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关于对《实施稳定股价方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方案,有利于维护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
独立董事:唐魁、胡昌生、王承志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