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42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可在2021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10日期间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次董事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前述额度可在2020年9月11日至2021年9月10日期间滚动使用。
公司及子公司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信天行”)在上述授权期限内使用闲置自用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委托方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金额 (万元) | 产品 类型 | 产品有效期 | 年化收益率 | 收益 (万元) | 备注 |
公司 | 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3,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12月15日 | 2.80% | 20.94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公司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5,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2月29日 | 3.00% | 42.74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 浦发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 | 2,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0年9月22日至2020年12月20日 | 2.85% | 14.09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公司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5,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0年10月19日至2020年12月25日 | 2.90% | 26.62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公司 | 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3,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4月30日 | 3.06% | 22.64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公司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10,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2月1日至 2021年2月25日 | 3.00% | 19.73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公司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12,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3月3日至 2021年3月30日 | 2.95% | 26.19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公司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10,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4月1日至 2021年4月29日 | 2.95% | 22.63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公司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10,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5月6日至 2021年8月18日 | 3.15% | 89.75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公司 | 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 | 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3,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8月17日 | 3.25% | 24.58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安信天行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5,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12月28日 | 3.00% | 42.33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安信天行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5,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2月1日至 2021年2月25日 | 3.00% | 9.86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安信天行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5,0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3月1日至 2021年3月30日 | 2.90% | 11.52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安信天行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6,5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4月1日至 2021年7月19日 | 3.15% | 61.14 | 已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安信天行 | 北京银行中关村分行 | 北京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6,900 | 保本浮动收益 | 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9月10日 | 3.00% | 24.95 | 预计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 |
二、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合计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2021年9月11日至2022年9月10日。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公司将对子公司的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审批管理。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
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投资收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短期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存在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流动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影响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