司的历史经验等方法来确定无形资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3.按照上述方法仍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项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四)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根据研究与开发的实际情况,公司将研究开发项目区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
1.研究阶段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五)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
1.公司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2.公司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分别进行处理。
3.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
部作为固定资产。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公司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时,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一)长期待摊费用的范围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长期待摊费用的初始计量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进行初始计量。
(三)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受益期限采用直线法分期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将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
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参与的设定提存计划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企业年金缴费等。公司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应缴存的金额,确认为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以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1.服务成本。
2.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3.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一)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项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的金额按照该或有事项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计量。
1.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2.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一)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的确认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2.收入的计量
合同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公司将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以及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并假定将按照现有合同的约定向客户转移商品,且该合同不会被取消、续约或变更。
(二)具体的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门诊医疗服务收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类收入的确认方法如下:
(1)销售产品和商品的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根据生产订单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对检验合格产品开具销售出库单,通过物流公司及公司送货方式交付,经客户确认到货时确认收入。
(2)门诊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服务结束后即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一)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三)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四)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2)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4.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5.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暂时性差异的,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生当期且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依据
(1)公司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确定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包括未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
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依据
公司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1.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2.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量,除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将其影响数计入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3.公司在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时,采用与收回资产或清偿债务的预期方式相一致的税率和计税基础。
4.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进行折现。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人,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按资产的性质将用作经营租赁的资产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的相关项目内;对于经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项税额-可抵扣进项税额 | 9%、13%(销项税额) |
消费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流转税额 | 2% |
注: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于2019年3月20日下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2019年第39号公告),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6%、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9%。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和安徽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本公司子公司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8月17日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税率计缴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三年,证书编号:GR202034000013。
2、根据浙江省临安市国家税务局临国税减备告字[2008]第69号文件,本公司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自2008 年2 月27 日起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子公司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提供的医疗服务免征增值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293.21 | 7,441.95 |
银行存款 | 33,791,824.37 | 7,553,641.46 |
其他货币资金 | 61,077.37 | 12,953.33 |
合计 | 33,856,194.95 | 7,574,036.7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冻结银行存款 | 10,000.00 | 10,539.03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48,289,272.59 |
1年以内小计 | 48,289,272.59 |
1至2年 | 7,524,442.42 |
2至3年 | 3,844,796.64 |
3年以上 |
3至4年 | 942,218.28 |
4至5年 | 4,781,793.86 |
5年以上 | 2,223,459.01 |
合计 | 67,605,982.8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330,406.88 | 7.88 | 3,851,662.98 | 72.26 | 1,478,743.90 | 8,116,832.58 | 14.22 | 4,408,948.12 | 54.32 | 3,707,884.46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2,275,575.92 | 92.12 | 10,624,454.42 | 17.06 | 51,651,121.50 | 48,980,638.67 | 85.78 | 8,813,230.49 | 17.99 | 40,167,408.1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62,275,575.92 | 92.12 | 10,624,454.42 | 17.06 | 51,651,121.50 | 48,980,638.67 | 85.78 | 8,813,230.49 | 17.99 | 40,167,408.18 |
合计 | 67,605,982.80 | 100.00 | 14,476,117.40 | 21.41 | 53,129,865.40 | 57,097,471.25 | 100.00 | 13,222,178.61 | 23.16 | 43,875,292.6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州明心药业有限公司 | 3,481,977.01 | 3,481,977.01 | 100.00 | 根据律师法律意见,预计无法收回 |
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 | 1,848,429.87 | 369,685.97 | 20.00 | 注 |
合计 | 5,330,406.88 | 3,851,662.98 | 72.26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2020年10月28日,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向本公司子公司杭州三慎泰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慎泰门诊)下发《关于暂缓拨付医保费用的告知书》,三慎泰门诊在2020 年9月份的人均费用排名中,因累计两次进入人均费用排序名单,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2019年7月19日下发的《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指标定期排序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以
及2019年10月22日下发的《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指标定期排序管理的补充通知》的规定,将暂缓拨付医保费用。截止2021年6月30日,三慎泰门诊杭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医保款184.84万元,按2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36.97万元。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6,440,842.72 | 2,322,042.12 | 5.00 |
1-2年 | 7,524,442.42 | 1,504,888.49 | 20.00 |
2-3年 | 2,881,496.64 | 1,440,748.32 | 50.00 |
3-4年 | 360,093.28 | 288,074.63 | 80.00 |
4年以上 | 5,068,700.86 | 5,068,700.86 | 100.00 |
合计 | 62,275,575.92 | 10,624,454.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 | 4,408,948.12 | -557,285.14 | 3,851,662.98 | |||
组合计提 | 8,813,230.49 | 1,811,223.93 | 10,624,454.42 | |||
合计 | 13,222,178.61 | 1,253,938.79 | 14,476,117.4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23,319,155.58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34.49%,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为6,743,258.90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881,352.06 | 478,514.02 |
合计 | 1,881,352.06 | 478,514.02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11,104.65 | 66.33 | 2,721,763.28 | 73.48 |
1至2年 | 898,113.90 | 29.62 | 855,629.98 | 23.10 |
2至3年 | 2,988.00 | 0.10 | 51,004.75 | 1.38 |
3年以上 | 119,763.68 | 3.95 | 75,463.68 | 2.04 |
合计 | 3,031,970.23 | 100.00 | 3,703,861.69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亳州市浩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95,649.58 | 其中844,873.90元超过1年,未结算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2,595,879.58元,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5.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8,968,443.27 | 97,483,174.80 |
合计 | 68,968,443.27 | 97,483,174.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8,145,874.67 |
1年以内小计 | 18,145,874.67 |
1至2年 | 41,510,559.00 |
2至3年 | 27,090,525.3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7,690.00 |
4至5年 | 50,080.00 |
5年以上 | 9,715,594.47 |
合计 | 96,660,323.46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6,975,000.00 | 6,975,000.00 |
备用金 | 253,233.15 | 139,003.75 |
往来款 | 86,186,850.00 | 115,579,634.42 |
保证金 | 1,049,512.55 | 989,861.87 |
其他 | 2,195,727.76 | 1,621,710.60 |
合计 | 96,660,323.46 | 125,305,210.64 |
(1).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31,119.26 | 17,331,083.66 | 10,459,832.92 | 27,822,035.84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9,276.30 | 9,276.30 | ||
--转入第三阶段 | -95,985.72 | 95,985.72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4,320.83 | -151,472.91 | 6,996.43 | -130,155.65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36,163.79 | 17,092,901.33 | 10,562,815.07 | 27,691,880.1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7,822,035.84 | -130,155.65 | 27,691,880.19 | |||
合计 | 27,822,035.84 | -130,155.65 | 27,691,880.1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 |
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往来款 | 36,290,000.00 | 1-2年 | 37.54 | 10,828,000.00 |
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 往来款 | 30,731,200.00 | 1-2年:3,731,200元;2-3年:27,000,000元 | 31.79 | 6,146,240.00 |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7,850,000.00 | 1年内 | 18.47 | |
杭州誉振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6,975,000.00 | 5年以上 | 7.22 | 6,975,000.00 |
安徽援康药业有限公司. | 其他 | 924,272.09 | 5年以上 | 0.96 | 924,272.09 |
合计 | / | 92,770,472.09 | / | 95.98 | 24,873,512.09 |
(9).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0).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704,294.75 | 9,704,294.75 | 7,382,853.32 | 205,709.50 | 7,177,143.82 | |
在产品 | 13,886,577.34 | 948,632.05 | 12,937,945.29 | 23,057,094.38 | 2,148,042.43 | 20,909,051.95 |
库存商品 | 33,890,477.56 | 5,621,032.72 | 28,269,444.84 | 38,712,233.69 | 5,340,093.38 | 33,372,140.31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包装物 | 955,976.43 | 955,976.43 | 136,759.62 | 136,759.62 | ||
委托加工物资 | 94,600.39 | 94,600.39 | 288,236.33 | 288,236.33 | ||
发出商品 | 777,986.73 | 777,986.73 | 4,223,805.24 | 4,223,805.24 | ||
委托代销商品 | 921,999.99 | 921,999.99 | 1,404,630.08 | 1,404,630.08 | ||
合计 | 60,231,913.19 | 6,569,664.77 | 53,662,248.42 | 75,205,612.66 | 7,693,845.31 | 67,511,767.3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205,709.50 | 205,709.50 | ||||
在产品 | 2,148,042.43 | 1,199,410.38 | 948,632.05 | |||
库存商品 | 5,340,093.38 | 257,499.49 | 120,275.51 | 96,835.66 | 5,621,032.72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 |
约成本 | ||||||
合计 | 7,693,845.31 | 257,499.49 | 120,275.51 | 1,405,119.88 | 96,835.66 | 6,569,664.7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622,015.44 | 2,033,926.99 |
待摊费用 | 76,804.51 | 270,092.69 |
合计 | 698,819.95 | 2,304,019.68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35,222,522.95 | 138,668,424.5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35,222,522.95 | 138,668,424.52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专用设备 | 通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7,640,175.74 | 51,835,096.44 | 3,479,719.28 | 1,746,565.45 | 5,391,968.22 | 180,093,525.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3,415.03 | 160,901.17 | 494,316.20 | |||
(1)购置 | 55,659.65 | 160,901.17 | 216,560.8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277,755.38 | 277,755.3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1,150.44 | 361,150.44 |
(1)处置或报废 | 361,150.44 | 361,150.44 | ||||
4.期末余额 | 117,640,175.74 | 52,168,511.47 | 3,479,719.28 | 1,385,415.01 | 5,552,869.39 | 180,226,690.8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834,008.42 | 22,127,209.68 | 1,639,770.11 | 874,965.71 | 3,988,127.30 | 40,464,081.2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25,821.86 | 1,572,236.23 | 107,165.13 | 63,659.42 | 255,834.13 | 3,624,716.77 |
(1)计提 | 1,625,821.86 | 1,572,236.23 | 107,165.13 | 63,659.42 | 255,834.13 | 3,624,716.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45,649.44 | 45,649.44 | ||||
(1)处置或报废 | 45,649.44 | 45,649.44 | ||||
4.期末余额 | 13,459,830.28 | 23,699,445.91 | 1,746,935.24 | 892,975.69 | 4,243,961.43 | 44,043,148.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7,438.28 | 943,581.11 | 961,019.3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7,438.28 | 943,581.11 | 961,019.3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4,162,907.18 | 27,525,484.45 | 1,732,784.04 | 492,439.32 | 1,308,907.96 | 135,222,522.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5,788,729.04 | 28,764,305.65 | 1,839,949.17 | 871,599.74 | 1,403,840.92 | 138,668,424.5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锅炉房 | 640,838.23 | 未及时办理 |
真空泵房 | 46,042.21 | 未及时办理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2,304,424.04 | 61,451,179.96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2,304,424.04 | 61,451,179.96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徐村仙草小镇工程 | 2,791,507.62 | 2,791,507.62 | 2,791,507.62 | 2,791,507.62 |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工程 | 181,031.50 | 181,031.50 | 181,031.50 | 181,031.50 | ||
制药中心一期改造项目 | 59,412,916.42 | 59,412,916.42 | 58,396,916.96 | 58,396,916.96 | ||
徐村羊毛坞设施用房 | 100,000.00 | 100,000.00 | ||||
其他工程项目 | 262,755.38 | 262,755.38 | ||||
合计 | 62,485,455.54 | 181,031.50 | 62,304,424.04 | 61,632,211.46 | 181,031.50 | 61,451,179.96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徐村仙草小镇工程 | 12,000,000.00 | 2,791,507.62 | 2,791,507.62 | 69.43 | 90.00 | 自筹资金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工程 | 60,000,000.00 | 181,031.50 | 181,031.50 | 0.30 | 自筹资金 | |||||||
制药中心一期改造项目 | 41,500,000.00 | 58,396,916.96 | 1,015,999.46 | 59,412,916.42 | 114.18 | 100.00 | 自筹资金 | |||||
徐村羊毛坞设施用房 | 59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6.95 | 60 | 自筹资金 | ||||||
其他工程项目 | 262,755.38 | 15,000.00 | 277,755.38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114,090,000.00 | 61,632,211.46 | 1,130,999.46 | 277,755.38 | 62,485,455.54 | / | / | / |
注:制药中心一期改造项目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中包含搬迁原生产线账面价值转入12,029,510.45元,故工程项目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114.18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专有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950,807.22 | 500,000.00 | 6,000,000.00 | 24,450,807.2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950,807.22 | 500,000.00 | 6,000,000.00 | 24,450,807.22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388,277.74 | 500,000.00 | 6,000,000.00 | 11,888,277.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387.34 | 77,387.34 | ||||
(1)计提 | 77,387.34 | 77,387.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465,665.08 | 500,000.00 | 6,000,000.00 | 11,965,665.0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6,883,246.00 | 6,883,246.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883,246.00 | 6,883,246.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601,896.14 | 5,601,896.14 | ||||
2.期初账面价值 | 5,679,283.48 | 5,679,283.4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 | 4,435,830.40 | 4,435,830.40 |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16,587,725.36 | 16,587,725.36 | ||||
合计 | 21,023,555.76 | 21,023,555.7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 | 1,644,534.23 | 1,644,534.23 |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13,735,488.64 | 13,735,488.64 | ||||
合计 | 15,380,022.87 | 15,380,022.87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杨岱办公楼改造费 | 1,373,111.38 | 175,290.84 | 1,197,820.54 |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装修费 | 1,668,939.03 | 469,008.96 | 1,199,930.07 |
徐村土地承包金 | 27,500.00 | 255,728.80 | 139,353.08 | 143,875.72 | |
黄山天目车棚费用 | 47,187.13 | 14,156.16 | 33,030.97 | ||
徐村项目待摊费用 | 2,452,422.78 | 313,075.26 | 2,139,347.52 | ||
黄山天目产品再注册费用 | 895,696.62 | 103,040.04 | 792,656.58 | ||
黄山薄荷GMP复核性检查生产车间改造 | 423,269.45 | 42,326.94 | 380,942.51 | ||
合计 | 6,888,126.39 | 255,728.80 | 1,256,251.28 | 5,887,603.9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444,574.80 | 247,307.56 | 1,444,574.80 | 247,307.5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可抵扣亏损 | ||||
信用减值准备 | 4,690,913.98 | 1,007,675.29 | 4,690,913.98 | 1,007,675.29 |
合计 | 6,135,488.78 | 1,254,982.85 | 6,135,488.78 | 1,254,982.85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9,035,815.02 | 139,035,815.02 |
可抵扣亏损 | 120,562,082.00 | 166,557,750.40 |
合计 | 259,597,897.02 | 305,593,565.4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 | 8,857,929.25 | 8,857,929.25 | |
2022 | |||
2023 | 61,687,376.99 | 61,869,376.99 | |
2024 | 11,618,263.40 | 11,097,663.40 |
2025 | 9,344,935.05 | 61,133,246.41 | |
2026 | |||
2027 | |||
2028 | 10,107,089.32 | 10,107,089.12 | |
2029 | 11,954,950.76 | 10,642,768.69 | |
2030 | 6,991,537.23 | 2,849,676.54 | |
合计 | 120,562,082.00 | 166,557,750.4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
月
日下发的《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自2018年
月
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
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
年延长至
年。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保证借款 | 50,000,000.00 | 49,500,000.00 |
信用借款 | ||
担保+抵押借款 | 9,000,000.00 | 20,781,193.32 |
应计利息 | 81,791.66 | 106,121.02 |
合计 | 102,081,791.66 | 113,387,314.34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56,740,268.26 | 53,125,966.41 |
设备款 | 2,617,007.34 | 1,761,920.28 |
工程款 | 11,629,475.36 | 13,550,215.17 |
研发费用 | 3,864,500.00 | 3,850,000.00 |
其他 | 554,690.79 | 337,511.50 |
合计 | 75,405,941.75 | 72,625,613.3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安徽顺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8,451,837.59 | 其中1年以上5946110.19元、未结算 |
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850,000.00 | 未结算 |
苏州市飞乐净化科技有限公司 | 2,222,702.85 | 未结算 |
嘉善县春光温室设备有限公司 | 1,040,320.00 | 未结算 |
合计 | 15,564,860.4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874,195.84 | 3,480,102.89 |
合计 | 2,874,195.84 | 3,480,102.8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787,594.04 | 17,690,652.62 | 16,996,368.83 | 6,481,877.8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166,394.15 | 1,166,394.15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5,787,594.04 | 18,857,046.77 | 18,162,762.98 | 6,481,877.8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068,133.94 | 15,561,720.32 | 14,951,100.19 | 3,678,754.07 |
二、职工福利费 | 742,459.48 | 742,434.48 | 25.00 | |
三、社会保险费 | 760,767.13 | 760,767.1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736,464.08 | 736,464.08 | ||
工伤保险费 | 24,303.05 | 24,303.05 |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418,728.00 | 418,728.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719,460.10 | 206,977.69 | 123,339.03 | 2,803,098.76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5,787,594.04 | 17,690,652.62 | 16,996,368.83 | 6,481,877.8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23,390.81 | 1,123,390.81 | ||
2、失业保险费 | 43,003.34 | 43,003.34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1,166,394.15 | 1,166,394.1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08,032.70 | 1,747,066.2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809,224.75 | 925,834.57 |
个人所得税 | 31,638.77 | 56,686.6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1,288.85 | 87,562.55 |
土地使用税 | 140,903.57 | 194,987.57 |
教育费附加 | 18,129.97 | 39,815.54 |
印花税 | 7,062.02 | 15,770.67 |
房产税 | 345,680.85 | 601,718.64 |
其他 | 413,844.71 | 5,280.98 |
合计 | 2,415,806.19 | 3,674,723.41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23,403.36 | 23,403.36 |
其他应付款 | 63,046,118.16 | 52,019,489.60 |
合计 | 63,069,521.52 | 52,042,892.96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3,403.36 | 23,403.36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优先股\永续债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应付股利-XXX | ||
合计 | 23,403.36 | 23,403.3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为部分股东未提供股权凭证,尚未领取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业务款 | 43,328,501.49 | 38,254,750.42 |
往来款 | 1,164,462.80 | 1,103,110.40 |
保证金及押金 | 5,099,934.57 | 3,844,226.91 |
借款 | 6,000,000.00 | |
退货赔款 | 90,864.00 | 1,548,819.27 |
其他 | 7,362,355.30 | 7,268,582.60 |
合计 | 63,046,118.16 | 52,019,489.6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460,105.76 | 460,105.76 |
合计 | 460,105.76 | 460,105.76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373,331.76 | 428,833.00 |
合计 | 373,331.76 | 428,833.0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4,400,000.00 | 4,400,000.00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4,400,000.00 | 4,4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股权款 | 4,400,000.00 | 4,400,000.00 |
合计 | 4,400,000.00 | 4,400,000.00 |
其他说明:
收购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1,362,079.56 | 1,362,079.56 | 利息担保责任未解除 |
未决诉讼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1,362,079.56 | 1,362,079.5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326,820.39 | 1,000,000.00 | 265,517.95 | 8,061,302.44 | 政府补助 |
拆迁补偿 | 84,201,779.19 | 6,279,307.80 | 77,922,471.39 | 拆迁补偿 | |
合计 | 91,528,599.58 | 1,000,000.00 | 6,544,825.75 | 85,983,773.83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农业产业景观廊道主题精品农园补助资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43,859.65 | 1,956,140.35 | 与资产相关 | ||
竹产业振兴补助款 | 285,000.00 | 7,500.00 | 27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美丽农业产业建设项目奖补资金 | 949,999.96 | 25,000.02 | 924,999.94 | 与资产相关 | |||
2014年黄山市改扩建工业项目购置生产设备补助资金 | 462,857.14 | 25,714.32 | 437,142.82 | 与资产相关 | |||
黄山市“借转补”专项财政扶持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 | 566,666.66 | 28,571.46 | 538,095.20 | 与资产相关 |
2015年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 | 200,700.00 | 11,149.98 | 189,550.02 | 与资产相关 | |||
2014年黄山经济开发区技改项目新增生产型设备补助 | 339,285.71 | 17,857.14 | 321,428.57 | 与资产相关 | |||
2016年度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项目补助资金 | 933,333.33 | 49,999.98 | 883,333.35 | 与资产相关 | |||
黄山市“借转补”专项财政扶持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 | 623,809.59 | 28,571.40 | 595,238.19 | 与资产相关 | |||
九龙管委会补助资金 | 1,965,168.00 | 27,294.00 | 1,937,874.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326,820.39 | 1,000,000.00 | 27,294.00 | 238,223.95 | 8,061,302.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新股 | 送股 |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21,778,885.00 | 0 | 0 | 0 | 0 | 0 | 121,778,885.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5,896,699.93 | 45,896,699.93 | ||
其他资本公积 | 17,000,222.05 | 17,000,222.05 | ||
合计 | 62,896,921.98 | 62,896,921.9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3,116,082.20 | 23,116,082.20 | ||
任意盈余公积 | 1,065,332.17 | 1,065,332.17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4,181,414.37 | 24,181,414.37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6,013,772.77 | -92,090,797.6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4,217,074.0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6,013,772.77 | -96,307,871.6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150,354.29 | -40,518,323.0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期转入留存收益 | 812,421.87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2,164,127.06 | -136,013,772.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032,016.43 | 56,182,415.31 | 107,003,747.52 | 64,651,787.76 |
其他业务 | 182,822.96 | 0.00 | 4,286,797.01 | 4,266,231.77 |
合计 | 77,214,839.39 | 56,182,415.31 | 111,290,544.53 | 68,918,019.5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按地区-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77,032,016.43 | 77,032,016.43 |
华东地区 | 58,863,008.61 | 58,863,008.61 |
东北地区 | 622,441.22 | 622,441.22 |
中南地区 | 697,950.45 | 697,950.45 |
华北地区 | 5,177,592.10 | 5,177,592.10 |
西南地区 | 3,089,521.39 | 3,089,521.39 |
西北地区 | 100,230.09 | 100,230.09 |
华南地区 | 3,572,091.15 | 3,572,091.15 |
华中地区 | 4,909,181.42 | 4,909,181.42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77,032,016.43 | 77,032,016.4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无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6,810.00 | 0.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0,251.36 | 250,476.24 |
教育费附加 | 25,822.00 | 107,346.97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9,455.65 | 432,591.85 |
土地使用税 | 128,989.18 | 178,917.69 |
车船使用税 | 300.00 | 0.00 |
印花税 | 16,253.95 | 22,894.75 |
地方教育附加 | 17,214.67 | 71,564.93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0.00 | 135,537.42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23,021.53 | 39,724.72 |
土地增值税 | 6,810.00 | 0.00 |
合计 | 206,017.04 | 1,239,054.5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539,030.71 | 2,735,092.17 |
办公费 | 5,191.68 | 15,017.61 |
运输费 | 453,889.98 | 2,381,849.46 |
交际应酬费 | 4,950.50 | 42,917.43 |
折旧及摊销费 | 1,764.15 | 1,958.87 |
差旅费 | 9,997.00 | 784,388.40 |
宣传推广费 | 500.00 | 28,713.50 |
业务费 | 6,979,995.07 | 23,297,853.65 |
市场服务费 | 57,000.00 | |
包装费 | 152,193.52 | 82,094.25 |
其他费用 | 903,840.82 | 234,543.48 |
合计 | 11,051,353.43 | 29,661,428.82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896,620.33 | 6,715,031.88 |
办公费 | 191,752.74 | 310,821.73 |
邮电通信费 | 54,911.12 | 60,694.15 |
保险费 | 34,151.58 | 47,781.65 |
董事会会费 | 0.00 | 115,000.00 |
业务招待费 | 328,603.30 | 423,061.00 |
中介服务费 | 595,449.09 | 1,851,551.74 |
折旧及摊销费 | 2,067,463.06 | 2,247,197.56 |
房租水电 | 2,228,459.65 | 1,525,271.40 |
差旅费 | 68,028.59 | 113,632.34 |
修理费 | 71,914.09 | 105,153.00 |
装修费 | 481,924.96 | 310,626.00 |
停工费用 | 0.00 | 289,086.33 |
汽车使用费 | 107,466.29 | 140,674.24 |
宣传推广费 | 1,236,749.00 | 1,619,723.00 |
其他费用 | 476,448.72 | 893,468.70 |
合计 | 16,839,942.52 | 16,768,774.72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16,128.52 | 666,572.55 |
材料费 | 25,663.72 | 167,875.01 |
研发技术服务费 | 30,000.00 | 0.00 |
研发其他费用 | 24,000.00 | 142,011.09 |
合计 | 795,792.24 | 976,458.6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393,787.98 | 3,202,832.36 |
利息收入 | -20,302.28 | -277,696.25 |
手续费支出 | 42,008.82 | 40,086.23 |
其他 | 81,447.99 | 3,478.00 |
合计 | 3,496,942.51 | 2,968,700.3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计入 | 1,010,548.88 | 194,364.30 |
失业保险返还 | 30,100.00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598.60 | |
合计 | 1,012,147.48 | 224,464.30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253,938.79 | 1,475,874.7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30,155.65 | -3,327,298.80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123,783.14 | -1,851,424.04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47,620.39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147,620.39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9,232.00 | 39,232.00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72,964.45 | 3,424,382.05 | 73,906.98 |
拆迁补偿款 | 6,279,307.80 | 6,279,307.87 | 6,279,307.80 |
其他 | 114,820.35 | 1,103,129.15 | 114,820.35 |
合计 | 6,506,324.60 | 10,806,819.07 | 6,507,267.1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收新认定高企市级奖励: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 | 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安徽省“三重一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奖补: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 | 1,0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2018年上半年集约节约用地奖励: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 | 59,596.76 | 与收益相关 | |
收生产性税收首次跨两个百万元台阶奖补: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市级配套奖补: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 | 141,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总工会补贴:黄山市屯溪区总工会 | 1,234.29 | 与收益相关 | |
九龙园区管委会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 27,294.00 | 27,294.00 | 与资产相关 |
收稳岗补贴:黄山市人才发展服务局失业保险基金 | 9,642.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稳岗补贴:黄山市人才发展服务局 | 42,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稳岗补贴:黄山市人才发展失业保险基金 | 1,929.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黄山市“三重一创”支持新兴产业企业成长奖补:黄山市屯溪区财政局 | 5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 气象灾害补助资金 | 8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黄山经济开发区财政扶持资金 | 18,000.00 | 47,000.00 | 与收益相关 |
收 政府补助款(18年新型工业) | 5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 政府 稳岗补贴 | 911,686.00 | 与收益相关 | |
收政府 人才发展局 疫情补贴 | 294,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19,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黄山市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补贴 | 6,553.33 | 与收益相关 | |
总工会补贴 | 2,117.12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72,964.45 | 3,424,382.05 |
其他说明:
无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3,648.1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罚款支出 | 28,942.25 | 312.28 | 28,942.25 |
医保扣款 | 162,138.82 | 162,743.66 | 162,138.82 |
拆迁支出 | 3,109,622.00 | 3,352,862.34 | 3,109,622.00 |
其他 | 1,398.60 | 1,398.60 | |
合计 | 3,302,101.67 | 3,519,566.39 | 3,302,101.6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0,509.25 | 128,677.2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20,509.25 | 128,677.2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117,416.0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79,354.0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97,886.2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0,712.2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77,207.31 |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 | -146,961.05 |
所得税费用 | -20,509.2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及往来款 | 3,714,046.00 | 7,214,069.52 |
政府补助 | 1,813,937.91 | 4,397,088.05 |
备用金 | 9,671.35 | |
营业外收入 | 56,902.77 | 346,910.55 |
利息收入 | 20,302.28 | 25,922.04 |
银行冻结款项收回 | 539.03 | 6,000,000.00 |
收到其他 | 315,146.61 | 222,601.27 |
合计 | 5,920,874.60 | 18,216,262.7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 | 11,568,312.18 | 35,170,539.41 |
往来款 | 2,895,938.48 | 5,791,000.00 |
保证金 | 155,000.00 | 114,650.00 |
备用金 | 252,000.00 | 1,323,100.00 |
营业外支出 | 56,788.70 | 9,440.37 |
手续费支出 | 20,023.03 | 43,651.63 |
支付其他 | 245,649.48 | 697,342.66 |
合计 | 15,193,711.87 | 43,149,724.0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非经营资金往来 | 32,150,000.00 | 150,000.00 |
黄山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应急资金 | 23,600,000.00 | 17,800,000.00 |
合计 | 55,750,000.00 | 17,95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个人资金借款归还 | 87,420.00 | |
支付非经营资金往来 | 2,700,000.00 | |
借款归还应急资金 | 19,000,000.00 | 17,800,000.00 |
合计 | 19,000,000.00 | 20,587,42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7,096,906.75 | -3,710,276.3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123,783.14 | 1,851,424.04 |
信用减值损失 | -1,147,620.39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624,716.77 | 4,026,428.2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77,387.34 | 77,387.3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56,251.28 | 744,965.0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232.00 | 3,648.11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449,787.98 | 2,968,700.3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973,699.47 | -4,798,763.9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407,466.82 | 9,974,205.0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389,921.91 | -11,063,750.8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39,411.75 | 73,967.0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846,194.95 | 12,452,734.3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563,497.71 | 19,707,715.0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282,697.24 | -7,254,980.6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3,846,194.95 | 7,563,497.71 |
其中:库存现金 | 3,293.21 | 7,441.9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781,824.37 | 7,543,102.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61,077.37 | 12,953.33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846,194.95 | 7,563,497.7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0,000.00 | 冻结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87,362,299.94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104,426.14 | 借款抵押 |
合计 | 90,476,726.08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九龙园区管委会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 | 27,294.00 | 营业外收入 | 27,294.00 |
黄山经济开发区财政扶持资金 | 18,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8,000.00 |
企业以工代训补贴 | 19,000.00 | 营业外收入 | 19,000.00 |
黄山市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补贴 | 6,553.33 | 营业外收入 | 6,553.33 |
总工会补贴 | 2,117.12 | 营业外收入 | 2,117.12 |
收政府补助就业风险保障金 | 16,224.93 | 其他收益 | 16,224.93 |
收财政局补助2020“强园”以奖代补资金 | 1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 |
收财政局补助研发投入补助 | 25,600.00 | 其他收益 | 25,600.00 |
收财政局补助高新保险补助 | 10,500.00 | 其他收益 | 10,500.00 |
收财政局补助 20年度上市奖补 | 2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 |
收财政局 19年工业化发展补助 | 60,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0 |
收政府补助 20年发展基金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收政府补助 20年企业上市奖补 | 25,0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0 |
收政府补助 20年新型工业发展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农业产业景观廊道主题精品农园补助资金 | 43,859.65 | 其他收益 | 43,859.65 |
2018年度“临安区竹产业振兴三年行动”补助 | 7,500.00 | 其他收益 | 7,500.00 |
临安区美丽农业产业建设项目奖补资金 | 25,000.02 | 其他收益 | 25,000.02 |
2014年黄山市改扩建工业项目购置生产设备补助资金 | 25,714.32 | 其他收益 | 25,714.32 |
黄山市“借转补”专项财政扶持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 | 28,571.46 | 其他收益 | 28,571.46 |
2015年黄山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 | 11,149.98 | 其他收益 | 11,149.98 |
2014年黄山经济开发区技改项目新增生产型设备补助 | 17,857.14 | 其他收益 | 17,857.14 |
2016年度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支持项目补助资金 | 49,999.98 | 其他收益 | 49,999.98 |
黄山市“借转补”专项财政扶持资金支持技术改造项目 | 28,571.40 | 其他收益 | 28,571.40 |
区农村农业局 | 5,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本公司2021年
月
日投资设立非全资子公司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任嘉鹏。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物联网街
号B峰三层B313室
附近公司。经营范围:般项目∶
软件开发;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软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服装服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本公司持股比例
51.00%
。
(
)本公司2021年
月
日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华韵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峰。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
号
号楼2003。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保健食品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所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中草药收购,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黄山 | 黄山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 |
黄山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 黄山 | 黄山 | 制造业 | 28.00 | 72.00 | 投资设立 |
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临安 | 临安 | 种植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黄山天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黄山 | 黄山 | 批发业 | 70.00 | 投资设立 |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 银川 | 银川 | 服务业 | 60.00 | 投资设立 | |
时秀(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批发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青岛华韵本草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青岛 | 青岛 | 批发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批发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服务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取得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 40% | -4,048.97 | 1,123,445.88 | |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 | 49% | 12,233.71 | 5,193,073.46 |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49% | 6,047.48 | 10,463,587.83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 | 33,447,223.74 | 570,819.04 | 34,018,042.78 | 23,547,228.71 | 23,547,228.71 | 27,208,345.09 | 574,044.88 | 27,782,389.97 | 17,209,247.63 | 17,209,247.63 |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2,820,367.71 | 2,380,212.45 | 25,200,580.16 | 3,846,139.27 | 3,846,139.27 | 22,878,498.76 | 3,061,934.65 | 25,940,433.41 | 4,598,514.31 | 4,598,514.31 |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 | 67,898,834.93 | 67,898,834.93 | 59,195,220.25 | 59,195,220.25 | 67,896,960.00 | 67,896,960.00 | 59,195,220.25 | 59,195,220.25 |
公司
子公司名称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 | 15,941,026.21 | -102,328.27 | -102,328.27 | 1,150,280.07 | 10,386,792.46 | -273,020.87 | -273,020.87 | -123,537.47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12,074,635.68 | 12,341.79 | 12,341.79 | 1,606,728.86 | 9,356,051.42 | -1,640,919.90 | -1,640,919.90 | -3,077,586.12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 -10,122.30 | -10,122.30 | -10,122.30 | -321,196.37 | -321,196.37 | 233,467.63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一)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截至2021年
月
日,公司未持有浮动计息的债务和外币货币资产或负债,因此市场风险较小。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就无法回收的款项计提充分的坏账准备。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本公司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对应收款项定期对账并及时催收,保证企业款项回笼的及时性。除下表所列项目外,本公司无其他重大信用集中风险。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杭州誉振科技有限公司 | 6,975,000.00 | 6,975,000.00 |
(三)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短期融资方式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 | 商务服务业 | 5,000 | 20.53 | 20.53 |
青岛共享应急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青岛市城阳区 | 商务服务业 | 200 | 3.28 | 3.2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1、2021年3月26日,永新华瑞与青岛共享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截止2021年3月26日,永新华瑞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3%,青岛共享持有公司股份4,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8%,原第一大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持有公司股份26,799,460、占公司总股本的22.01%。永新华瑞与青岛共享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9,00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1%,公司第一大股东由青岛汇隆华泽变更为永新华瑞及其一致行动人青岛共享。
2、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无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财务报告附注九、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杭州宾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东阳长城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宜宾长城神话世界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怀宁千年皖江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
银川长城神秘西夏文创园有限公司 | 原实际控制人参股的其他企业 |
杭州天禄堂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愈心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宋杏春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德合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广嗣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三慎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如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聚庆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康慧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 |
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实控人控制的公司 |
浙江三慎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豪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的控股股东 |
杭州小太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 |
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重要子公司小股东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三慎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豪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300,00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杭州天禄堂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562,306.70 | 1,687,880.33 |
杭州愈心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4,621.50 | 682,784.69 |
杭州宋杏春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981,894.53 | 1,076,673.96 |
杭州德合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86,928.23 | 347,290.23 |
杭州广嗣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76,864.98 | 336,606.13 |
杭州三慎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000.00 | |
杭州如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40,216.53 | 555,130.72 |
杭州聚庆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6,349.29 | 171,386.25 |
杭州康慧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5.73 | 205,309.19 |
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06,161.30 | 957,330.90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1,442.48 | 32,358.4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021-3-30 | 2024-3-30 | 否 |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0-8-7 | 2021-8-7 | 否 |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 18,000,000.00 | 2019-7-26 | 2022-7-26 | 否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2020-2-24 | 2024-2-23 | 否 |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0-7-20 | 2021-7-20 | 否 |
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2021-3-23 | 2022-12-28 | 否 |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 4,600,000.00 | 2020-5-8 | 2023-5-18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为浙江清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员工借款提供担保:
)、2018年
月
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叶飞、潘建德签订《借款保证合同》为关联方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与叶飞、潘建德于2018年
月
日签订《借款合同》,分别借款
万元、
万元合计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止2020年
月,潘建德
万元借款本金、叶飞
万元借款本金已全部归还,公司借款本金担保责任已解除,截止到2021年
月
日,尚余
53.04
万元利息担保责任未解除。
)、2018年
月,浙江清风分别向本公司李某某、黄山天目潘某某俩人借款
万元、
万元,合计
万元,借款期限六个月。上述借款均由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2020年
月黄山天目依据原控股股东浙江清风出具的书面函,未报请上市公司同意,代浙江清风偿还了潘某某的
万元借款,2021年
月
日,本公司与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2021年
月
日,本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债权转让款3,215万元(含上述
万元,
万),公司借款本金担保责任已解除,截止到2021年
月
日,尚余
83.16
万元利息担保责任未解除,剩余
万借款尚未支付给出借人李某某。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杭州天禄堂五柳巷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6,178,167.47 | 453,254.38 | 5,215,860.77 | 495,930.82 |
应收账款 | 杭州愈心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3,311,893.95 | 358,250.76 | 3,037,272.45 | 374,519.68 |
应收账款 | 杭州宋杏春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3,075,297.94 | 153,764.90 | 3,593,403.41 | 302,164.25 |
应收账款 | 杭州德合堂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1,287,748.54 | 64,387.43 | 1,200,820.31 | 60,041.02 |
应收账款 | 杭州广嗣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1,830,604.81 | 154,458.02 | 1,503,739.83 | 160,614.77 |
应收账款 | 杭州三慎泰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 6,298.20 | 989.64 | 6,298.20 | 314.91 |
应收账款 | 杭州如颐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1,824,211.93 | 127,794.81 | 2,033,995.40 | 235,783.98 |
应收账款 | 杭州聚庆堂中西医结合诊所有限公司 | 1,411,780.47 | 158,894.04 | 1,055,431.18 | 141,076.58 |
应收账款 | 杭州三慎泰环东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1,114,153.26 | 55,707.66 | 1,107,991.96 | 55,399.60 |
应收账款 |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15,540.00 | 2,217.00 | 15,540.00 | 777 |
应收账款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 | 115,150.00 | 36,125.00 | 102,350.00 | 16,607.50 |
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杭州宾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560.00 | 9,280.00 | ||
其他应收款 | 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 | 266,450.00 | 17,135.00 | 20,266,450.00 | |
其他应收款 | 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290,000.00 | 10,828,000.00 | 42,140,000.00 | 10,828,000 |
其他应收款 | 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 30,731,200.00 | 6,146,240.00 | 30,731,200.00 | 6,146,240 |
其他应收款 | 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7,85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6,29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 2,55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同负债 | 杭州康慧堂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 19,294.46 | 9,696.05 |
应付账款 | 诸暨市许家老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原诸暨市三慎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16,8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三慎泰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原浙江豪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 | 6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杭州小太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46,270.00 | 46,270.00 |
长期应付款 | 杭州豪懿医疗投资有限公司 | 4,400,000.00 | 4,400,000.00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19日,本公司与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分为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和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自协议签订后生效前,永新华瑞支付给本公司3,215万元;剩余金额1,785万元,永新华瑞在2021年6月30日前付清,合计5,000万元。若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本公司未收回债权或收回金额不足4,000万元,永新华瑞将无条件承接该差额部分的债权,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后十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按该差额支付全部债权受让款。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8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1”),决定书1中要求的整改事项为子公司银川天目购买银川西夏股权事项、银川天目与共向兰州签订6,000万工程合同未经审议及披露事项,本公司承诺于2019年10月31日前整改完毕。2021年4月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终止重大工程合同事项的议案》。
(2)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5 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11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2”),决定书2中要求的整改事项有替清风原生向屯溪合作社借入2,000 万元借款未入账且未披露问题、关于向清风原生出借资金460万元未披露问题、关于违规为关联方长城影视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 亿元且未披露问题,本公司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整改完毕。2021年4月9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兰州共向、浙江共向预付工程款及文韬、武略预付股权款的诉讼事项
①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于2018年6月与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共向兰州”)签订《工程合同》,并已支付工程预付款3,073.12万元,但工程一直未进行实际开工建设。
②银川天目于2018年12月与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文韬投资”)、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武略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支付5,414万元股权转让预付款,但股权未实际交割。
为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共向兰州及浙江共向、文韬投资及武略投资分别诉至人民法院。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请求 | 进展情况 |
1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 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被告1)、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告2) | (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返还工程款30,731,200元; (3)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30,731,200元的资金占用利息2,430,411.1元,实际应计算至被告履行义务之日止; (4)本案的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 已受理,目前等待宁夏高院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之诉作出裁定 |
2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 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判令被告1(文韬投资)向原告返还股权转让款42,140,000元; (3)判令被告2(武略投资)向原告返还股权转让款12,000,000元; (4)判令被告1向原告支付42,140,000元的资金占用利息3,042,449.47元,实际应计算至被告履行义 | 诉前调解尚未受理 |
(5)判令被告2向原告支付12,000,000元的资金占用利息866,383.33元,实际应计算至被告履行义务之日止; (6)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2)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都昌县梓彬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诉讼事项2019年11月2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目生物)与都昌县梓彬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梓彬贸易)就“物美合作”后续事项签订《分期付款协议》一份。双方在协议中确认:在浙江天目生物与物美合作过程中共向物美系统支付各种费用共计人民币1,603,386.76元,上述费用均由梓彬贸易承担。同时,梓彬贸易在《分期付款协议》中承诺分三期付清上述款项:2020年5月1日前支付510,000.00元,2020年7月1日前支付540,000.00元,于2020年12月1日前付清余款。另外,双方对逾期付款的利息和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此后,梓彬贸易未按约付款。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请求 | 进展情况 |
1 | 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都昌县梓彬贸易有限公司 | (2)违约金106,480.37 元(暂计算至2021年1月6 日,2021年1月7日至款项付清日止的违约金按照年利率15.4%的标准继续计算),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3)本案受理费 20,816.00元,减半收取10,408.00 元,财产保全申请费 5,000.00 元,合计15,408.00 元,由被告负担。 | 一审判决(注) |
注:2021年2月5日,浙江天目生物收到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号:(2021)浙0112民初83号),判令要求梓彬贸易立即支付应付款本金1,603,386.76元,违约金计106,480.37元(暂计算至2020年11月20日,并要求计算至款项付清日止),暂共计1,709,867.13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梓彬贸易承担。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款项尚未收回。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证监会立案调查事项
本公司于2020年
月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浙证调查字
202014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
)关于将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工程款及股权转让款基本认定为原控股股东及附属企业、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事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天目山公司”)于2018年
月与浙江共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共向兰州分公司”)签订《工程合同》、并已支付工程预付款3,073.12万元;于2018年
月与杭州文韬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文韬投资”)、杭州武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武略投资”)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并支付5,414万元股权转让预付款。
经本公司对相关情况的进一步核实,本公司已基本认定上述工程预付款系原控股股东通过共向兰州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股权转让款为关联方文韬投资、武略投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投资参股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事项
本公司拟出资1,400万元与清风原生等四家投资机构筹建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持投比例占注册资本的 9.33%,资金来源自筹。2017年
月
日,西双版纳长城大健康产业园有限公司经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成立。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公司尚未实际出资。
(
)临安制药中心厂区整体搬迁事项
公司于2019年
月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19年
月
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临安制药中心厂区整体搬迁改造的议案》。因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厂区被临安区人民政府列入旧城改造范围,需要实施整体停产搬迁,公司在通过司法竞拍取得的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
号新厂区实施生产线改造,GMP改造计划分二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实施滴眼剂(主导品种珍珠明目滴眼液)和青霉素类片剂(主导品种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两条生产线的GMP改造(
个剂型
个品种);第二阶段实施其它剂型(含中药提取、口服液体制剂和口服固体制剂)品种的GMP改造(
个剂型
个品种)。项目投资概算为7,500万元,其中:(
)净化改造费用约2,800万元;(
)生产设备购置费用约1,000万元;(
)检测中心(化验室)改造费用约
万元;(
)原“路通公司”遗留的危废品的处理等费用约
万元;(
)仓库改造、配电箱改造、天然气锅炉改造、整个厂区给排水改造、三废处理改造、冷库改造及其它改造费用约1,200万元;(
)其它不可预测费用约1,500万元(含项目过渡工资、试生产产品生产成本、产品转移、生产许可证取证、GMP认证费用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一期生产线改造工程已全部结束,珍珠明目滴眼液和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两个产品的试生产也已全部完成,并向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地址的变更申请,于2020年
月
日完成更新换证;根据国家药品生产、注册变更相关政策,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于2021年
月
日完成现场GMP符合性检查、于2021年
月
日完成上市药品生产地址变更现场注册核查,珍珠明目滴眼液于2021年
月
日完成现场GMP符合性检查、上市药品生产地址变更现场注册核查。目前两个品种正在注册检验和现场检查结果审批中。
(
)产品一致性评价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的要求,本公司主要产品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超青)属于需开展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如不能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则该产品不予再注册,即不能继续生产和销售该产品。2018年
月,公司与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一致性评价技术开发合同》,合同总金额1,100万元。目前已完成《实验室工艺确认报告》、《中试工艺确认报告》,并已于2019年
月
日取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BE备案(备案编号:
B201900095-01)。
2019年,公司临安制药中心实施整厂迁址新建,原厂址不能再生产用于BE试验的样品,必选在新建厂址内完成BE样品的生产。2020年
月份,制药中心完成了超青生产线的GMP改造,并完成三批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片的工艺验证和一致性评价的三批样品生产。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补充合同完成了
批样品药学研究的复核工作。
2021年
月
日,再次完成了预BE备案,备案号B202100122-01。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规定完成预BE试验。
2021年
月
日,完成了正式BE备案工作,备案号B202100142-01。
2021年
月
日,完成BE临床登记工作,登记号:
CTR20211688。目前,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组织开展BE试验,BE试验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预计2021年底,将研究资料上报国家药监局CDE中心。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63,607.99 |
1年以内小计 | 263,607.99 |
1至2年 | 3,381,426.51 |
2至3年 | 320,379.35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0,360.57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157,176.73 |
合计 | 5,242,951.1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242,951.15 | 100.00 | 2,103,120.56 | 40.11 | 3,139,830.59 | 6,187,333.69 | 100.00 | 2,003,880.31 | 32.39 | 4,183,453.3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5,242,951.15 | 100.00 | 2,103,120.56 | 40.11 | 3,139,830.59 | 6,187,333.69 | 100.00 | 2,003,880.31 | 32.39 | 4,183,453.38 |
合计 | 5,242,951.15 | / | 2,103,120.56 | / | 3,139,830.59 | 6,187,333.69 | / | 2,003,880.31 | / | 4,183,453.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63,607.99 | 13,180.40 | 5.00 |
1-2年 | 3,381,426.51 | 676,285.30 | 20.00 |
2-3年 | 320,379.35 | 160,189.67 | 50.00 |
3-4年 | 120,360.57 | 96,288.46 | 80.00 |
5年以上 | 1,157,176.73 | 1,157,176.73 | 100.00 |
合计 | 5,242,951.15 | 2,103,120.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组合计提 | 2,003,880.31 | 99,240.25 | 2,103,120.56 | |||
合计 | 2,003,880.31 | 99,240.25 | 2,103,120.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1,533,163.79元,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29.24%,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年末余额汇总金额1,049,022.61元。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9,096,712.12 | 59,544,167.36 |
合计 | 39,096,712.12 | 59,544,167.3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4,859.00 |
1年以内小计 | 154,859.00 |
1至2年 | 141,009.00 |
2至3年 | 53,962,407.32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244,934.25 |
4至5年 | 80.00 |
5年以上 | 7,668,393.70 |
合计 | 67,171,683.27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股权转让款 | 6,975,000.00 | 6,975,000.00 |
备用金 | 120,982.15 | 14,982.15 |
往来款 | 59,495,220.25 | 66,645,671.25 |
保证金 | 431,621.87 | 431,621.87 |
其他 | 148,859.00 | 101,204.00 |
合计 | 67,171,683.27 | 74,168,479.27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7,133.20 | 7,068,767.16 | 7,548,411.55 | 14,624,311.91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7,050.45 | 7,050.45 | ||
--转入第三阶段 | -95,985.72 | 95,985.72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7,660.20 | 13,419,002.61 | 23,996.43 | 13,450,741.99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7,742.95 | 20,398,834.50 | 7,668,393.70 | 28,074,971.1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4,624,311.91 | 13,450,659.24 | 28,074,971.15 | |||
合计 | 14,624,311.91 | 13,450,659.24 | 28,074,971.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期末余额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 关联方往来 | 59,195,220.25 | 2-3年:53950286元、3-4年:5244934.25元 | 88.13 | 20,381,033.20 |
杭州誉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 股权转让款 | 6,975,000.00 | 5年以上 | 10.38 | 6,975,000.00 |
杨晓明 | 非关联方往来 | 300,000.00 | 5年以上 | 0.45 | 300,000.00 |
杭州临安杭燃燃气有限公司(保证金) | 保证金 | 141,009.00 | 1-2年 | 0.21 | 14,100.90 |
杭州华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金 | 保证金 | 100,000.00 | 5年以上 | 0.15 | 100,000.00 |
合计 | / | 66,711,229.25 | / | 99.32 | 27,770,134.1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18,790,000.00 | 28,200,000.00 | 90,590,000.00 | 118,790,000.00 | 28,200,000.00 | 90,590,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118,790,000.00 | 28,200,000.00 | 90,590,000.00 | 118,790,000.00 | 28,200,000.00 | 90,590,00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 | 本期减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 | 减值准备期 |
增加 | 少 | 提减值准备 | 末余额 | |||
黄山市天目药业有限公司 | 39,970,000.00 | 39,970,000.00 | ||||
黄山天目薄荷药业有限公司 | 8,120,000.00 | 8,120,000.00 | ||||
浙江天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
杭州三慎泰宝丰中药有限公司 | 7,100,000.00 | 7,100,000.00 | ||||
杭州三慎泰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 | 21,400,000.00 | 21,400,000.00 | ||||
银川天目山温泉养老养生产业有限公司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28,200,000.00 | |||
合计 | 118,790,000.00 | 118,790,000.00 | 28,2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47,634.80 | 984,257.54 | 27,617,178.89 | 4,732,788.01 |
其他业务 | 17,204.42 | 9,948.55 | ||
合计 | 1,147,634.80 | 984,257.54 | 27,634,383.31 | 4,742,736.56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XXX-分部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1,147,634.80 | 1,147,634.80 |
东北地区 | 1,150,383.3 | 1,150,383.3 |
西南地区 | -2,748.5 | -2,748.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147,634.80 | 1,147,634.80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232.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83,513.3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 |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093,625.0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26,480.3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632.15 | |
合计 | 4,251,482.9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8154 | -0.0505 | -0.050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4.9091 | -0.0854 | -0.085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任嘉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版本号 | 更正、补充公告发布时间 | 更正、补充公告内容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修订版)》 | 2021年8月28日 | 详见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