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于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1年8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独立董事俞丽萍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宋晓满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公司董事沈巍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委托公司董事俞洋先生出席,并对会议所列议案代为行使同意表决权。公司监事王晔倩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列席会议,公司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改后的《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