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江淮汽车”)七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21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1-086)。
三、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1-087)。
四、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江淮汽车2021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江淮汽车 2021-088)。
五、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并发表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江淮汽车 2021-089)。
六、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修改前:第八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四)监事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五)监事应当亲自出席会议的要求;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修改后:第八条 会议通知的内容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另外,由于公司已经更名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度名称修改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