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张英、赵进延和刘斌,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情况。
独立董事:张英、赵进延、刘斌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