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2511号雪松中心12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1年8月20日以邮件加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雪影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因此公司拟决定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2021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