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及各项专业报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5年9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执业资质:众华所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并在美国PCAOB注册。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2)2020年末有合伙人4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93人。
3、业务规模
(1)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6,849.1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38,993.27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738.41万元;
(2)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家、审计收费总额8,717.23万元;
(3)2020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等。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自2004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为2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众华所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众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格,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范伟峰,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沈蓉,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4份。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众华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0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7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15万元。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
与2020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严谨、客观、公允、独立,表现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2021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