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9:30在郑州市中原西路66号公司本部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提前以直接送达和电邮方式通知到各位董事。会议由董事长于泽阳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同日编号为临2021-03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资料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