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83 公司简称:*ST博信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王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熊固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固志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面临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关于公司面临风险的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1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19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3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3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36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本公司 | 指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文化 | 指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姑苏区国资办 | 指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诚实业 | 指 |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承兴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苏州晟隽 | 指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原控股股东 |
新盾保 | 指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信智通 | 指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信智联 | 指 | 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仕智能 | 指 | 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铭科技 | 指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文智能 | 指 | 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博通达 | 指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公司境外全资孙公司 |
博新智能 | 指 | 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
博成市政 | 指 | 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原公司全资子公司 |
前海烜卓 | 指 | 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厦门瀚浩 | 指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姑苏兴宏 | 指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博信股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JIANGSU BOXIN INVESTING&HOLDINGS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OOK DIGIT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伟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洁 | 舒怡远 |
联系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
电话 | 0512-68856070 | 0512-68856070 |
传真 | 0512-68856098-7021 | 0512-68856098-7021 |
电子信箱 | 600083@boxinholding.com | 600083@boxinholding.com |
公司注册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15008 |
公司办公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3栋16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5008 |
公司网址 | https://www.toppers.com.cn |
电子信箱 | 600083@boxinholding.com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博信 | 600083 | 博信股份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97,817,978.68 | 2,917,703.21 | 10,107.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530,312.54 | -16,397,051.80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19,870.52 | -12,276,962.32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29,378.11 | -1,471,067.71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601,220.62 | 10,131,533.16 | -44.71 |
总资产 | 458,514,078.05 | 483,313,711.64 | -5.13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97 | -0.0713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97 | -0.0713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01 | -0.0534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5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7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9,490.03万元,增加10,107.27%,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新盾保开展工程物资及大宗商品销售业务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7,190.04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采销商品现金净流入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末减少
453.03万元,系亏损所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8.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96.8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822.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合计 | 89,557.98 |
道机械化专用设备、工程施工机械等产品将在国内外铁路、公路、城轨、市政、地下管廊、地下空间等基建项目上得到更多应用。随着我国基础设施大规模的建设,轨道交通、公路、水利建设等工程都有大量隧道需要挖掘,越来越多的工程建设单位首选盾构机来施工。由于盾构机价格高昂、体积庞大,属于隧道施工过程中的必需品和易耗品,工程建设单位大多采取租赁的形式取得设备并用于施工,盾构机等重型机械设备租赁及相关配件的购销业务需求旺盛。
2.在后端服务方面,公司为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工程配套物资,依托稳定的货源渠道、强大的分销能力、丰富的交易模式以及完善的下游服务,实现交易利润。据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统计,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72,996亿元,比上年增长3.5%。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利润8,303亿元,比上年增长0.3%,其中国有控股企业2,871亿元,增长4.7%。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27,270亿元,比上年增长
2.7%。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18,907亿元,增长2.9%。国内基建投资回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稳定。在此大背景下,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配套物资需求将会进入持续旺盛时期,未来一段时间内,相关贸易业务的盈利空间有望增大。
(二)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
公司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业务主要为自有品牌产品的研发销售,并代理销售其他智能终端和硬件产品,主要涉及产品包括智能家居、手机、智能手环等,目标客户为通信运营商、知名电商平台及其他大型企事业单位等。
2019-2020年,公司经营陷入困境,被迫大幅削减代理销售业务及自有品牌产品业务。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系公司原有业务板块,前期投入大量资源进行品牌推广、产业研发及渠道建设,虽然因客观原因逐渐萎缩,但原有业务核心团队人员基本保持稳定,随着新增流动资金注入,目前正有序对业务进行梳理整合,以盘活资源。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在智能硬件领域拥有多年从业经验,对行业理解较为深刻,具备应对各种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的能力。公司市场销售团队在行业内深耕多年,拥有优质的渠道客户、运营商、政企客户等资源,具备较强的市场开发和营销推广能力。公司已建立起包括经销商渠道、运营商渠道、大型连锁零售商渠道、电商渠道及行业渠道在内的线上线下营销网络系统,能够及时准确的掌握客户需求,把握市场趋势,实现产品的快速上市,提升规模销售能力。公司将把握新时代带来的机遇,洞悉发展中的新动向,以用户为中心,洞察用户需求,不断推出品类更多样、应用更丰富、更健康、更安全、更智能的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打造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市场影响力,实现公司规模与效益的同步提升。
近年来,智能硬件行业受国家政策的支持保持可持续的发展。从国家政策层面来看,政府陆续出台了《中国制造2025》、《智能硬件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2016-2018年)》、《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要求加快智能硬件的应用普及。截止至2020年,我国物联网产业规模突破1.7万亿元,十三五期间物联网总体产业规模保持20%
的年均增长率。在5G的推动下,智能手机、智能机器人、智慧大屏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医疗、智能车载智能终端等智能硬件必然蓬勃发展。
(三)商品贸易业务
随着2021年上半年经济复苏,市场对铝、铅和钢材等大宗商品的需求量快速增长。公司积极拓展商品贸易业务,通过对市场行情的精准把握,合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的较快增长。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国将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色金属行业将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智能化改造,实现高端、绿色、低碳、安全发展,矿山与冶炼、原生与再生、钢铁与有色的融合发展步伐将会进一步加快。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环保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绿色发展要求越来越高,产业优化重组的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行业集中度将会进一步提升。随着国内外大范围疫苗接种工作的展开,疫情影响逐渐淡化,全球主要国家经济将有望逐步复苏,有色金属将从供减需增逐渐过渡到供需两旺,但是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有色金属供需的不确定性。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产业布局多元化优势
公司一直谋求产业布局多元化。在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现状,围绕主营业务进行了产业布局调整,开展了设备租赁(盾构机)及相关配件贸易、商品贸易等新业务作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将在轨道交通、隧道施工设备与服务方面,成为能够提供各系列施工机械及配套设备与配套服务的综合供应商;同时,通过布局工业原材料及加工产业链,成为综合服务能力强的商品流通服务商,打造多元化综合服务供应平台。
(二)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一直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实际,引进了管理、销售、服务等方面专业人才,对加快公司转型升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拓展销售渠道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管理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管理变革,创新管理模式及管控策略,通过组织结构优化、人力资源优化以及业务流程优化,强调目标管理、过程管控,以结果为导向,奠定运营成本降低、管理效率提升的基础,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管理质量和整体水平。
(四)成本控制优势
成本控制方面,通过建立公司预算体制机制,保持综合计划和预算的刚性管理。通过采购招标,比价、议价等竞价措施,进行采购成本指标评价,有效控制公司采购成本。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781.80万元,其中代理销售收入4.12万元,工程物资收入21,092.71万元,设备租赁收入285.72万元,大宗商品收入8,399.2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3.0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装备综合服务业务
公司根据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变化,增加公司的主营业务方向,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布局装备综合服务业务,核心为“租赁+后端服务”,以此作为公司未来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及综合实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根据经营需要,设立了业务部门-设备运营部,开展盾构机、龙门吊等机械设备租赁及购销业务。业务团队具备良好的从业背景、丰富的设备运营实务经验、扎实的专业技术能力,能有效应对、解决业务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经营风险,确保各业务环节的顺利衔接,实现装备综合服务业务的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设备租赁方面,公司拥有的重型机械设备包括1台盾构机和2台龙门吊,全部处于正常状态:该台盾构机参与杭州地铁9号线的地下施工任务,报告期内掘进里程353.909米,实现租金收入203.58万元,2台龙门吊参与杭州地铁机场线的吊装任务,报告期内实现租金收入
82.14万元,合计285.72万元。后端服务方面,公司实现工程物资销售收入21,092.71万元。
2.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智能硬件及其衍生产品领域业务主要为自有品牌产品的销售及代理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智能门锁、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12万元。
3.商品贸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商品贸易业务,通过对市场行情的精准把握,合理利用公司现有资源,推动销售收入较快增长,实现大宗商品销售收入8,399.25万元。
4.优化内部管理,控制经营风险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发展,构建科学合理、运作规范的经营体制和机制,公司不断加强优化内部管理。一是根据战略目标,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文件,强化满足公司持续发展需求的制度体系;二是持续梳理查找管理机制与业务流程上的漏洞,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优化组织架构,完善内部流程,推进规范治理;三是不断加强对采购、研发、销售等关键经营环节的监督,约束和整改不规范的行为,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97,817,978.68 | 2,917,703.21 | 10,107.27 |
营业成本 | 288,076,581.89 | 2,511,943.31 | 11,368.28 |
销售费用 | 963,529.57 | 1,089,242.79 | -11.54 |
管理费用 | 6,484,355.16 | 6,999,715.97 | -7.36 |
财务费用 | 6,984,179.09 | 2,526,058.07 | 176.4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29,378.11 | -1,471,067.7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24,770.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000.00 |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52,230,382.69 | 76.82 | 326,625,651.17 | 67.58 | 7.84 | |
应收票据 | 600,000.00 | 0.13 | ||||
应收款项 | 44,036,177.63 | 9.60 | 29,148,660.54 | 6.03 | 51.07 | |
预付账款 | 18,226,879.26 | 3.98 | 38,967,855.86 | 8.06 | -53.23 | |
其他应收款 | 179,411.07 | 0.04 | 43,902,697.73 | 9.08 | -99.59 | |
存货 | 12,583.48 | 0.00 | 54,546.58 | 0.01 | -76.93 | |
其他流动资产 | 2,623,641.85 | 0.57 | 3,939,281.62 | 0.82 | -33.40 | |
固定资产 | 39,964,050.61 | 8.72 | 40,566,393.75 | 8.39 | -1.48 | |
无形资产 | 77,233.15 | 0.02 | 89,852.59 | 0.02 | -14.0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63,718.31 | 0.12 | 18,771.80 | 0.00 | 2,903.01 | |
应付账款 | 22,861,893.16 | 4.99 | 42,311,968.11 | 8.75 | -45.97 | |
合同负债 | 1,981,727.74 | 0.41 | -10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762,007.34 | 0.17 | 733,329.54 | 0.15 | 3.91 | |
应交税金 | 1,217,245.84 | 0.27 | 3,224,319.78 | 0.67 | -62.25 | |
其他应付款 | 427,702,445.93 | 93.28 | 424,304,008.55 | 87.79 | 0.8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7,624.60 | 0.05 | -100.00 | |||
预计负债 | 369,265.16 | 0.08 | 369,265.16 | 0.08 |
应交税费变动原因说明:应交税费较上年期末减少200.71万元,减少62.25%,主要系期末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受限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1,583.68 |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报告财产令》[(2020)粤01执4932号],具体内容如下:1、向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94,813,203.00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62,213.00元(暂计)。2、查封、冻结、扣划、截留、扣押属于被执行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94,975,416.00元的财产。本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户(12451000000464576)法院冻结余额71,333.47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账户(37170188000101889)法院冻结余额10,250.21元。 |
固定资产 | 34,972,335.28 | 2020年10月,公司子公司新盾保向姑苏兴宏借款2.25亿元,以新盾保借款购买的盾构机(截至2021年6月30日,账面原值36,292,438.00元,累计折旧1,320,102.72元)向姑苏兴宏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10月27日,盾构机的抵押担保登记已完成。 |
合计 | 35,053,918.96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杂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 | 7,970.62 | 363.80 | 0.97 | -84.26 | -84.26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4,800 | 41,509.45 | 5,932.16 | 29,655.80 | 431.92 | 322.19 |
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跨地区增值电信服务(业务种类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载明内容为准);网上新闻服务;网络游戏服务;网络音乐服务;网上电影服务;网上图片服务;网上动漫服务;网上读物服务;网上视频服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设计;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技术进出口;软件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网络技术的研究、开发;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房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机器人系统生产;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警用装备器材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无人机软硬 | 10,000 | 38.35 | -1.65 | 0.00 | -0.35 | -0.35 |
件的技术开发、应用;无人机系统技术服务;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计算机整机制造;计算机零部件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通信终端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影视录放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印制电路板制造;噪音与振动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快译通、电子记事本、电子词典等电子设备制造;电子白板制造;智能穿戴设备的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礼仪电子用品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计算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软件零售;通信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零售;家用视听设备零售;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系统销售;机器人系统销售;智能机器销售;智能穿戴设备的销售;无人机的销售;电子产品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通讯终端设备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电子产品,智能生活家居产品,生活日用品贸易 | 200万元港币 | - | - | - | - | - |
智能硬件市场属于高度竞争市场,用户需求及市场形势转换迅速,竞争产品众多。若公司的自有产品及代理产品未能契合市场潮流趋势,或不能实现快速周转,从而未能获得预期效果,将为公司经营带来不确定性。装备综合服务行业内同类企业规模扩张迅速,行业外亦有企业涉足本行业,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如果公司不能在成本优化、质量控制等方面保持竞争优势,则会存在盈利能力下滑风险。随着公司商品贸易销售规模增大,需要给予下游客户一定付款周期,应收账款随之增加。若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则有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最终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5.业务经验风险
公司首次开展装备综合服务,缺乏相关运营经验,公司将通过引进专业团队进行运营。公司会审慎评估自身业务水平,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采取较为稳妥的方式逐步推进。但是,仍然存在由于业务经验不足而导致出现决策判断失误的风险。
6.人员储备风险
公司根据经营计划,已经招聘了相关专业人员,并将在后续业务推进中持续关注人才团队的储备与培养。在开展业务的初期阶段,公司面临一定的人员储备不足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扩大业务规模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7.设备损坏风险
盾构机属于体积庞大、结构复杂的隧道掘进专用大型工程机械设备,集光、机、电、液、传感、信息技术于一体,具有开挖切削土体、输送土碴、拼装隧道衬砌、测量导向纠偏等功能,涉及地质、土木、机械、力学、液压、电气、控制、测量等多门学科技术,而且要按照不同的地质进行设计制造,可靠性要求极高。因此,在生产、运送、组装、验收、掘进、转场等环节存在因遇到各类突发状况而影响盾构机的整体功能,导致合同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
1.为防范各类风险的发生,公司通过建立和运行内部控制体系,把各类风险对接各项业务流程,据此分解辨识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制定具体控制措施,建立流程关键控制制度,落实各类风险和关键控制点的责任,与日常管控工作紧密结合,控制风险发生因素和要件。
2.公司的主要目标客户为大型国有或民营企业,公司通过与客户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对客户的经营状况持续关注,降低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可能性。
3.公司严格管控前期调研、审批和决策等重要环节,加强过程控制和后评估工作,做好应对风险发生的策略和应急预案,保证公司各类风险整体可控。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1年1月29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1月30日 | 详见《*ST博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07) |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1年5月18日 | www.sse.com.cn | 2021年5月19日 | 详见《*ST博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8)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罗静 | 1、在承诺人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股权控制关系期间,承诺人保证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从事或参与从事有损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承诺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对任何与上市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3、本次收购完成后,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4、无论何种原因,如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承诺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选择以书面确认的方式要求承诺人放弃该等业务机会,或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解决。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 | 解决关联交易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罗静 |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或依照法律法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不利用自身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的优先权利;3、杜绝承诺人及其关联方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违规向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保证:(1)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关联股东的回避表决义务;(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博信股份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损失,由本承诺人承担赔偿责任。 | 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苏州晟隽、广东中诚、罗静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其关联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承诺人之间完全独立。(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承诺人及关联方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兼职。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6、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承诺人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4、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包括承诺人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承诺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苏州晟隽 | 苏州晟隽未来不会使用上市公司资产进行抵押或质融资来偿还受让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和朱凤廉持有的博信股份的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的股东借款,亦不会安排上市公司为借款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 本承诺函在本人/本企业不再拥有博信股份实际控制权或博信股份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次日(两者中较早者)失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苏州文化 | (一)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二)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三)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四)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 | 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五)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苏州文化 |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方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不新设或收购从事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同、相似或相近的经营主体,或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3、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本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现有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4、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制方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苏州文化 |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对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构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全资、控股或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以下简称“下属企业”,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除外,下同)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包括其下属全资、控股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的关联交易。2、本次交易完成后,对于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之间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保证该等关联交易均将基于交易公允的原则制定交易条件,经必要程序审核后实施,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对前述行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向其进行赔偿。4、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 上述承诺在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下属企业构成上市公司关联方的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与重大资产重 | 解决关联交易 | 前海烜卓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组相关的承诺 | 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2、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盖章之日起生效。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前海烜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对于正常的、不可避免的且有利于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公允,并予以充分、及时的披露;2、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 | 其他 | 前海烜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人同意前海烜卓受让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不会因标的资产存在瑕疵而要求博信股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本人认可博信股份目前所拥有的资产之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利的一切状况,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就标的资产目前的资产状况向博信股份主张任何法律责任;2、本人及前海烜卓将协助博信股份尽快完成相关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不会因上述资产暂未办理过户手续而要求博信股份承担任何法律责任;3、本人及前海烜卓将按照《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及时向博信股份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4、在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博信股份不会因标的资产承担赔偿义务或损失;5、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前海烜卓 | 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该等资金来源于本公司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除本公司股东石志敏先生、石志敏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因与石志敏先生存在关联关系而成为博信股份的关联方的各方外,博信股份、博信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博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博信股份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次交易支付对价提供资金。本次交易中不存在以博信股份的资产为本次交易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担保的情形。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前海烜 | 深圳前海烜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博信股份所持有的清远 | 长期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
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市博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该等资金来源于前海烜卓合法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除本人、本人的一致行动人、因与本人存在关联关系而成为博信股份的关联方的各方外,博信股份、博信股份持股5%以上的股东、博信股份实际控制人、博信股份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为本次交易支付对价提供资金。本次交易中不存在以博信股份的资产为本次交易提供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担保的情形。 | 用 |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ST博信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8)、《*ST博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024)、《*ST博信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8)。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收到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就申请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广州仲裁委员会2020年10月10日《裁决书》[(2020)穗仲案字第3286号]裁决公司向申请人偿付借款8,880万元及利息,偿付律师费100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604,830元。随后公司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3月23日《民事裁定书》[(2020)粤01民特1440号]裁定驳回公司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1)粤01执恢134号]责令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后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94,813,203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62,213元(暂计)。 | 2021年4月22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ST博信关于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及资产冻结的公告》(2021-012)。 |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 | 应诉(被申请) | 承担连带责任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方 | 方 | 方 | |||||||
博信智通 | 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18年12月博信智通向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智能美容仪和智能美眼仪各3,000台,并依约支付预付款299,200元。因美高途没能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产品,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尚未履行的预付款198,000元。 | 198,000元 | 法院于2020年3月5日正式立案受理,案号为(2020)粤0306民初5354号。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作出一审民事判决(2020)粤0306民初5354号。 |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收到法院一审民事判决书(2020)粤0306民初5354号,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合同-商务协议》、《项目合作合同-质量保证协议》、《采购订单》二、被告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198,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以198,0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从2020年3月6日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130元,由被告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 截止本公告发布期内,公司未收到被告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法院递交的上诉状,公司正与法院联系确认一审判决是否生效。 | ||
汤永庐 | 博信股份 | 劳动人事其他争议纠纷 |
734,566.83元 | 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已依法受理,案号为苏劳人仲案字【2021】第248号,本案于2021 |
3元;支付汤永庐经济补偿金32,422.8元。 | 年8月24日开庭审理。 |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原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向公司无偿(即不向公司收取利息等任何资金使用费)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自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控股股东就财务资助事项签订补充协议暨财务资助额度调整的议案》,公司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将授信额度调整为7亿元,借款期限仍为2018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8日。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之后,公司分别与苏州晟隽签订《<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及《<授信额度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三)》,将借款期限延长到2022年1月28日,授信额度仍为7亿元,在借款期限内,公司可在授信额度内循环申请使用。
2021年度,公司累计还款合计80.00万元。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关联方厦门瀚浩无偿向公司借款8,880万元,无固定还款期限,公司对该项财务资助无须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
后公司与厦门瀚浩发生合同纠纷,其向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本公司支付欠款本金人民币8,880万元,及上述款项自2020年1月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付的资金占用期间利息;裁决本公司补偿厦门瀚浩因办理案件支出的合理律师费100万元;裁决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计提利息9,391,340.00元,律师费1,000,000.00元,仲裁费604,830.00元,执行费162,213.00元,合计应付厦门瀚浩99,958,383.00元。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姑苏兴宏拟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盾保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万元的借款,公司以新盾保100%股权向姑苏兴宏提供质押担保,并由新盾保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向新盾保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200万元的借款,新盾保以其本次借款购买的全部机械设备向姑苏兴宏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下浮10%计算,即3.915%/年,借款期限内利率不变。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
公司与关联方姑苏兴宏于2020年9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5,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0年9月27日至2022年3月26日,利率3.915%/年,本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盾保100%股权质押,并于2020年9月28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本公司子公司新盾保与关联方姑苏兴宏于2020年10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52,000,000.00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实际借款金额215,000,000.00元,期限2020年10月30日至2022年4月29日,利率3.915%/年,新盾保以其购买的盾构机设定抵押,并于2020年10月份办理抵押登记,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4,174,033.58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219,802,578.79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19,802,578.79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169.4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219,802,578.79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214,736,812.2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19,802,578.79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报告期内,未到期担保的被担保对象经营正常,未发现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都是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拓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3日、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因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效果难达预期,子公司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自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实际经营,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博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注销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30日披露的《*ST博信关于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2021-009)。
2、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晟隽”)、罗静女士、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66,550,594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文化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350%。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苏州晟隽变更为苏州文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罗静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2日披露的《*ST博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013)、《*ST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文化)》、《*ST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晟隽、罗静)》。
3、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2021-032),公司与千平机械的股东王飞、赵顺微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及增资之意向书》,拟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的方式持有千平机械51%的股权。
公司于2021年7月6日披露《关于拟购买设备暨构成重大资产购买的提示性公告》(2021-034),拟与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合同,支付现金向河南矿起购买2台地铁龙门吊、向浙江虎霸购买6台塔式起重机。
公司于2021年7月24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21-035),公司已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现金收购及增资千平机械事项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
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与浙江虎霸签订<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2021-036),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盾保与浙江虎霸签订了《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新盾保拟向浙江虎霸采购6台塔式起重机,预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含税)1,800万元。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2021-037),公司已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8,412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0 | 65,300,094 | 28.39 | 0 | 冻结 | 65,300,09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质押 | 65,300,094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 | 11,499,971 | 5.00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385,000 | 4.95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李冬敏 | -2,300 | 8,027,700 | 3.49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范煊 | 1,114,300 | 5,019,200 | 2.1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陆国伟 | 20,000 | 4,335,035 | 1.88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 | 0 | 1,983,574 | 0.86 | 979,174 | 无 | 未知 | |||
孔晓亮 | 1,737,300 | 1,737,300 | 0.76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罗静 | 0 | 1,250,500 | 0.54 | 0 | 冻结 | 1,250,500 | 境内自然人 | ||
郝清新 | 393,500 | 1,040,700 | 0.45 | 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65,300,094 | 人民币普通股 | 65,300,094 | ||||||
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1,499,97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499,971 | ||||||
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38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85,000 | ||||||
李冬敏 | 8,02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027,700 | ||||||
范煊 | 5,01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019,200 | ||||||
陆国伟 | 4,335,035 | 人民币普通股 | 4,335,035 | ||||||
孔晓亮 | 1,737,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37,300 | ||||||
罗静 | 1,250,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50,500 | ||||||
郝清新 | 1,040,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700 | ||||||
发行人未明确持有人 | 1,004,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4,4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苏州晟隽、罗静女士、苏州文化签署的《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公司控股股东苏州晟隽、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共计66,550,594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不可撤销地委托给苏州文化,苏州文化接受上述表决权委托后,可以实际支配的公司表决权股份合计66,550,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350%。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苏州晟隽变更为苏州文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罗静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和罗静女士属于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外,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达川地区通达实业公司 | 117,500 | 股权分置改革 |
2 | 南充市人民中路城市信用社 | 86,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3 | 万县人行劳动服务公司 | 8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4 | 四川省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5 | 达县地区城市信用社 | 8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6 | 中保公司南充分公司 | 6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7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8 | 石油总公司达县分公司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9 | 凉山州金融市场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10 | 凉山州金贸有限公司 | 40,000 | 股权分置改革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新控股股东名称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变更日期 | 2021年4月21日 |
信息披露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22日在www.sse.com.cn披露的《*ST博信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1-013)、《*ST博信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文化)》、《*ST博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晟隽、罗静)》。 |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52,230,382.69 | 326,625,651.1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600,000.00 | |
应收账款 | 七、5 | 44,036,177.63 | 29,148,660.54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7 | 18,226,879.26 | 38,967,855.86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79,411.07 | 43,902,697.7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2,583.48 | 54,546.58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623,641.85 | 3,939,281.62 |
流动资产合计 | 417,909,075.98 | 442,638,693.5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9,964,050.61 | 40,566,393.75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无形资产 | 七、26 | 77,233.15 | 89,852.59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563,718.31 | 18,771.8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605,002.07 | 40,675,018.14 | |
资产总计 | 458,514,078.05 | 483,313,711.6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22,861,893.16 | 42,311,968.1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981,727.74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762,007.34 | 733,329.54 |
应交税费 | 七、40 | 1,217,245.84 | 3,224,319.78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427,702,445.93 | 424,304,008.55 |
其中:应付利息 | 16,692,010.57 | 6,774,837.68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57,624.60 | |
流动负债合计 | 452,543,592.27 | 472,812,978.3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369,265.16 | 369,265.16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9,265.16 | 369,265.16 | |
负债合计 | 452,912,857.43 | 473,182,243.48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5,736,494.43 | 95,736,494.4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320,135,273.81 | -315,604,961.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01,220.62 | 10,131,533.16 | |
少数股东权益 | -65.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601,220.62 | 10,131,468.1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58,514,078.05 | 483,313,711.64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9,710.03 | 88,211.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6,489,158.19 |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4,383,502.9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47,650,570.52 | 95,515,550.5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9,493.62 | 120,829.6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7,989,774.17 | 126,597,253.0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53,000,000.00 | 85,389,354.3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5,947.67 | 32,735.32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4,637.23 | 51,504.47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070,584.90 | 85,473,594.18 | |
资产总计 | 201,060,359.07 | 212,070,847.1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16,502.91 | ||
应付职工薪酬 | 505,111.57 | 495,326.57 | |
应交税费 | 21,372.95 | 81,028.26 | |
其他应付款 | 204,566,747.18 | 218,511,105.88 | |
其中:应付利息 | 11,889,431.78 | 6,146,292.47 |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171,145.3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5,093,231.70 | 220,575,108.9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9,265.16 | 369,265.16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69,265.16 | 369,265.16 | |
负债合计 | 205,462,496.86 | 220,944,374.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6,435,358.48 | 96,435,358.48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330,837,496.27 | -335,308,885.4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02,137.79 | -8,873,526.9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1,060,359.07 | 212,070,847.18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97,817,978.68 | 2,917,703.21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97,817,978.68 | 2,917,703.21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02,645,702.25 | 13,164,458.6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88,076,581.89 | 2,511,943.3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37,056.54 | 37,498.50 |
销售费用 | 七、63 | 963,529.57 | 1,089,242.79 |
管理费用 | 七、64 | 6,484,355.16 | 6,999,715.9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66 | 6,984,179.09 | 2,526,058.07 |
其中:利息费用 | 9,917,172.89 | 2,575,200.00 | |
利息收入 | 2,955,683.43 | 13,826.6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38.23 | 412.8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438,671.94 | 305,424.5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133,486.8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521,900.21 | -9,940,918.0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25,665.20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6,842.29 | 4,120,502.2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33,077.30 | -14,061,420.3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97,235.24 | 2,335,696.4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30,312.54 | -16,397,116.8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30,312.54 | -16,397,116.8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30,312.54 | -16,397,051.8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0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530,312.54 | -16,397,116.8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30,312.54 | -16,397,051.8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0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97 | -0.071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97 | -0.0713 |
母公司利润表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209,015.88 |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165,046.82 | |
税金及附加 | 1,342.24 | 34,860.00 | |
销售费用 | 1,386.14 | ||
管理费用 | 4,285,041.31 | 4,649,458.3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5,745,518.51 | 1,266.17 | |
其中:利息费用 | 5,743,139.31 | ||
利息收入 | 160.81 | 293.24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13,062,639.1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94,166.22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467,486.24 | -4,685,584.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3,902.94 | ||
减:营业外支出 | 3,002,000.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471,389.18 | -7,687,584.52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71,389.18 | -7,687,584.52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71,389.18 | -7,687,584.52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471,389.18 | -7,687,584.52 |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4,232,257.32 | 8,883,167.10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99.9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881,494.16 | 118,874.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58,114,551.38 | 9,002,041.7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8,003,065.99 | 2,021,035.2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837,878.88 | 4,189,108.1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859,621.28 | 47,361.8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1,984,607.12 | 4,215,604.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685,173.27 | 10,473,109.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29,378.11 | -1,471,067.7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4,024,770.1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4,024,770.1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024,770.1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604,607.92 | -1,471,067.7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6,544,191.09 | 3,287,155.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148,799.01 | 1,816,087.64 |
项目 | 附注 | 2021年半年度 | 2020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1,460.3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09,040.15 | 8,980,277.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687,579.81 | 8,980,277.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37,773.20 | 2,165,118.5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8,944.53 | 40,003.6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29,487.32 | 2,781,197.6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86,205.05 | 4,986,319.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1,374.76 | 3,993,957.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0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0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0,00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74.76 | -1,006,042.6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51.59 | 1,021,452.9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26.35 | 15,410.32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15,604,961.27 | 10,131,533.16 | -65.00 | 10,131,468.1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15,604,961.27 | 10,131,533.16 | -65.00 | 10,131,468.1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530,312.54 | -4,530,312.54 | 65.00 | -4,530,247.5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30,312.54 | -4,530,312.54 | -4,530,312.5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65.00 | 65.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20,135,273.81 | 5,601,220.62 | 5,601,220.62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26,471,779.90 | -735,285.47 | -735,285.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26,471,779.90 | -735,285.47 | -735,285.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6,397,051.80 | -16,397,051.80 | -65.00 | -16,397,116.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397,051.80 | -16,397,051.80 | -65.00 | -16,397,116.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5,736,494.43 | -342,868,831.70 | -17,132,337.27 | -65.00 | -17,132,402.27 |
项目 | 2021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335,308,885.45 | -8,873,526.97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335,308,885.45 | -8,873,526.9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471,389.18 | 4,471,389.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471,389.18 | 4,471,389.1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330,837,496.27 | -4,402,137.79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0,299,065.23 | 46,136,293.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0,299,065.23 | 46,136,293.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87,584.52 | -7,687,584.5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87,584.52 | -7,687,584.5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0,000,000.00 | 96,435,358.48 | -287,986,649.75 | 38,448,708.73 |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博信股份”)于2018年7月26日更改为现公司名称,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0661507618N。公司曾用名称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于1993年5月8日经成都市体改委成体改[1992]162号文批准,由原国营红光电子管厂、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交通银行成都分行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1800000030078。1997年5月1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7]246号及证监发字(1997)247号文件批准,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股票7000万股,并于199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2001年2月8日,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与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1年5月8日经国家财政部财企[2001]332号文批复,同意将成都红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的79,618,194股(占总股本的34.62%)国家股全部无偿划转由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持有,并于2001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2003年5月9日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本公司名称由“成都福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博讯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根据2007年3月30日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成国资改革[2007]31号《市国资委关于同意成都博讯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迁移的函》,本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将公司注册地址迁至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
2007年1月15日本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
2009年8月21日,经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注册地(住所)由“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梅林管理区博讯数码工业园”变更为“广东省清远市经济开发试验区2号区内”。2010年7月13日经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注册地(住所)变更为“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与杨志茂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深圳市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14.09%的股份合计3,240万股转让给杨志茂先生,杨志茂先生成为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2012年3月20日,朱凤廉女士与原第二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06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转让给朱凤廉女士,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朱凤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060万股,占总股本的13.30%,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
份。上述股权转让于2012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2015年11月25日,原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杨志茂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240万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9%)转让给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票3,240万股,占总股本的14.09%,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上述股权转让于2016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2016年6月17日,本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康盛”)的通知,西藏康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423,252股,增持后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4,923,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8%,持股数量超过控股股东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16年6月29日至9月7日,西藏康盛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股份500,000股,本次增持后,西藏康盛持有本公司股份37,974,27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51%。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烜卓发展”)、公司原第三大股东朱凤廉于2017年7月12日与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苏州晟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烜卓发展将其持有的博信股份34,700,094股股份,占博信股份总股本
15.09%,朱凤廉30,600,000股股份,占博信股份总股本13.30%,商定股份转让价格为23元/股,苏州晟隽公司合计取得所转让的股份数量为65,300,094股,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上述股权转让于2017年9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公司的最终控制人变更为罗静。
公司于2018年6月28日和7月25日分别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并于2018年7月26日取得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清远市新城方正二街一号变更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并新增了公司经营范围。
2021年4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与苏州晟隽、罗静签署《股东投票权委托协议》,苏州晟隽、罗静将持有的上市公司65,300,094股股份、1,250,500股股份对应的投票权委托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行使,合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8.9350%,委托权有效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60个月。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有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此变更为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30,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2,006,674股,占股份总数的0.87%,无限售条件股份为227,993,326股,占股份总数的
99.13%。
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2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伟,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800661507618N,注册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朱家湾街8号姑苏软件园B2栋。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对外投资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销售: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日用杂品、家居饰品、婴儿用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润滑油、汽车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电力设备、光电产品、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通讯系统设备的技术开发、维护和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增值电信业务;通讯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及技术服务;光电产品、通讯器材、机电设备、计算机设备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服务;移动通讯终端(包括移动电话机、数据终端)、通讯器材、通讯器材周边产品及零配件开发、生产、销售、技术服务、维修、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工程管理服务;金属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矿石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本财务报表已经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公司名称 | 级次 | 持股比例 |
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100%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 | 孙公司 | 100% |
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38.收入”的各项描述。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①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的,按照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取决于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以外的其他单位 |
项 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 | 参照应收款项计算方法计提坏账准备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项 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
账龄组合 | 根据账龄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无风险组合 | 无回收风险的关联方、保证金、备用金等款项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项 目 | 预期信用损失计算方法 |
无风险组合 | 不计提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 | 根据账龄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账 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章节五、10.金融工具。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
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注“五、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五、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③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因其他投资方对子公司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30 | 5% | 3.17%-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总额(千米) | 残值率 | 千米折旧率 |
机器设备(盾构机) | 工作量法 | 10-15 | 5% | 6.33%-9.50% |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章节、42.租赁。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①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②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证 |
软件 | 5年 | 根据预计受益年限确定 |
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2)摊销年限
长期待摊费用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价,开办费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性租赁固定资产的装修费用在自生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平均摊销,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对于在以后会计期间已无法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长期待摊费用,本公司对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详见本章节七、39、应付职工薪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章节、42.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各类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点履行,还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
(1)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2)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本公司销售商品业务在商品已经发出并收到客户的验收确认后,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收入实现。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在取得政府补助文件,并实际收到政府补助款项时按照到账的实际金额确认和计量。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
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②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相关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相关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②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① 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 后续计量
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章节五、23.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短期租赁(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采取简化处理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而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基于交易的实质,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经营租赁
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被本公司处置或被本公司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2018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决议通过, | 无 |
年修订)》(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计税法,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缴纳 | 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缴 | 2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352,230,382.69 | 326,625,651.17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352,230,382.69 | 326,625,651.1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注:截至2021年6月30日,本公司银行账户法院冻结余额81,583.68元,详见本章节七、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商业承兑票据 | 6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45,097,464.75 |
1年以内小计 | 45,097,464.75 |
1至2年 | 1,548,146.08 |
2至3年 | 313.1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46,645,923.99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22,252.44 | 0.48 | 222,252.44 | 100.00 | 222,349.28 | 0.72 | 222,349.28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423,671.55 | 99.52 | 2,387,493.92 | 5.14 | 44,036,177.63 | 30,724,729.56 | 99.28 | 1,576,069.02 | 5.13 | 29,148,660.54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46,423,671.55 | 99.52 | 2,387,493.92 | 5.14 | 44,036,177.63 | 30,724,729.56 | 99.28 | 1,576,069.02 | 5.13 | 29,148,660.54 |
合计 | 46,645,923.99 | 100.00 | 2,609,746.36 | 5.59 | 44,036,177.63 | 30,947,078.84 | 100.00 | 1,798,418.30 | 5.81 | 29,148,660.54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广州鑫汇煊贸易有限公司 | 2,428.00 | 2,428.00 | 100.00 | 对方公司失联,预计无法收回 |
苏宁线上POP店零售客户(虚拟) | 1,048.60 | 1,048.6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泓翔网络科技 | 15,113.00 | 15,113.00 | 100.00 | 对方公司失联,预 |
有限公司 | 计无法收回 | |||
北京麦凌客科技有限公司 | 22,530.00 | 22,530.00 | 100.00 | 对方公司失联,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乐语通讯连锁沭阳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 164,799.68 | 164,799.68 | 100.00 | 对方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胜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7,193.00 | 7,193.00 | 100.00 | 对方公司失联,预计无法收回 |
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 | 313.16 | 313.1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米麦(天津)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7,097.00 | 7,097.00 | 100.00 | 对方公司失联,预计无法收回 |
广州贸芊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1,730.00 | 1,730.00 | 100.00 | 对方公司失联,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22,252.44 | 222,252.44 | 100.00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45,097,464.75 | 2,254,873.24 | 5 |
1至2年 | 1,326,206.80 | 132,620.68 | 10 |
2至3年 | 30 | ||
3至4年 | 50 | ||
4至5年 | 80 | ||
5年以上 | 100 | ||
合计 | 46,423,671.55 | 2,387,493.92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2,349.28 | 96.84 | 222,252.44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76,069.02 | 811,424.90 | 2,387,493.92 | |||
合计 | 1,798,418.30 | 811,424.90 | 96.84 | 2,609,746.36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东北大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40,630,855.50 | 87.10 | 2,031,542.78 |
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分公司 | 3,133,125.50 | 6.72 | 156,656.28 |
香港环球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880,766.80 | 1.89 | 88,076.68 |
浙江机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728,200.00 | 1.56 | 36,410.00 |
上海正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05,283.75 | 1.30 | 30,264.19 |
合 计 | 45,978,231.55 | 98.57 | 2,342,949.93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001,826.39 | 98.77 | 38,738,885.82 | 99.41 |
1至2年 | 225,052.87 | 1.23 | 228,970.04 | 0.59 |
2至3年 | 0.00 | 0.00 | 0.00 | 0.00 |
3年以上 | 0.00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18,226,879.26 | 100.00 | 38,967,855.86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杭州融杰贸易有限公司 | 13,977,113.48 | 76.68 |
苏州市冠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397,398.35 | 7.67 |
杭州灏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 975,000.00 | 5.35 |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06,000.00 | 4.97 |
德州宝通风机设备有限公司 | 265,600.00 | 1.46 |
合 计 | 17,521,111.83 | 96.1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79,411.07 | 43,902,697.73 |
合计 | 179,411.07 | 43,902,697.73 |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一年以内 | 176,411.07 |
1年以内小计 | 176,411.07 |
1至2年 | 256,178.58 |
2至3年 | 1,013,789.4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15,000.00 |
5年以上 | 6,000.00 |
合计 | 1,467,379.11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债权转让款 | 45,000,000.00 | |
往来款 | 1,138,780.54 | 1,093,372.92 |
保证金、押金 | 281,389.80 | 575,197.42 |
诉讼预缴款 | 707,455.00 | |
其他 | 47,208.77 | 64,640.43 |
合计 | 1,467,379.11 | 47,440,665.77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250,000.00 | 1,287,968.04 | 3,537,968.04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1,287,968.04 | 1,287,968.04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信账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50,000.00 | 2,250,000.00 |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87,968.04 | 1,287,968.04 | ||||
合计 | 3,537,968.04 | 2,250,000.00 | 1,287,968.04 |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苏州资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50,000.00 | 银行汇款 |
合计 | 2,250,000.00 | /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市研强物联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货款 | 427,219.08 | 2-3年 | 29.11 | 427,219.08 |
惠州硕贝德智控技术有限公司 | 往来货款 | 356,323.87 | 2-3年 | 24.28 | 356,323.87 |
深圳市美高途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货款 | 212,356.40 | 1-2年 | 14.47 | 212,356.40 |
深圳前海动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23,187.50 | 2-3年 | 8.40 | 123,187.50 |
姑苏云谷(苏州)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58,452.30 | 1年以内 | 3.98 | |
合计 | / | 1,177,539.15 | / | 80.24 | 1,119,086.85 |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库存商品 | 295,186.29 | 282,602.81 | 12,583.48 | 313,227.67 | 258,681.09 | 54,546.58 |
发出商品 | 1,252,889.05 | 1,252,889.05 | ||||
合计 | 295,186.29 | 282,602.81 | 12,583.48 | 1,566,116.72 | 1,511,570.14 | 54,546.58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库存商品 | 258,681.09 | 133,486.81 | 109,565.09 | 282,602.81 | ||
发出商品 | 1,252,889.05 | 1,252,889.05 | ||||
合计 | 1,511,570.14 | 133,486.81 | 109,565.09 | 1,252,889.05 | 282,602.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2,421,214.26 | 3,930,221.76 |
其他 | 202,427.59 | 9,059.86 |
合计 | 2,623,641.85 | 3,939,281.62 |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9,964,050.61 | 40,566,393.75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0.00 |
合计 | 39,964,050.61 | 40,566,393.75 |
项目 | 机器设备 | 机器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982,703.58 | 1,015,943.04 | 41,998,646.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10,545.93 | 510,545.93 | ||
(1)购置 | 510,545.93 | 510,545.9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40,982,703.58 | 1,015,943.04 | 510,545.93 | 42,509,192.5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25,161.97 | 907,090.90 | 1,432,252.8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35,785.90 | 69,019.53 | 8,083.64 | 1,112,889.07 |
(1)计提 | 1,035,785.90 | 69,019.53 | 8,083.64 | 1,112,889.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560,947.87 | 976,110.43 | 8,083.64 | 2,545,141.9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9,421,755.71 | 39,832.61 | 502,462.29 | 39,964,050.61 |
2.期初账面价值 | 40,457,541.61 | 108,852.14 | 40,566,393.75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39,421,755.71 |
合计 | 39,421,755.71 |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2,194.70 | 162,194.70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62,194.70 | 162,194.70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2,342.11 | 72,342.1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19.44 | 12,619.44 |
(1)计提 | 12,619.44 | 12,619.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4,961.55 | 84,961.5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233.15 | 77,233.15 |
2.期初账面价值 | 89,852.59 | 89,852.5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254,873.24 | 563,718.31 | 75,087.18 | 18,771.80 |
可抵扣亏损 | ||||
合计 | 2,254,873.24 | 563,718.31 | 75,087.18 | 18,771.8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5,186.08 | 6,772,869.30 |
可抵扣亏损 | 92,563,935.13 | 4,529,900.38 |
合计 | 92,709,121.21 | 11,302,769.68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 | 10,195,728.52 | 10,221,191.86 | |
2023 | 7,280,437.61 | 7,280,437.61 | |
2024 | 1,239.91 | 13,596,499.58 | |
2025 | 43,799.17 | 4,529,900.38 | |
2026 | 75,042,729.92 | ||
合计 | 92,563,935.13 | 35,628,029.43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2,861,893.16 | 42,310,454.94 |
1至2年(含2年) | 1,513.17 | |
2至3年(含3年) | ||
3年以上 | ||
合计 | 22,861,893.16 | 42,311,968.11 |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981,727.74 | |
合计 | 1,981,727.7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733,329.54 | 3,718,220.25 | 3,689,542.45 | 762,007.3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6,506.16 | 276,506.16 |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733,329.54 | 3,994,726.41 | 3,966,048.61 | 762,007.3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474,386.97 | 3,038,712.85 | 3,010,035.05 | 503,064.77 |
二、职工福利费 | 258,414.43 | 258,414.43 | ||
三、社会保险费 | 155,706.97 | 155,706.97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3,124.75 | 143,124.75 | ||
工伤保险费 | 3,417.58 | 3,417.58 | ||
生育保险费 | 9,164.64 | 9,164.64 | ||
四、住房公积金 | 265,386.00 | 265,386.0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8,942.57 | 258,942.57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合计 | 733,329.54 | 3,718,220.25 | 3,689,542.45 | 762,007.34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8,193.87 | 268,193.87 | ||
2、失业保险费 | 8,312.29 | 8,312.29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76,506.16 | 276,506.16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1,186,527.20 | 2,929,881.40 |
个人所得税 | 26,404.55 | 25,359.03 |
印花税 | 4,314.09 | 269,079.35 |
合计 | 1,217,245.84 | 3,224,319.78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16,692,010.57 | 6,774,837.68 |
应付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其他应付款 | 408,350,097.96 | 414,868,833.47 |
合计 | 427,702,445.93 | 424,304,008.5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16,692,010.57 | 6,774,837.68 |
合计 | 16,692,010.57 | 6,774,837.68 |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2,660,337.40 | 2,660,337.40 |
划分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永续债股利 | ||
合计 | 2,660,337.40 | 2,660,337.4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398,788,935.00 | 408,579,390.47 |
中国证监会罚款 | 4,480,000.00 | 4,480,000.00 |
质保金 | 3,314,119.96 | |
律师费、仲裁执行费 | 1,767,043.00 | 1,767,043.00 |
代缴个人社保、公积金 | 42,400.00 | |
合计 | 408,350,097.96 | 414,868,833.47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8,800,000.00 | 关联方借款本金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9,582,935.00 | 关联方借款 |
中国证监会 | 4,480,000.00 | 以前年度历史遗留 |
合计 | 102,862,935.00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257,624.60 | |
合计 | 257,624.60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369,265.16 | 369,265.16 | 详见说明 |
合计 | 369,265.16 | 369,265.16 | / |
本公司于2002年5月28日接到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传票及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的民事诉状,原告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二支行根据1997年5月19日该行与成都红光电子器材厂(以下简称“器材厂”)签订的借款合同及与成都红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此项借款的担保合同,诉请法院判令器材厂立即归还原告贷款本金30万元及其欠付的资金利息、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并由器材厂和本公司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根据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02年6月19日(2002)青羊经初字第12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胜诉,本公司已预计负债369,265.16元。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本公司尚未履行担保责任。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30,000,000.00 | 230,000,000.00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95,736,494.43 | 95,736,494.43 | ||
合计 | 95,736,494.43 | 95,736,494.43 |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315,604,961.27 | -326,471,779.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315,604,961.27 | -326,471,779.90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530,312.54 | 10,866,818.6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20,135,273.81 | -315,604,961.2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97,817,978.68 | 288,076,581.89 | 2,917,703.21 | 2,511,943.31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97,817,978.68 | 288,076,581.89 | 2,917,703.21 | 2,511,943.31 |
合同分类 | 主营业务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电子商品 | 41,199.07 | 41,199.07 |
大宗商品 | 83,992,454.79 | 83,992,454.79 |
工程物资 | 210,927,148.92 | 210,927,148.92 |
设备租赁 | 2,857,175.90 | 2,857,175.9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97,817,978.68 | 297,817,978.68 |
境外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间转让 | 294,960,802.78 | 294,960,802.78 |
在某一时间转让 | 2,857,175.90 | 2,857,175.90 |
合计 | 297,817,978.68 | 297,817,978.68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印花税 | 137,056.54 | 37,498.50 |
合计 | 137,056.54 | 37,498.5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853,014.64 | 639,459.03 |
差旅费 | 38,930.71 | 1,436.76 |
折旧费 | 36,829.13 | 109,461.84 |
业务招待费 | 10,441.00 | 7,617.56 |
仓储运输费 | 9,551.64 | 26,548.75 |
服务费 | 556.27 | 14,535.64 |
广告与业务宣传费 | 284,261.07 | |
其他 | 14,206.18 | 5,922.14 |
合计 | 963,529.57 | 1,089,242.7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991,717.77 | 3,353,161.00 |
业务招待费 | 358,093.67 | 336,165.81 |
车辆费用 | 6,975.69 | 31,262.49 |
中介服务费 | 2,448,517.30 | 2,509,896.92 |
独立董事费 | 149,994.00 | 149,994.00 |
折旧费 | 40,274.04 | 26,855.94 |
无形资产摊销 | 12,619.44 | 12,619.45 |
租赁费 | 303,916.52 | |
差旅费 | 59,217.25 | 78,065.75 |
办公费 | 52,107.58 | 26,178.87 |
其他 | 364,838.42 | 171,599.22 |
合计 | 6,484,355.16 | 6,999,715.9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9,917,172.89 | 2,575,200.00 |
减:利息收入 | -2,955,683.43 | -13,826.65 |
汇兑损益 | 8,834.80 | -40,326.70 |
手续费及其他 | 13,854.83 | 5,011.42 |
合计 | 6,984,179.09 | 2,526,058.07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稳岗补贴 | 638.23 | 412.81 |
合计 | 638.23 | 412.8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11,328.06 | 305,424.55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250,000.00 | |
合计 | 1,438,671.94 | 305,424.55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33,486.81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133,486.81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220,942.27 | 220,942.27 | |
其他 | 4,722.93 | 4,722.93 | |
合计 | 225,665.20 | 225,665.2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2,000.00 |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1,118,502.29 | ||
其他 | 136,842.29 | 3,000,000.00 | 136,842.29 |
合计 | 136,842.29 | 4,120,502.29 | 136,842.29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642,181.7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44,946.51 | 2,335,696.44 |
合计 | 1,097,235.24 | 2,335,696.4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433,077.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58,269.3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4,395.8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6,996,551.4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8,785,164.68 |
其他 | 102,495.47 |
所得税费用 | 1,097,235.24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2,955,683.43 | 13,826.82 |
往来款 | 925,172.50 | 104,635.03 |
政府补助 | 638.23 | 412.81 |
合计 | 3,881,494.16 | 118,874.66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独立董事费 | 149,994.00 | 149,994.00 |
租赁费 | 384,428.26 | |
车辆费用 | 16,748.55 | 21,837.80 |
业务招待费 | 368,534.67 | 343,783.37 |
差旅费 | 98,147.96 | 79,502.51 |
办公费 | 52,563.03 | 26,178.87 |
中介费 | 782,000.00 | 2,375,000.00 |
服务费 | 321,245.64 | 152,091.22 |
往来款 | 505,266.81 | |
其他 | 195,373.27 | 177,521.36 |
合计 | 1,984,607.12 | 4,215,604.2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归还关联方借款 | 800,000.00 | |
合计 | 800,000.00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530,312.54 | -16,397,116.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33,486.81 | |
信用减值损失 | -1,438,671.94 | -305,424.55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12,889.07 | 141,050.8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619.44 | 12,619.4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917,172.89 | 2,575,200.0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4,946.51 | 2,335,696.4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1,523.71 | 2,200,537.7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128,332.63 | 7,199,476.8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730,331.97 | 766,892.34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429,378.11 | -1,471,067.7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52,148,799.01 | 1,816,087.64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26,544,191.09 | 3,287,155.3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604,607.92 | -1,471,067.7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52,148,799.01 | 326,544,191.09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52,148,799.01 | 326,544,191.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52,148,799.01 | 326,544,191.09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1,583.68 | 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报告财产令》[(2020)粤 01 执 4932 号],具体内容如下:1、向申请执行人厦门瀚浩94,813,203.00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62,213.00元(暂计)。2、查封、冻结、扣划、截留、扣押属于被执行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94,975,416.00元的财产。本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账户(12451000000464576)法院冻结余额71,333.47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姑苏支行账户(37170188000101889)法院冻结余额10,250.21元。 |
固定资产 | 34,972,335.28 | 2020年10月,公司子公司新盾保向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2.25亿元,同时以新盾保装备借款购买的盾构机(截止2021年06月30日,账面原值36,292,438.00元,累计折旧1,320,102.72元)向姑苏兴宏提供抵押担保,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20年10月27日,盾构机的抵押担保登记已完成。 |
合计 | 35,053,918.96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136,339.50 | 6.4601 | 880,766.80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稳岗补贴 | 638.23 | 其他收益 | 638.23 |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全资子公司博信智通和博信智联经营效果难达预期,全资子公司博仕智能和控股子公司博新智能自取得营业执照后未开展实际经营,根据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后续业务发展规划,为优化资源配置及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子公司进行清算注销,本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的议案》。截至期末,上述4家子公司已完成清算,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苏州 | 批发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 杭州 | 杭州 | 租赁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博文智能科技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香港博通达有限公司 | 香港 | 香港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但是董事会已授权本公司管理层设计和实施能确保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得以有效执行的程序。董事会通过管理层递交的月度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 | 苏州市 | 文化古城保护及文旅项目开发 | 91,240.0236万元 | 0.00 | 28.935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实际控制人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 |
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原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
罗静 | 原实际控制人 |
北京承兴盛世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罗静亲密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注) |
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江苏丰云律师事务所 | 本公司监事担任合伙人的企业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任职合伙企业股东之股东法定代表人 |
苏州有您网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公司 |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任职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
杭州利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公司董事任职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控制的企业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姑苏兴宏 | 利息支出 | 5,824,232.89 | |
厦门瀚浩 | 利息支出 | 4,092,940.00 | 2,575,200.00 |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 9,582,935.00 | 2018-1-29 | 2022-1-28 | 详见注释1 |
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8,800,000.00 | 2018-12-31 | 2020-1-9 | 详见注释2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000,000.00 | 2020-9-27 | 2022-3-26 | 详见注释3 |
苏州姑苏兴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15,000,000.00 | 2020-10-30 | 2022-4-29 | 详见注释3 |
基数),自2020年1月9日起按照年利率6%计至实际清偿之日起止;本公司偿付厦门瀚浩支出的律师费100万元;本案仲裁费 604,830.00元,由本公司承担,本裁决为终局裁决。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及《报告财产令》[(2020)粤 01 执 4932 号],具体内容如下:(1)向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94,813,203.00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62,213.00 元(暂计)。(2)查封、冻结、扣划、截留、扣押属于被执行人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94,975,416元的财产。(3)如实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当期以及收到 《报告财产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为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了博信股份设立于华夏银行苏州平江支行(账号:1245100000464576、冻结金额:71,225.40元)、光大银行苏州姑苏支行(账号:37170188000101889、冻结金额:10,234.68元)的银行账户;同时,查封、冻结博信股份持有的博仕智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博信智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博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公司因仲裁庭的组成及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仲裁案件申请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予以撤销广州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0)穗仲案字第3286号仲裁裁决。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0)粤01民特1440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受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2020)粤01民特1440号]裁定驳回公司的申请。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2021)粤01执恢134号],具体内容如下:1、因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广州仲裁委员会(2020)穗仲案字第3286号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公司至今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强制执行,责令公司在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履行如下义务:向申请执行人厦门市恒创瀚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款项94,813,203元(暂计);交纳执行费162,213元(暂计)。2、如实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报告财产令》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
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已就上述事项计提利息9,391,340.00元,律师费1,000,000.00元,仲裁费604,830.00元,执行费162,213.00元,合计应付厦门瀚浩99,958,383.00元。
③本公司与关联方姑苏兴宏于2020年9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85,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20年9月27日至2022年3月26日,利率3.915%/年,本公司以持有的子公司新盾保100%股权质押,并于2020年9月28日办理股权出质登记;本公司子公司新盾保与姑苏兴宏于2020年10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52,000,000.00元,实际借款金额215,000,000.00元,期限2020年10月30日至2022年4月29日,利率3.915%/年,本公司子公司新盾保以其购买的盾构机设定抵押,并于2020年10月份办理抵押登记,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38.32 | 141.36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杭州金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1,010,454.94 | |
其他应付款 | 苏州晟隽 | 9,582,935.00 | 10,382,935.00 |
其他应付款 | 厦门瀚浩 | 99,958,383.00 | 95,865,443.00 |
其他应付款 | 姑苏兴宏 | 307,300,670.57 | 301,476,437.68 |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子公司股权冻结事项
厦门瀚浩因与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于2021年7月根据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粤01执恢134号《执行通知书》冻结本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100%股份,冻结期限自2021年07月26日至2024年07月25日。
(2)汤永庐劳动仲裁事项
2021年7月,汤永庐向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依法裁决博信股份支其10个月董事长津贴650,000元、未结清履职期间报销费用52,144.03元以及经济补偿金32,422.8元。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于2021年8月3日依法受理,案号为苏劳人仲案字【2021】第248号。本案于2021年8月24日开庭,目前尚未裁决。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原控股股东股权被轮候冻结及申请司法执行等事项
公司原控股股东苏州晟隽持有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913%。苏州晟隽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65,300,09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65,300,094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经了解,苏州晟隽持有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申请司法执行的情况如下:
①2019年7月1日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
苏州晟隽因与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生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苏州名城文化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苏州晟隽名下财产。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并于2019年7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司法冻结手续。
②2019年7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轮候冻结
2019年7月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轮候冻结的相关情况详见《博信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2019-056);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正式冻结之日(2019年7月3日)起算。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
③2019年7月12日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
因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罗静女士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罗静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50,500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7月12日起至2022年7月11日止,罗静女士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全部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0.5437%;同时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自2019年
7月12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苏州晟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28.3913%。
④2019年11月13日被上海金融法院轮候冻结
诺亚(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广东承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晟隽、罗静等就其他合同纠纷事项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需要,上海金融法院依法轮候冻结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股份65,300,094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金融法院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三年,自正式冻结之日(2019年11月13日)起算。苏州晟隽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被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28.3913%。
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结及司法执行
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隽、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就合同纠纷事项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因财产保全需要,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4日依法轮候冻结苏州晟隽持有的公司65,300,094股股份。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2日立案受理原告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金投”)诉被告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苏州晟、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杭州中院于2019年10月18日作出(2019)浙0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三、原告杭州金投承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权就被告苏州晟隽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质押物〔其持有的65300094股博信股份股票(股票代码:600083)〕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所得款项在第一项确定的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杭州金投向杭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杭州中院于2020年2月27日受理了申请执行人杭州金投的申请,执行标的为1,653,863,660.00元,执行案号为(2020)浙01执144号。
(2)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
2021年6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公司与千平机械的股东王飞、赵顺微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及增资之意向书》,拟通过现金收购及增资的方式持有江西千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平机械”)51%的股权。
2021年7月6日,公司披露《关于拟购买设备暨构成重大资产购买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拟与河南省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矿起”)、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虎霸”)签订供货合同,支付现金向河南矿起购买2台地铁龙门吊、向浙江虎霸购买6台塔式起重机。
2021年7月24日,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公司已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现金收购及增资千平机械事项的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
2021年7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杭州新盾保与浙江虎霸签订暨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公司2全资子公司新盾保与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签订了《设备采购框架协议》。新盾保拟向浙江虎霸采购6台塔式起重机,预计合计人民币金额(含税)1,800万元。
截至报告报出日,公司已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和专项法律顾问。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7,883,324.41 | 100.00 | 1,394,166.22 | 5.00 | 26,489,158.19 |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7,883,324.41 | 100.00 | 1,394,166.22 | 5.00 | 26,489,158.19 | |||||
合计 | / | / | 27,883,324.41 | / | 1,394,166.22 | / | 26,489,158.19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 1,394,166.22 | 1,394,166.22 |
准备 |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1,394,166.22 | 1,394,166.22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1,394,166.22 | 银行汇款 |
合计 | 1,394,166.22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7,650,570.52 | 95,515,550.58 |
合计 | 147,650,570.52 | 95,515,550.58 |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7,650,570.52 |
1年以内小计 | 147,650,570.52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15,000.00 |
5年以上 | 6,000.00 |
合计 | 147,671,570.52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147,562,129.84 | 95,411,109.90 |
保证金、押金 | 79,452.30 | 79,452.30 |
备用金 | 6,000.00 | |
其他 | 29,988.38 | 39,988.38 |
合计 | 147,671,570.52 | 95,536,550.58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21,000.00 | 21,000.00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1年6月30日余额 | 21,000.00 | 21,000.00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独评估信用风险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000.00 | 21,000.00 | ||||
合计 | 21,000.00 | 21,000.00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博铭科技 | 往来款 | 75,899,619.85 | 1年内 | 51.40 | |
新盾保 | 往来款 | 71,662,509.99 | 1年内 | 48.53 | |
姑苏云谷(苏州)智慧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 | 58,452.30 | 1年内 | 0.04 | |
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费 | 其他 | 21,642.26 | 1年内 | 0.01 | |
清远市旌誉置业有限公司 | 押金 | 15,000.00 | 4-5年 | 0.01 | 15,000.00 |
合计 | / | 147,657,224.40 | / | 99.99 | 15,000.00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3,000,000.00 | 0.00 | 53,000,000.00 | 163,000,000.00 | 77,610,645.61 | 85,389,354.39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53,000,000.00 | 0.00 | 53,000,000.00 | 163,000,000.00 | 77,610,645.61 | 85,389,354.39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博信智通(苏州)科技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110,000,000.00 | ||||
杭州新盾保装备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苏州博铭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合计 | 163,000,000.00 | 110,000,000.00 | 53,000,000.00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09,015.88 | 1,165,046.82 |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209,015.88 | 1,165,046.82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3,062,639.16 | |
合计 | 13,062,639.16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38.2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96.84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822.9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合计 | 89,557.98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59 | -0.0197 | -0.01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8.73 | -0.0201 | -0.0201 |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年8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