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审议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秦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秦毅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秦毅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秦毅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秦毅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毅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8%,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秦毅先生在辞职后仍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同时,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马玉川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79%,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其股份进行管理。
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对杨琨先生进行了职业、学历、职称、详细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进行认真审议,认为杨琨先生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且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鉴于此,我们全体成员一致同意聘任杨琨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如下: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杨琨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杨琨先生的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
3、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琨先生为总经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
附:总经理简历
杨琨先生,1970年11月出生,工学硕士。曾任航天工业总公司五院504研究所工程师、测试中心主任助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工程师、主任,中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总经理,网泰金安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南京微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