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1-080证券代码:839719 证券简称:宁新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新新材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年8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邓达琴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审议:
1、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2、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此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还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还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2021年9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三)审议《关于江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园信贷通贷款展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的情形。
2020年4月,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奉新农商行”)申请财园信贷通贷款,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年。 本期贷款因新冠疫情政策原因,借款进行展期,到期日为2022年4月11日, 并继续由公司董事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回避表决情况
2020年4月,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江西奉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奉新农商行”)申请财园信贷通贷款,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年。 本期贷款因新冠疫情政策原因,借款进行展期,到期日为2022年4月11日, 并继续由公司董事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关联董事邓达琴,李海航,李江标,田家利,邓婷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