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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0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优秀骨干,参与对象在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拟参与对象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与条件,
作为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员工持股计划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张军书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俞放虹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张军书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俞放虹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张军书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提名俞放虹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康比特体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汉坡、曾凡星、张军书
2021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