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8月17日以通讯加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张圣亮先生、陈结淼先生、蒋本跃先生因为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许大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报出《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泰禾智能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资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报出《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84)。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