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彩虹股份”)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决定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9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163.2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2.2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0.41亿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9月26日足额划至公司指定资金账户,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大信验字[2017]第1-001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投入进度 |
1 | 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项目 | 1,386,937.16 | 1,388,776.91 | 100.13% |
2 | 增资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5代液晶基板玻璃生产线项目 | 468,248.13 | 100,723.29 | 21.51% |
3 | 增资咸阳彩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彩虹康宁(咸阳)合资项目生产厂房及附属设施 | 34,790.00 | 27,042.75 | 77.73% |
4 | 投资成都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 7,045.65 | 7,045.65 | 100.00% |
5 | 投资咸阳虹宁显示玻璃有限公司,建设8.6+代TFT-LCD玻璃基板后加工生产线 | 7,045.65 | 7,045.65 | 100.00% |
合计 | 1,904,066.59 | 1,530,634.25 | -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和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事项仅涉及项目建设完成期的变化,不涉及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总额。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相关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特此公告。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