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6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到董事9人,由公司董事长高小离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的通知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8月26日