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2021-084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通过记名投票方式,依法表决,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1-086)。
三、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长项兴初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江淮汽车2021-087)。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淮汽车 2021-088)。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江淮汽车2021-089)。
六、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对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权限如下: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六)所有以设立分(子)公司为目的的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除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外,以上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提交董事会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修改后: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对投资、购买出售资产等重大事项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决策权限如下: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达到下列标准之
一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六)所有以设立分(子)公司为目的的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除提供担保、关联交易、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上市公司义务的债务外,以上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除应当提交董事会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七、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 第九条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修改后: 第九条 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以上。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另外,由于公司已经更名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议事规则名称修改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八、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权限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
(六)所有以设立分(子)公司为目的的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八)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
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修改后:第十五条 董事会的权限公司发生购买或出售资产、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债务重组、签订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六)所有以设立分(子)公司为目的的投资项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七)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八)关联交易: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另外,由于公司已经更名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议事规则名称修订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江淮汽车2021-090)。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