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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中: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8

证券代码:600200 证券简称:江苏吴中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21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4号)核准,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538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41,046,070股,发行对象为6名,发行价格为12.5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3,896,796.4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1,519,544.24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2,377,252.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9月2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9月3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25号)验证。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5,016,482.59元,2016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5,989,632.36元,2017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7,198,274.13元,2018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233,833.3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8,861,522.03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956,213.55元,2021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147,061.73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78,403,019.74元,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43,875,817.29元(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并提交公司2014年12月15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下属公司、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7年6月8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12,055

万元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及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019年9月20日,本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在苏州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并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5,602万元及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及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含利息收入和扣减手续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户类别银行账号存储余额备注
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0553301040012703已注销[注5]划款账户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0553301040012760已注销[注8]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75470328000[注1]2,607,983.49原料药二期项目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487167582565已注销[注6]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
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30067627287已注销[注6]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
江苏吴中医药医药集团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512902474610829已注销[注7]医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102026219000744978已注销[注9]医药研发中心项目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325325400018800007690已注销[注5]补充医药业务营运资金
苏州泽润新药研发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0553301040017652[注2]21,320,097.17抗肿瘤 1 类 新药 YS001 的研发项目
理财产品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0553301040017694[注4]8,922,670.34西洛他唑等 上市化学仿 制药的一致 性评价项目
理财产品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南门支行募集资金专户10553301040017678[注3]11,025,066.29利奈唑胺与 沃诺拉赞的 仿制项目
理财产品
合 计43,875,817.29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7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9年6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和第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截至2021年6月30日,实施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产品名称发行方起息日到期日预计年收益率认购金额收益情况
1“汇利丰”2020 年第 6425 期对公定制人民中国农业银行2020-12-282021-3-191.8%-3.4%10006.66
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汇利丰”2020 年第 6425 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中国农业银行2020-12-282021-3-191.8%-3.4%300019.97
合计26.63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上半年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237.73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514.7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4,983.82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840.30 (注1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9.83%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15,610.003,493.63不适用不适用4,515.88不适用不适用2019.12 (注6)————是 (注7)
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4,600.004,600.00不适用不适用4,649.68不适用不适用2017.07-45.03 (注3)否 (注4)——
原料药二期项目-2,867.45不适用267.482,627.70不适用不适用2020.09(注8)——————
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3,679.68812.23不适用不适用874.70不适用不适用2016.11 (注1)172.79 (注5)——是 (注2)
医药营销网络建设项目6,900.006,900.00不适用不适用6,981.05不适用不适用2017.10不适用————
医药研发中心项目10,600.0010,600.00不适用不适用11,100.62不适用不适用2019.12——————
补充医药业务营运资金10,000.008,848.05不适用不适用8,890.70不适用不适用————————
抗肿瘤 1 类 新药 YS001 的研发项目——3,500.00不适用561.561,421.92不适用不适用2022.06——————
西洛他唑等 上市化学仿 制药的一致 性评价项目——1,534.00不适用25.27719.78不适用不适用2023.12————是 (注9)
利奈唑胺与 沃诺拉赞的 仿制项目——1,480.37不适用58.41456.27不适用不适用2026.09————是 (注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602.00不适用5,602.005,602.00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51,389.6850,237.73——6,514.7147,840.30————————————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注1: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为由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不再进行仓库二期投入。 注6: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2019年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审评中心提出了药品注册撤回申请并获得批准。由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不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投入。 注8:公司原料药二期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为扩建工业用房,二期为在厂房内建设多个生产车间。目前工业用房完成建设并取得不动产证。由于二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暂未完成审批,造成了项目延误,预测该项目将于2022年9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注2: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发生变化。 公司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19)》中对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未来的商业配送整体规模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未来医药集团的商业配送业务将适度发展,首先满足公司自有工业产品的分销和配送,其次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度开展以苏州大市范围为主导市场的商业配送业务。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的商业配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8亿元。鉴于此,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仓库一期项目已可满足设定的规模需求,公司不再进行二期投入。将剩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7: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发生变化 医药集团于2019年3月接到了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部门发出的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CXSS1800005-1)依据现有数据技术审评不予通过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报告的相关通知;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医药集团通知,经医药集团与审评中心充分沟通,为了后续拟开展该药品的肺鳞癌临床研究工作(在原三期临床批件基础上),同时结合国家最新有关药品的审评、审批政策,医药集团向审评中心提出了药品注册撤回申请,经审评中心申请人之窗系统查询知悉,当前品种技术审评建议结论为:终止审批程序;2019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了医药集团通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审批意见通知件》,审批意见为根据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综合上述因素,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进行变更。 根据公司下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生产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12,05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23.46%)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2019
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9: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和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发生变化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本次终止“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并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5,6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拟变更上述研发项目主要是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及项目进度的影响,其中拟变更西洛他唑片一致性评价是由于国家药监局(NMPA)公布的参比制剂已退市,公司无法获取参比制剂;拟变更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一致性评价、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主要是由于上述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进入集中采购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公司的研发进度又相对落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止2015年9月29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7,964,197.53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15年10月置换出了先期垫付资金47,964,197.53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2015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404号《关于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见本报告三(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不适用

注3: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出具的《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其中:销售收入按该募投项目相关产品销售收入;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按实际发生数扣减;相关费用参照可行性报告按销售收入比例估算。注4:受市场影响,主产品匹多莫德产量及售价大幅下降,导致原料药(河东)、制剂(河西)调整改建项目效益不及预期。注5: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依照江苏省医药设计院研究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为江苏吴中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出具的《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对建设项目财务分析的相关方式进行效益计算,即用仓储的净利润额进行比较获得效益数据,其中;仓储收入按仓储药品货值的5%(含税)的毛利率计算;相关税金及附加按国家相关规定比例扣减;相关成本和费用按仓库运营中实际发生数扣减。注1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获收益后再投入金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1年上半年编制单位:江苏吴中医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 的项目对应的 原项目变更后项目 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 划累计投资 金额(1)本报告期 实际投入 金额实际累计投 入金额(2)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 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
原料药二期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注1)2,867.45——267.482,627.70不适用2020.09————
抗肿瘤 1 类 新药 YS001 的研发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注2)3,500.00——561.561,421.92不适用2022.06————
西洛他唑等 上市化学仿 制药的一致 性评价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注3)1,534.00——25.27719.78不适用2023.12————
利奈唑胺与 沃诺拉赞的 仿制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注3)1,480.37——58.41456.27不适用2026.0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西洛他唑等 上市化学仿 制药的一致 性评价项目与利奈唑胺与 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5,602.00——5,602.005,602.00——————————
合 计——14,983.82——6,514.7110,827.6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注1: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 公司在《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19)》中对医药集团未来的商业配送整体规模进行了重新定位,明确了未来医药集团的商业配送业务将适度发展,首先满足公司自有工业产品的分销和配送,其次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适度开展以苏州大市范围为主导市场的商业配送业务。未来三年公司规划的商业配送年销售收入不超过8亿元。鉴于此,目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仓库一期项目已可满足设定的规模需求,公司不再进行二期投入。根据公司三年规划及新品开发要求,公司现有原料药基地日益不能满足公司原料药业务未来发展的需求,同时随着环保压力的日益增加,公司需要对原料药的生产能力进行提升,并新增溶媒回收车间,不断满足市场和环保需求,提高企业效益。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6年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原“药品自动化立体仓库项目”变更为“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原料药二期项目”(具体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及5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2: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 医药集团于2019年3月接到了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审评中心”)的技术审评部门发出的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
液(CXSS1800005-1)依据现有数据技术审评不予通过与申请人沟通交流报告的相关通知;公司于2019年7月5日收到医药集团通知,经医药集团与审评中心充分沟通,为了后续拟开展该药品的肺鳞癌临床研究工作(在原三期临床批件基础上),同时结合国家最新有关药品的审评、审批政策,医药集团向审评中心提出了药品注册撤回申请,经审评中心申请人之窗系统查询知悉,当前品种技术审评建议结论为:终止审批程序;2019年7月19日,公司收到了医药集团通知,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分支机构苏州中凯生物制药厂收到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审批意见通知件》,审批意见为根据申请人的撤回申请,同意本品注册申请撤回,终止注册程序。 综合上述因素,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证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拟对原募投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进行变更。 根据公司下属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经营发展和实际生产需要,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原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国家一类生物抗癌新药重组人血管内皮抑素注射液研发项目”中部分未使用资金约12,055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23.46%)进行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为抗肿瘤1类新药YS001的研发、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具体见公司于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注3: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和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本次终止“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并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5,6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上述研发项目主要是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及项目进度的影响,其中变更西洛他唑片一致性评价是由于国家药监局(NMPA)公布的参比制剂已退市,公司无法获取参比制剂;变更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一致性评价、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主要是由于上述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进入集中采购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公司的研发进度又相对落后。(具体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 具体募投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注3: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和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发生变化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

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本次终止“西洛他唑等上市化学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项目”中的西洛他唑片、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3个子研发项目,以及“利奈唑胺与沃诺拉赞的仿制项目”中的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2个子研发项目,并将其剩余的募集资金5,602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变更上述研发项目主要是受政策法规、市场环境及项目进度的影响,其中变更西洛他唑片一致性评价是由于国家药监局(NMPA)公布的参比制剂已退市,公司无法获取参比制剂;变更利奈唑胺葡萄糖注射液一致性评价、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一致性评价、利奈唑胺片剂的仿制、沃诺拉赞片剂的仿制主要是由于上述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进入集中采购的可能性也比较大,而公司的研发进度又相对落后。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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