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九届三十次董事会于2021年8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召集,并经董事长刘宇先生授权由董事、经理代康伟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议案分别进行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68)。
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