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上半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对可能存在一般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内控体系运行安全有效。
三、《关于注销金枫酒业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枫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枫香港公司”)于2013年3月在香港设立。鉴于金枫香港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无实际业务开展,今后也不再开展经营活动,为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同意注销金枫香港公司。
注销该公司不会对本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该公司注销具体事宜,注销清算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刊登于2021年8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四、《关于修订《金枫酒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内控管理,按照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5月份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同意对《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作全面修订。(该制度全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