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监事7名,实参加表决的监事7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报告及议案: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各项管理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我们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查,该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1-037)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