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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建平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与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半年报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特别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半年报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半年报编报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无违反半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弃权, 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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